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巡查員(2/2)
那歷史上大漢朝的黃巾之亂就是前車之鑑,農民起義最後贏得整個王朝的例子並不多,但是農民起義卻可以讓整個國家變得混亂,到時候一些有心人就可以乘亂行動了。
沒有哪個帝王想要看到這樣的事情,所以作為統治階級,他們當然要賑災了。
這就跟一些鄉裡面的大戶,在遭災的時候為什麼會用糧食出來賑災,設置粥棚是一個道理,因為這個時候拿出來他們可以獲得一個名聲,一個樂善好施的名聲,這是其一。
其二,如果他們不救助這些百姓,一旦這些泥腿子造反,你猜他們第一個動手的目標是誰?肯定不是官方衙門的軍隊,他們這些大戶絕對首當其衝!
所以這些大戶們也都是一點都不傻。
但是霍剛呢?這又不是什麼大災,而且所有的百姓都已經度過了,這個時候就開始大規模的救助這些人,這到底是圖什麼?名聲嗎?這倒是有可能,問題是這點名聲你知道要花多少錢嗎?
想要這些名聲不要太簡單,隨便赦免一些人不就可以了?
而且還給這些人免費蓋房子,免費蓋火炕,這簡直真的是不遺餘力,說實話,這些人是真的想不通。
但是想不通他們也不敢胡亂評價,最多了自己私下裡面討論一下,自己這新首領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不過他們倒是不在乎,因為他們留下來的原因很簡單,他們看到了在大漢有更好的發展。
不說別的,最起碼這做生意可是有很大的優勢的,不用想,這大漢肯定是會優先扶持自己國家的商行呀,畢竟他們交稅也是向大漢交稅嘛。
不過他們很快就同樣也接到了相關的通知,或者準確的說是面向所有的通知,這些通知是關於土地等方面明確的。
首先就是所有的土地都要明確向國家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尤其是耕地更是如此,在確定土地的所有權限之後,日後所有的土地交易必須要去農業與國土資源部下屬部門辦理土地產權轉讓證書。
經過審核和審批之後才允許土地轉讓和買賣。
其次任何人擁有的耕地都不允許無意義的荒蕪,每戶人家的土地如果連續荒蕪兩年,國家都將收回所有權。還有就是對於佃戶承包土地進行了詳細的法律規定,規定了如果將土地承包出去的話,那麼每年收取的土地收入上限不得超過20%。
也就是說,這塊地收入100斤糧食,那麼佃戶可以拿到80斤糧食,土地所有者最多只能拿20斤。不過土地的相關稅收則是由承包者負擔。
這個規定對一些擁有大量土地的門閥世家來說可不是好消息,因為這些門閥世家的土地幾乎都是由佃戶來承包種植的,他們自己不可能種那麼多的土地。
而他們所能拿到的糧食之前的比例也不可能這麼低,但是現在大漢的政府已經對這個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所以他們只能改。
配合這個規定之外還有一條規定就是如果土地太多,無法種植的話,允許賣給國家的國土資源部,國家會按照市場價格回收。
此刻,位於敦煌城的李氏家族內部,坐著二十多個人,這二十多個人都已經是三十多歲的年級,而坐在主位的則是一個二十七八歲的男人。
這個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大漢李氏的家主,李明,同樣也是大唐隴西李氏敦煌房的旁支。
雖然只是隴西李氏定著四房之一敦煌房的旁支,但是在長樂洲之內,目前來說已經算是世家門閥裡面最大的一支了。
其他選擇留下來的士族就沒有太大的,此刻他們聚集在這裡,自然是因為這農業和國土資源部下法的這部分土地權法。
整個法律他們都已經仔細的研究過了,但是正是因為研究過了,所以他們才有一些愁眉苦臉的,這整個土地權法裡面的很多規定,幾乎感覺都是衝著他們來的,而對於那些普通人來說,幾乎沒有太大的限制。
因為普通百姓沒有這麼多土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