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四章 人在江湖(上)(2/2)
趙鳳聲眉頭一皺,「安常勝那小王八犢子心黑手辣,十足的變態殺人狂,他放著莫洛斯不殺,肯定另有隱情。」
阿米婭撩開床單,露出布滿針眼的粗壯大腿,「我猜測,應該是安常勝見到莫洛斯體格健壯,拿他當成了小白鼠,在實驗一些新型毒品。金三角雖然是毒品的搖籃,但新型毒品的研發卻沒那麼成功,國際市場一直是由北美和歐洲在當風向標,他們喜歡拿動物和罪犯當作試驗品,來測試毒品的性能。莫洛斯身體素質非常好,適合他們反覆試驗,用來探測人類對於新型毒品的極限。」
「安,常,勝!」趙鳳聲雙目赤紅,狠聲道:「操他姥姥!」
自從回國後,那種殺人的欲望,從未像今天如此躁動過,上一次,還是在巴格達親眼目睹戰友被殘忍殺害的時候。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師弟,切記。」
房間內又響起齊長歌醇厚的聲音。
「師兄,我才三十出頭,能夠做到不爭不狂已經很不錯了,不武不怒,那是神仙才能夠達到的境界。」趙鳳聲壓著怒火說道。
「參禪悟道不分年齡,修為心性不論尊卑,你肩負著家族和師門的使命,任重而道遠,不能夠跟普通人相提並論。」齊長歌搖頭說道。
「家族的使命,不就是跟人爭來斗去嗎?為了錢,為了利,腹黑詭詐,無所不用其極。至於師門,有什麼使命?」趙鳳聲疑惑道。
「傳宗接代。」齊長歌仰起大葫蘆,喝了一口酒,含笑道。
「上面有你,下面有奉先,我是最蠢,天分最差,最沒用的一個,教弟子沒耐心,看人又看不准,傳宗接代這種事輪不到我。」趙鳳聲快步走到齊長歌面前,凜然說道:「師兄,我要殺安常勝!」
「殺什麼殺,你現在要做的,就是馬上回國,好好替我孝敬師父。」
齊長歌瞪了他一眼,「火家軍在此地經營了幾十年,樹大根深,枝繁葉茂,你覺得殺掉火帥唯一的獨苗以後,能夠完好無損離開嗎?即便你逃回到武雲,按照我對火帥的了解,他會散盡家財,不惜一切代價幫兒子報仇。你希望你的妻子和孩子,天天活在被人追殺的恐懼中嗎?」
一想到小燕雀和二妮的生命遭到威脅,趙鳳聲立刻沉默不語。
他不怕死,但決不允許親人出事。
復仇的火焰和親人的安危,在胸中反覆煎熬。
「人在江湖,哪能一次不吃虧呢?」齊長歌輕嘆道:「你又不是我,了無牽掛,為了老婆孩子,算了吧。」
「我不殺他。」
趙鳳聲猛地瞪圓雙眼,指著身後的莫洛斯,「但至少要像他一樣,否則我沒辦法交代給幾條人命交代!」
齊長歌挑起眉毛,不滿道:「見過坑爹的,這坑師兄的,你是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