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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3章 軍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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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開始整理人民軍的編制問題了。原來人民軍和奉軍互不體屬還不明顯,一旦合併,有許多師的番號都重合了,這是歷史問題。

民國軍制極其混亂。從清末組建北洋六鎮開始即成為後來陸軍師之雛形,後來民國成立後陸續增加了十數個鎮形成的番號,絕大多數被直皖奉三家分走。

地方上的軍閥編練的軍隊為了與中央軍相區別,一般把省名放在各師前面,如陸軍第一師是中央的軍隊,湖北第一師只是地方上的雜牌軍。

奉系和人民軍內部的編制也很混亂。像原人民軍有騎兵第4師、陸軍第5、9、10師,原奉軍有第4、5、9、10師;原人民軍有騎兵26師,新改編直系編號第23師與原奉軍23師重合,26師與原人民軍騎兵26師重合等等。

解決辦法是在老奉軍編號的基礎上加10,變為第14、15、19、20、33諸師,新編直系的26師改為22師。

番號好辦,軍銜的紊亂需要大改一次了。人民軍脫胎於奉軍,與北洋軍基本上一脈相承,其團及以下的軍銜與國外相類同,但到師旅一級,則有變化,而且這變化還很不合理。

北洋軍的旅長一般為少將,師長相對應的軍銜為中將。但是當初師從德國時,人家一個師的師長才少將。而且北洋軍里上將多如牛毛,參謀本部的總長、陸軍部的總長、將軍行署的將軍(往往比較大的軍閥或最早的一師之長)都封為上將軍,是典型的銜高職低。

在民國元年頒布的《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分軍官為「三等九級」,並有兩個特殊的規定:將官銜在未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個虛銜,如護國名將蔡鍔即為陸軍中將可加上將銜,及軍官在陣亡或病逝後,可依生前功績追贈高一級的軍銜。

到後來,由於兵爭較多,動輒自封「司令」,一些地方軍閥也封自己為上將,以至於後來蔣介石曾說:「國民黨軍隊同列強相比,戰鬥力特弱而將官特多,上將都數不清了…」

本來張漢卿早就想把師長一級降為少將的,但是考慮到各地數不清的降將和許多雖已脫離軍界仍然掛著將軍銜的各地元老們的感受,以及林遵強烈建議他採用「高官少兵」的辦法以保持穩定,這個動議才一直沒能成行。

而且能升不能降那是中國官場特色,北洋政-府搞了那麼多的上將軍在新軍制中如何安排?這些人如果沿襲為上將,新軍制的上將會多如牛毛,那辛辛苦苦爬到上校、少校的軍官豈不寒了心了?當初為了避免引起自己人先鬧起來,只能任這種混亂一直下去,現在有機會改變了。

經過1923年改編的師,對於人民軍已經完全是標準的3旅9團32310人,直逼國外的軍級架構,所以這個時候的師長為中將,還說得過去。在張漢卿對於軍銜的構思里,是準備把軍長與中將掛鉤的,現在的師與未來的軍是同一個級別呢,只等著將師擴成軍再說了。

另外他準備效仿後世英國軍制的作法,每級職務只對應一級軍銜,職務不變,則軍銜不變。這樣的好處是可以激發軍官勇於任事的熱情,減少能上不能下的弊病。但在副營長以下,有一些變化。

按照他起草的《人民軍軍銜制度》,軍銜分為帥、將、校、尉、士、兵六等二十級:

帥的最高一級為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大元帥,目前估計只能是張作霖一人了;其次為中華民國元帥,在職務上與大將相同,為大將之上的榮譽職位,也是終身職務。

將級設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五級,每級的副職例降一級軍銜。注意這裡的每級的副職,以師為例,指的是師司令部下屬的副師長、參謀長、師政治部主任、師後勤部長等。

大將是人民軍行政職務最高級別,由海軍、陸軍、未來之空軍之總司令及軍委委員成員擔任;因為人民軍四總部里的總參謀長和總政治部主任例兼軍委委員,所以傳統上它們比總後勤部長和總裝備部長在級別上高一級,而其副職與各軍區司令和其它兩部的正職平級。

上將為各軍區司令、兵種司令及非軍委委員的人民軍四總部正職及未來的國防部副部長、海陸空軍總部副職等,此外,未進軍委的國防大學校長、國防科工委主任也將是此級別。

中將為未來的軍長、現在的師長;

少將為未來的師長、現在的旅長;

准將為未來的旅長、現在的副旅長及旅參謀長。

承上啟下的校官有三級,同樣每級的副職例降一級軍銜:上校為團長、中校為副團長、少校為營長。

作為基層核心的尉官有四級: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上尉為副營長,及滿三年之連長;

中尉為連長,及滿三年之副連長或滿五年之排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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