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獎金(1/2)
那名法制科的領導沉思片刻之後說道:「這個,肯定不是屬於防衛性質了,因為他是主動出手的。現在還不明確陳鋒出手的主觀原因,無法確定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還是故意殺人。」
副領導站了起來發言道:「我不認同,我認為這屬於見義勇為,應該給這名少年頒發見義勇為獎及獎金。」
仍然呆在詢問室里等候的陳鋒並不知道,自己的命運正在一場會議上被人商量著。
在會議室這邊,領導聽到了這個副領導的話後暗自點了點頭問道:「為什麼這麼說?」其實副領導這麼說,說出了所有民警的心聲。但是其他人不敢承擔這個責任,畢竟見義勇為的事情不少發生,但是他們還真沒有見過見義勇為致人死亡的案例。如果以見義勇為對陳鋒無罪釋放的話,社會輿論會怎麼樣,他們不知道。
副領導繼續說道:「陳鋒第二次出手,是因為人質的生命受到了威脅,銀行里群眾的財產受到了威脅,所以他才出手。這不是見義勇為是什麼?另外考慮陳鋒是農村人,來到蜀城人生地不熟,不可能與劫匪相識並有什麼過節,排除了他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的可能性。所以我認為他是見義勇為,以上我的意見。」
領導問道:「我想大家都認同你的意見,但是我們沒有經歷過見義勇為致人死亡這類事情的經驗,社會輿論是我們大家都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這種殺人無罪被某些媒體放大之後,可能會倡導不正確的價值觀。」
副領導說:「將事情經過如實向社會說明,並公布部分監控視頻,公道自在人心。畢竟這件事情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到的,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一不小心出手過重而殺人。一個人做不到一件事情的時候他可以不做,如果這件事情在他的能力範圍之內,那他就應該去做,這就是我們應該倡導正確的價值觀,所以我們不僅應該對陳鋒無罪釋放,更應該讓他上報紙,給他發見義勇為獎!」
副領導的一番發言,讓在座的各位都是一陣鼓掌。
領導拍板決定,陳鋒無罪釋放。並加急只做了一面見義勇為獎的錦旗,以及聯繫了蜀城日報的記者。
在記者來到警察局之後,領導帶著記者進了陳鋒所在的詢問室,對陳鋒說道:「你好,陳鋒我是蜀城警察局領導,這是蜀城日報的記者,他來對你進行見義勇為的報導。」
陳鋒看著那年輕的女記者和她身後背著長槍短炮的攝影師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問道:「我見義勇為?」
領導這才想起自己叫來記者的主要目的,於是叫來一名民警,那名民警立馬拿出一張無罪釋放通知書,讓陳鋒簽字。領導說:「經過局裡開會決定,認為在銀行搶劫案中你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及見義勇為。所以對你進行無罪釋放,並給你頒發見義勇為獎。」說完從包里拿出一本見義勇為的證書,以及五千塊錢的見義勇為獎金,並讓一名民警給陳鋒送上錦旗。
咔嚓、咔嚓……
相機瘋狂的對著陳鋒拍著照,那名記者也走上前來開始採訪陳鋒。在問了幾個問題以後,陳鋒也都如實回答了,然後記者又問道:「那麼你會武功嗎?」
陳鋒不知該說些什麼,但是他確實不會武功啊,於是她說道:「我不會,我只是天生力氣比別人大一點,但是我吃的也比別人多很多。」
記者說道:「雖然陳先生不會武功,但是他天生神力。所以陳先生您鼓勵普通人像你一樣見義勇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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