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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8章 庚子賠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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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霖既在名義上統一了中華民國,是該交庚子賠款的時候到了,自然列強對他有一番期待。

庚子年(1900)八國聯軍侵華,清政-府與德﹑法﹑俄﹑英﹑美﹑日等11國駐華公使,於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簽訂了《辛丑條約》。其中第六款規定,賠償各國關平銀4.5億兩,年息4厘,分39年還清,本息合計982238150兩,以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關也歸海關管理。

這項巨額賠款使中國社會徹底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也是近代史上中國單次賠償最多的一次不平等條約。中國當時的人口大約45000多萬人,庚子賠款每個中國人被攤派大約一兩銀子。

這個賠款還本付息定在上海辦理,先由滙豐﹑德華﹑道勝﹑匯理﹑正金五銀行經收。次年美國花旗銀行在上海設行,參加組成銀行委員會,所收本息攤交各國所定銀行。

清政-府以關稅收入僅能抵償舊借外債,為籌還賠款計,將年額2121萬餘兩攤派各省﹑關,從而引起田賦﹑丁漕﹑糧捐﹑契稅﹑當稅﹑鹽斤加價﹑關稅﹑厘金﹑統稅和各種苛捐雜稅的不斷增加。

由於在償還該賠款時銀價跌落,各國堅持按「應還日期之市價易金付給」,到1905年,鎊虧積欠120萬英鎊(合銀800萬兩)。

4月26日清政-府為支付這項差額,向滙豐銀行借款100萬英鎊,年息5厘,20年還清,本息合計1525000鎊。以關稅及山西省菸酒稅厘金作抵,債票按97%在倫敦發行,市價 99%~103%。這項借款實際是庚子賠款的追加負擔。

按《辛丑條約》中規定,清政-府向西方八國共賠款白銀4億5千萬兩中,美國應得到其中的3200多萬兩,折合美金2400多萬元。

1904年12月上旬,中國駐美公使梁誠就中國的賠款是用黃金還是用白銀一事,與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據理力爭,談話間海約翰透露出一句:「庚子賠案實屬過多---」這一信息立刻被梁誠捕捉。這說明美政-府已發現其有關部門在上報庚子之亂的損失之中,有「浮報冒報」的現象。

梁誠非常機敏地放棄了談判戰略,不再去和海約翰糾纏賠款用金還是用銀的了,而是「乘其一隙之明,籍歸已失之利」。他不放過任何機會,在美國國會及議員中四處遊說退還不實賠款,竟取得了意外的收穫。

當時美國國內精英分子也並不贊成物質上的掠奪,像伊利諾大學校長愛德蒙詹姆士就認為:「商業追隨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隨軍旗更為可靠。」為此他於1906年初送呈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一份備忘錄,要求美國政-府加速吸引中國留學生到美國去。

他敦促美國政-府採取措施通過吸引中國留學生來造就一批為美國從知識和精神上支配中國的新的領袖:「哪一個國家能夠做到教育這一代中國青年人,哪一個國家就能由於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業上的影響取回最大的收穫。」

同年3月6日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到白宮進謁羅斯福總統,他建議總統將中國清政-府的庚子賠款退還一部分,專門開辦和津貼在中國的學校。1907年明恩溥發表《今日的中國和美國》一書,他在書中指出,應該多讓一些中國知識分子去美國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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