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跨界合作(2/2)
現在是蜜月期,說什麼就是什麼,萬一過段時間,出個什麼事,都是說不定,灰溜溜地再次離開,可是很尷尬,從東柏的房子裡被趕出去,他經歷一次就夠了。
要不然,那麼貴的電腦都送了,哪裡會在乎租房呢!
「是這樣的。」小鄭的個性和小寶很像,不墨跡,有事直接說事:「咱們虎魚最近在和魔都電台在洽談一個跨界合作,大概下周開始試著施行。」
「主播和電台合作,有點新鮮啊。」
「現在不是流行跨界嘛,什麼明星帶貨,演員唱歌,主播去電台當DJ也就不稀奇了,等於是個雙贏。」小鄭滋溜溜地吸著奶茶:「主播通過電台,增加自己的知名度,電台尋求突破,利用主播的人氣給自己宣傳,互惠互利。」
「可是電台主持是要比較專業吧,大多數主播都是野路子,能適合麼?」小寶提出了疑問。
「正統的節目咱們肯定上不了,所以才是嘗試,拿出的時段是夜裡一點到兩點,主題是恐怖懸疑。」
「就鬼故事唄。」
「嗯,差不多,領導指明,說問問你的意見,想不想參加。」小鄭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
「我?想去,可是...」
「我明白,」小鄭會意地點頭:「首先,這個時段的DJ是不用露臉的,你可以延續直播間的風格,另外,我們也會安排助理協助,至於裡頭的機器啥的,只需要明白一些簡單的東西,其他的不用你操心。」
秦小寶作為嘉賓參加過電台節目錄製的,確實不難,許多東西都是有導演在窗外提示,只需要注意自己的語言就行,比如粗口的口頭禪。
他很是意動。
主播再厲害,充其量也就是網紅,不少主播也嘗試過向娛樂圈進軍,比如提莫,比如二鴿,到最後都不了了之。
電台可以算是個不錯的跳板和起點。
「直播麼?」
「當然,」小鄭解釋道:「對於主播來說,每天的工作都是直播,接手起來快一些,期間會有閱讀觀眾簡訊,以及收聽電話的環節,就和你回答彈幕是一樣樣的。」
她說的很輕鬆,真要去做,注意的事項肯定不少。
「那素材呢?得自己找,還是對方提供。」
「是這樣的,咱們的合作有個試用期,半個月的樣子,一共五位主播輪番上陣,如果被聽眾接受,將會簽訂另外一份勞動合同,有個選擇與競爭的關係。」
小寶點頭表示理解,確實,有的人也許在自家直播間侃侃而談,可到了不一樣的環境,表現會有所差異。
「素材,可以自由選擇,但必須有版權,且不違規,需要通過對方的審核,畢竟是面向全社會的節目,得注意,另外,主播錄節目期間,虎魚也有補貼,每次一千塊錢。」
「呵呵,」秦小寶笑了,我是為了錢的了麼:「好的,我接下了。」
既然素材可以自由選擇,他要利用好剩下的幾天時間,好好準備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