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作案過程(1/2)
陳默言活動活動手指,隨後開始戳起屏幕來。
「未來的陳默言因為無意中說出與高子健作案的「公交車縱火案」的一些分析。
高子健覺得未來的陳默言就是一顆定時炸彈,對於潛在的威脅,他是絕對不會留的。
但,高子健是如何知道陳默言的行蹤?
問題就在於那條一直沒有找到的假肢上。
至於如何將未來的陳默言是如何被帶走的,我的推測是這樣的。
當未來陳默言發現假肢出現故障,便坐著輪椅,準備前往銷售公司檢修,那個假肢自然還安裝在腿上。
當行至無人之處,假肢中的電力系統,釋放出強大電流,將陳默言電暈,高子健隨後推著輪椅離開。
高子健利用事先準備好的野湖中取得的泥土,進兌入大量的水後,將未來的陳默言溺死,並且對四肢進行灼燒,因為燒傷是為了隱藏電擊過後所形成的電流斑。
根據未來陳默言背後的摩擦痕跡,初步判斷這個地點在拋屍地點1500範圍之內,只有在這個範圍之內,所形成痕跡才會相似。
但是,在此之前,我卻忽略了一點。
我之前也沒有注意的地方,西邊是花園,在花園的上方修建了一條300米玻璃棧道,可以縱觀整個花園全景。
在玻璃上拖動屍體的話,摩擦很小,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第一案發現場的位置應該再向西延伸300米的距離。」
說罷,陳默言給鍾寧發送了一張圖片,某一處被圈了一個圓圈:
「這個圈的範圍,就是第一案發現場的範圍。
那麼兇手是如何拋屍的?
從第一案發現場的大概範圍,到拋屍地點,總共1800米,三個交通崗,共計15個監控攝像頭。
然而,真正需要躲避的,只有停車場門口的監控攝像頭。
高子健事先在加上固定可操控的類似於滑板大小的運輸車,並且通過電磁裝備,把屍體的假肢部分吸附在車底盤上,其實屍體一直藏在車的下面。
當車開到公園附近的時候停車,控制著運輸車,拖動著屍體通過玻璃棧道。
公園樹木眾多,陰影倒是可是很好隱藏屍體的方法,而且玻璃棧道上並沒有監控,即使遠處的攝像頭可以排到一些畫面,但是距離太遠的話,屍體看想去更像是一個塑膠袋。
唯一的難點,就是如何通過停車場門口監控。
停車場門口的監控位於門亭的牆壁上,正對著外面。
高子健只需要把遠光燈打開的車子行駛到停車場的門口,假裝掉頭,在某一個角度,遠光燈正對著監控。
那一刻,強光使監控設備暫時「失明」的。
只需幾秒鐘的時間,拖著未來陳默言屍體的運輸車就會進入到停車場內。
屆時,只需要找一個靠近邊緣的地方,把屍體藏在某輛車的下面就可以。隨後,高子健找機會將小拖車以及假肢回收。
至於如何處理掉假肢?
你還記得剛剛你和我說女兒的事情嗎?
假肢作為重要的證據,扔掉顯然是不可取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其分散,每一個部件都替換到其他的假肢上面,化整為零。
就算是發現這個秘密,排查起來難度也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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