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下次不准不回私信了(1/2)
回到菲尼克斯的林日第二天上午就被克里斯拉出去拍代言GG了。
克里斯團隊最終一共簽下了1750萬左右的代言費。
如果換成代言數量的話,足有7個之多。
而這只是林日來到菲尼克斯的第4個月,打完的第三場常規賽。
甚至於,這是簽下來的代言,實際上並不只是這些代言,比如路虎在菲尼克斯的分公司雖然沒找他代言啥的,但給林日送來了一輛09年最新款的TDV6-S,價格也有個7、8萬左右。
當然了,林日真把這輛車子開出去的話,給他帶去的GG收益肯定不只是七八萬那麼簡單,就他在菲尼克斯的人氣,後面加三個零都說不定。
所以這幫賣路虎的是真精明啊!
花最少的錢來達到最大的收益。
不過林日也不是傻子,這輛車被他放在了車庫,並沒有開。
就這麼一輛車,想讓林日白給他做GG這是想都別想的事情。
如果是法拉利他倒是可以考慮考慮……只可惜他這身高,坐法拉利太過費勁。
拍攝的進展還算順利,上午11點半,整個的拍攝便結束了。
太陽隊今天的訓練放在了下午一點。
連續打了兩個客場,金特里特地取消了上午的訓練。
這也讓林日有了拍GG的時間。
「就這個代言比較急一點,因為他們最近要做推廣,其他幾個我都給你往後推了,最快也要到聖誕節……」
回去的路上克里斯跟林日將大概的代言GG拍攝的日子說了一下。
一聽聖誕節可能要拍攝,林日頓時露出了一絲哭笑不得的表情。
得,這下三叔家可能又去不成了……
不知道能不能在邁阿密拍攝——林日的三叔目前定居在邁阿密。
這樣也算是一舉兩得,既不耽誤拍攝,也不耽誤去三叔家過聖誕節。
喊了這麼多次,再不去林日都感覺有點不好意思。
他決定讓克里斯問問:「聖誕節我打算去趟邁阿密,你問問可能要拍GG的那幾個代言,能不能去邁阿密拍。」
克里斯點了點頭,將這事記下了。
林日又想起了什麼事情:「對了,晚上7點半把所有人都喊上吧,我請大家吃頓飯犒勞一下大家,這幾天大家都辛苦了。」
「行!」克里斯一聽晚上有聚會,頓時整個人都興奮了起來。
樂著樂著,他貌似想到了什麼,通過後視鏡看了一眼林日:「克里斯汀的經紀人問我拿了兩張明晚的場邊票,她可能會來看球。」
「收錢了嗎?」
「嗯?」
「嗯?」
「收,收了,兩張票一共7萬4。」克里斯如實道。
「這麼貴嗎?」林日聽到價格愣了一下,「這就只是一場普通的常規賽而已。」
而且打的對手也不是啥強隊——薩克拉門托國王隊,這是一隻漸漸深陷泥潭 然後怎麼都拔不出來的曾經的豪強。
這樣一場比賽 太陽隊場邊票居然敢要3萬7一張。
這特麼出息了啊!
菲尼克斯並不是啥大球市,而小球市最常見的操作就是買可樂送球票 要不然 這種打弱旅的比賽狗都不看。
「當然了,現在太陽隊的比賽場邊票一票難求!夥計 菲尼克斯的球迷們都因為你瘋狂了!要不然我們哪裡來的這麼多的代言!」
「……不,不是!」克里斯感覺自己被林日帶跑偏了 「我要說的是克里斯汀 那個演《暮光之城》的克里斯汀,mtv電影獎最佳女主角,要來看你打比賽了,夥計!」
這麼有知名度的女明星來看你打球!
你怎麼就一點都不激動的啊!
居然只關心有沒有收錢這種事情 我特麼……
「我知道了 來就來唄!」林日朝著克里斯汀翻了個白眼。
不是他不激動,而是他知道他跟克里斯汀根本沒啥可能,就算克里斯汀同意,他也不會同意,她才1米65的身高 而林日現在已經2米09,眼瞅著就要2米10了 他跟克里斯汀要是真在一起了……光是逛街的畫面想想都有點太「美」了。
他跟拎著麻袋出門一樣。
還是拉倒吧!
既然沒什麼談的可能,那林日也犯不著激動啥。
至於為什麼要先考慮身高問題 嗯……也沒辦法,就算林日喜歡楊冪喜歡高圓圓 可他也不希望自己拎著麻袋去逛街。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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