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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合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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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寒的擔心沒有變成現實,當天晚上摟著古晗月在酒店美美睡了一覺,第二天他尚自擁美高臥的時候,老鷹隊的負責人就在薩姆·楊的帶領下急匆匆興沖沖的登門了。

代表球隊前來和蕭寒會晤的是鷹隊總經理比利·耐特,這哥們一臉喜色的就進門了。也難怪他高興,昨天晚上的選秀大會上老鷹可謂是收穫頗豐,如願摘得了蕭寒不說,他們同時還意外獲得了霍福德,要知道,這兩個人都是球隊夢寐以求的補充,尤其是霍福德,老鷹在中鋒位置的人員儲備絕對稱得上是捉襟見肘,霍福德的加入,很好的彌補了球隊一大空缺。

要不蕭寒對老鷹隊沒有信心呢,你想啊,明明最需要的是霍福德,可是一看選了蕭寒有便宜可占--選擇中國球員之後的經濟價值是顯而易見的,馬上就棄球隊戰績於不顧,這樣的管理層,如何能讓他放心?

好在對待蕭寒的問題上,老鷹隊的誠意還是十足的,要知道新秀球員放球隊經理鴿子這種膽大包天,數遍NBA這幾十年的歷史,也絕對找不出來第二份,不過耐特並沒有表示出絲毫的不滿,尤其在聽說蕭寒是擔心球隊會把他交易出去之後,立馬在薩姆·楊面前拍著桌子做了保證,立刻,馬上就會同蕭寒簽約。

既然要簽,乾脆一下就全簽了,省的落個厚此薄彼的罵名。昨天晚上,耐特就擬定好了合同,同霍福德和阿西勞進行了草簽,今天早上就又夾著範本來拜會蕭寒了。

耐特也鬱悶著呢,他還從來沒見過像薩姆·楊這樣窩囊的經紀人,什麼事情都做不了主,嘴裡說是蕭寒全權託付給他了,可是一談到具體事宜,立刻就開始搖擺不定,三句話裡邊總會冒出一句:要不我回去和蕭打個商量?

什麼都要商量,還叫個批授權啊。耐特很是懷疑薩姆·楊這經紀人合同是怎麼跟蕭寒簽訂的,這整個兒就是一奴才,那裡是什麼經紀人了?不過在昨天晚上連夜調查了薩姆·楊的老底之後,耐特又釋然了,一個經紀人領域的新丁,碰上蕭寒這麼個連自己都不放在眼裡的大牌老闆,薩姆·楊要想不吃癟,除非他不想要這份工作!

可是薩姆·楊旗下事實上只有蕭寒這麼一個球員,他對蕭寒的恭順也就順理成章的被耐特理解了。如果讓耐特知道他其實是誤解了蕭寒的話,不知又該作何感想?

蕭寒是強勢不假,可是他對薩姆·楊卻並不苛刻。薩姆·楊以誠待蕭寒,蕭寒對他自然不會太差,兩人可是老相識了,薩姆·楊又陸陸續續幫了他那麼多忙,蕭寒對這個上趕著想貼上自己發財的美國大叔還是很感激的,該給他的好處以及自主權可是一點兒都沒少。

和球隊簽訂合同的事,蕭寒確實是全權委託給薩姆·楊了,因為畢竟是新秀合同,就算再爭取,也賺取不了天價,再加上蕭寒打球又不是為了錢,他很乾脆的就送了薩姆·楊四個字:你看著辦。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NBA聯盟對新秀球員合同價值的相關規定。1995年開始,NBA將新秀的工資與其在選秀會上被選中的順位掛鉤。各順位的新秀合同都有嚴格的薪資規定,第一輪被球隊選中的新秀如果通過球隊體測和試訓後決定加盟NBA,那麼他將獲得一份為期四年但球隊卻擁有後兩年的球隊選項的合同(即所謂的新秀合同或」2+1+1「合同),其具體金額根據順位高低而排列,順位越靠前,獲得的年薪越高。狀元的年薪大約相當於NBA的中產階級合同,四年平均年薪約為600萬美元。當然,這只是一個大概的數值而已,具體到多少,還是需要球員自己和球隊進行詳細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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