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千萬不能讓耗子吃腳指甲(1/2)
張雲苓的話,簡直一語驚醒夢中人,林雁書猛地撲過來一個熊抱,抱住張雲苓,像一匹小馬駒似的,在張雲苓脖子臉頰,蹭來蹭去好半天,猛吸了一鼻子香氣,「雲苓姐,還是你點子多。」
張雲苓尷尬笑了笑,怎麼還當真了?
升職之後的林雁書,不再是單獨行動的記者,生了欄目主編,在江夏報館,也算得上中層了,沒辦法像過去那樣,以各種理由遲到早退,甚至曠工。
自然也沒時間遛狗。
張雲苓輕輕推開林雁書的腦袋,「反正無極在我醫館那裡,也是躺那兒一動不動,他吃得又多,越來越胖了,不如給他找點事做,消消食。」
「對。」
林雁書表示一萬個同意。
至於白予,一隻貓,是沒有發言權的。
反正組織已經決定了,由他來遛狗,他難道還能謙虛一下?念詩就更別想了。
從此,白予的日常中,就多了一份工作,遛狗。
江漢縣也多了一道奇異的風景,每天下午,總能見到,一隻中分黑白花貓叼著狗鏈子,趴在一隻中分黑白花狗身上,把狗當馬兒騎。
真不是白予原意騎華萊士這條瘋狗,實在是如果他不騎,就只能被這條隨時要衝刺一波的狗拖著走,就像是古代打勝仗的騎兵,把俘虜托在馬後面狂奔那樣。
你說白予一階命圖「寄奴」都拉滿了,怎麼還這麼沒牌面?
那是因為,下午,白予大部分的力量,意識,都要用來去操控傀儡人偶,忙著籌備各種事情,本體完全是提不起勁的狀態,不用這種姿勢,就只能被拖著走。
經過兩三天的磨合,白予作為一隻貓,已經成為了一名合格的狗騎士。
而華萊士,雖然血里流著紅牛,隨時準備沖沖沖,但作為一隻邊牧,他的腦子在狗裡面,也算得上優秀。
漸漸的學會了接受白予的指令,不再爆沖。
要再過幾天,白予感覺他和華萊士來個盛裝舞步都不是問題。
但,偶爾也有例外,比如說,華萊士在郊外一些地方,看到羊的時候。
華萊士一看到羊,比看到吃的還興奮,不要命的就衝上去。
這個時候,白予就只能拿出吃奶的力氣,猛地往後扯繩子,「馭馭馭馭。」讓華萊士這狗停下來。
最後,華萊士只能依依不捨的看著那幾隻羊離去,發出嗚嗚的聲音。
折騰得差不多了,白予就調轉狗頭,去固定的地方,與自己的傀儡人偶匯合,將傀儡人偶收回白色小球里,再返回蔣紋鳶的住宅。
貓與狗的日常,差不多這樣。
轉眼,又是一周過去了。
不知不覺間,華萊士這隻邊牧,對白予的態度,也有了不小的變化,從最開始偷白予的貓糧,自己跑路還裝無辜,幹了壞事,還用賊嚯嚯眼神的暗示是白予乾的,白予爪子剛舉起來,還沒打它,就嚶嚶嚶裝可憐。
到現在,一到開飯時間,如果白予不先吃,華萊士就是餓得眼珠子要掉出來了,也絕不會先吃。
這就是狗,和狼一樣,是有階級意識的。
甚至,張雲苓從菜場買來,給它磨牙的豬棒子骨,這傢伙也要叼過來,讓白予先品嘗。白予不吃,這傢伙還不高興,又開始嚶嚶嚶,沒轍,白予只能用貓爪子,把棒子骨上本來就少得可憐的肉,刮下來一點,吃進嘴裡。
見白予吃了,華萊士高興得跳了起來,跳著跳著,他看見了自己的尾巴,然後,眾所周知,狗的尾巴,是另一種生物。
華萊士發了瘋一樣,開始追咬自己尾巴,原地無限轉圈。
「唉,狗就是狗,再聰明,還是狗。」
白予也只能搖頭嘆息,華萊士這條狗,比起小徐,還是差遠了,小徐那猴子,完全就是成精了。
晚上七點多,林雁書回來了,手裡還提著一包東西,進門的時候,還一臉疲倦,一看見張雲苓,也不知道為什麼,立刻恢復了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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