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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智慧財產權和禁運清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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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趙一的話,考察團所有人都不自覺的點了點頭,這個道理走到哪裡都是行得通的,作為商業公司,必須要實現利益最大化。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規章制度制定的再嚴格也不過分,如果因為某個人的因素而導致發射失敗,這就是砸了大家的飯碗,這和國家單位有著非常大的不同。

由於文昌這邊確實沒有什麼太多的東西可以看的,考察團也沒有其他的目標,總不能到村鎮上面到處亂逛吧,這邊也沒有什麼商業設施。

所以大家只能是在警戒線外圍,看著這些工作人員在發射塔上忙忙碌碌,雖然看上去很枯燥,但是實際上,大家可是都看的津津有味。

直到到了午飯的時間,趙一才領著眾人前往食堂而去。

在吃飯的時候,部長感嘆地說道:「看了未來空間技術公司之後,發現國家隊在太空研究上面要落後很多,我們的航天大國地位的取得有你們一大半的貢獻。」

「這話我是不太認同的,雖然單位可能有公私之分,但是裡面的技術和人才卻是互通的,這其實就是一個國家的底蘊所在,不會因為屬於不同的組織就會消失的。

而且未來空間技術公司也在積極和國家隊合作,許多技術都沒有瞞著他們,他們不僅可以獲得技術提升,同時還能夠獲得不錯的薪資待遇。

當然,未來空間技術公司也要感謝國家隊的支持,如果沒有他們,未來空間技術公司不說能不能開得起來,就是發展速度肯定不會這麼快。

所以我們在技術領域還是需要持開放態度,不要過分在於公私之分,只要是有利於國家技術進步的,有利於國民生產提升的,有利於增強國家實力的,應該是一視同仁才對。

不過公家對於技術的管控要嚴格許多,而私人企業對這方面就要隨意許多,考慮問題更主要的是從利益的多寡方面出發。

這樣有利有弊,無謂的管控其實就讓研發單位失去動力,因為他們無法將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利益,積極性肯定不是特別高的。

當然,這是從人性角度出發的,對於那些具有崇高理想的人來說,個人利益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只是這些人應該不是很多,就另當別論了。

而有利的方面就是對於核心技術或者是關鍵技術管控,有時候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別是對於獨特優勢的技術,是我們實力的保障,不能輕易示人。

目前我國的研發主力都是國家科研院所,或者是高檔院校以及國企單位,國家對於這些機構都有比較好的掌控力。

但是我覺得太強的掌控力並不是什麼好事,其實我們的科研機構研發的技術,很多都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可以運用到經濟發展當中來。

只是他們的成果轉化能力確實有待提高,研發出來的技術被束之高閣,實在是有點可惜,不僅沒有形成良性循環,還耽擱了國內技術的提升。

所以我認為科學發展部牽頭組織一次技術普查工作,對我國的國有科研單位的技術進行一次普查,對各項技術進行技術評估,然後登記造冊。

這樣既可以對我國科研單位的技術研發實力和水平做到心裡有數,也能夠對我國的各項技術做到心裡有數。

針對薄弱環節,我們可以繼續深入研究,爭取從技術落後到技術領先,針對我們的優勢技術,我們可以考慮進行一定的商業化開發,例如專利授權等。

當然,我更加希望國內建設一套完整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這對於研發機構來說,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是他們的研究工作進入良性循環的保障。

而技術普查就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將全國科研院所的技術成果進行登記在冊後,進行評估,然後在國內進行專利登記。

這樣既可以憑藉專利獲利,又能夠方便民間商業機構購買專利,現在網際網路已經開始,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對技術專利轉化效率具有明顯的提升。」

部長聽到趙一的話,頓時來了興趣,特別是對於技術普查這塊,給他們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也為他們今後的工作指明了一個不錯的方向。

至於智慧財產權問題,他們也是知道的,只是之前科研機構都是國家單位,都屬於兄弟機構,相互使用對方的技術是稀疏平常的事情,這就造成了如今對智慧財產權不夠重視的根本原因。

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經濟結構出現了明顯的變化,民營經濟已經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再以原來的模式來管理智慧財產權已經過時了。

其實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只是各大國家科研單位對此還沒有適應過來,有關部門也不知道從哪處著手處理這些問題。

即使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占據國內科研主力的國家單位,如果不密切配合,其實也是枉然,而且國企無償占用別人的智慧財產權更加嚴重,所以這是一筆理不清的帳。

但是趙一提出的全國技術普查卻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再加上目前國企改革正在進行當中,只需要再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智慧財產權進行適當的保護。

而且國家剛剛制定了國家科學技術工程發展規劃,未來我國在科研上面的投入肯定是越來越多,這種糊塗帳就不能再繼續存在下去了,已經到了必須做出改變的時候了。

「趙總的一番話給了我很大的啟發,處理好智慧財產權問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我們是時候著手解決這些問題,為我國科學技術發展和工業經濟發展掃清障礙。」

看著部長略有所思的表情,以及堅決的話語,趙一覺得自己剛才這番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可能真的會改變我國的智慧財產權混亂的局面。

「雖然技術開放和商業化運作是未來的必然趨勢,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技術,都允許在市場上面自由流通的。

特別是未來民營企業越發壯大後,他們也有實力進行科研工作,未來很多科研成果是誕生在這些民營企業當中的。

所以我們需要針對敏感技術,採用技術清單的模式,對上了黑名單的技術和產品,需要進行嚴格的出口管控,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歸管理這一塊。」趙一接著說道。

未來技術流通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政府也很難做到對所有的技術都了如指掌,所以制定相關清單就顯得非常必要,讓下面的研發單位直覺遵守相關制度。

只是目前國內的民營企業具有強大研發實力的就是趙一旗下的企業了,他一開始就在自己的企業裡面實行了較為嚴格的管控措施。

不然精密儀器公司先進的儀器設備和數控工具機設備,如果都出口的話,肯定會給這家公司帶來大量的利益,但是趙一寧願不要這個利益,也不願意去資敵。

其他的例子還有許多,凡是比國外高出一個檔次的技術和設備,趙一旗下的企業都是禁止出口的,高出兩個檔次的技術和設備,甚至是禁止出現在國內市場的。

前者是為了防止資敵的情況發生,後者則是為自己企業的發展考慮的,最好的技術,當然是要自己使用了,不然哪裡來的競爭優勢。

由於趙一旗下的企業自覺的遵守出口禁運,而其他民營企業有沒有能力進行科研開發,國家科研單位又對市場化不太熱衷,才沒有出現不愉快的情況。

但是再過個十年八年,情況就有很大的不同了,不管是民營企業還是國營科研單位,他們既有實力又有動力來實現利益最大化。

如果還繼續使用當前的制度,就顯得非常落後了,對許多技術和設備都無法做到管控,很可能對國家帶來巨大的損失。

本來部長以為趙一的技術普查的建議就已經是今天最大的收穫,沒有想到,後面的清單制度,為他們解決了對技術和設備難以管控的問題。

而且智慧財產權市場化運作和技術清單制度,是相輔相成的,只有兩者之間密切配合,才能夠保證經濟發展和技術發展能夠健康的運作下去。

之前只有別人對我們實行技術禁運,沒有想到,馬上我們也要對他們實行技術禁運了,這真是「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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