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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0章 將版權賣給了天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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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悲傷留給自己》這首歌,梁雁北要的只是授權,也就是使用權,畢竟她不是搞音樂出版的,不可能全版權購買下來。

而所謂的版權,就是署名權、修改權、發表權、發行權等一十六項,作者將音樂作品的版權賣出去,一般只會保留署名權和修改權,甚至是表演權和翻唱權都是無法保留的。

池景行此前還真沒想過在這兒能見到王靖雯,更想不到人家是來談版權的。

不得不說,這真是一個意外之喜。

王靖雯立即接過了梁雁北的話頭,豪氣沖天道,「你這兩首歌加一起,我出十萬,錢明天就到帳,要不行,咱們可以慢慢聊。」

不得不說,王靖雯到底是出自京城的,這志在必得的衝勁聽著真讓人喜歡。

照秦寧下午講述的音樂圈現狀來說,池景行實在無法拒絕這樣的條件,畢竟,他現在也就一音樂圈的新嫩,而她已經給了堪比名家的價格。

詞和曲都是池景行所做,按最頂尖的名家的市場價來算,一首歌也就能賣到七八萬,但集齊兩位名家談何容易,而且人家還表示,給的是全款,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池景行能爭取的權益有哪些呢?

無非是表演權、翻唱權,以及要求她將《把悲傷留給自己》的使用權共享給梁雁北,但人家說不定早就與梁雁北談妥了,要不然,為什麼後者會這麼積極地撮合他們?

當然,還有一個更過分的要求,就是要求和王靖雯一起唱《因為愛情》。

為什麼說過分呢?

因為兩人的差距實在太大了,能和王靖雯對唱的人,不說是徐歡、四大天王這個種大咖,至少也得是一線歌星才行,要不,她的粉絲都不可能買帳的。

池景行權衡了一番,終於開口道,「我這兩首歌,還就適合王姐您這樣的聲線來唱才完美,不過,我想留下表演權和翻唱權,還有,《把悲傷留給自己》的使用權也要和梁導確定下來,您看可以嗎?價錢方面我可以做點讓步。」

署名權自不必說,池景行之所以想將表演權和翻唱權也保留下來,是計劃以後在直播間或商演時唱的,當然,要唱也肯定在王靖雯將這兩首歌正式發行之後。

要不然,唱自己寫的歌還被人家告侵權,這不搞笑呢嗎?

「價錢說十萬就是十萬了,你的要求我也都能滿足,反正現在侵權表演和翻唱的也大有人在,我想管都管不過來啊,倒不如先賣你一個好,興許,以後咱們還能合作呢?」

「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合同我現在也沒帶著,要不明天你來我工作室找我助理吧,簽完合同後,錢立馬到帳。」

「行,到時我會帶著我的經紀人過去。」

梁雁北聽著這針鋒相對的回應,忍不住調侃起來,「喲,想不到你現在都有經紀人了啊!」

「也是剛找的,那什麼,梁導、王姐,剩下的事你們自己聊,我就先回去了。」

「急什麼嘛?」

「剛喝多了,頭有點暈。」

「那你們開車慢點。」

「我自己走回去就行,反正也就幾步路,維賢就先在這陪你們會再回吧。」

「那行,你慢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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