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 破防(1/2)
蕭寒這樣做,豈不是更加容易被搶斷?
如果蕭寒只是普通的運球,事實肯定會是這樣,可是蕭寒既然這麼做了,當然就是有了計劃,有恃無恐,他手裡的皮球並沒有保持在他自己身旁,而是堂而皇之的送到了博甘斯的腳下,身側,甚至是背後。
總之,蕭寒讓皮球遠離了他自己,更遠離了尼爾森。
簡單的說,蕭寒把尼爾森記在了身後,又在尼爾森夠不到的,卻離博甘斯無比接近的地方大模大樣的運著球。
這是怎樣的一種囂張?
每個球員都將他周遭的區域看成是他自己的領地,在這個範圍內,他不能說擁有絕對的控制權,至少是有著絕大的優勢,雁過也要拔毛。
一般來說,球員運球也確實是在他自己的身旁,只要稍微遠離,就有可能失誤,這是事實。
這就等於說,屬於博甘斯的地盤,被蕭寒給侵占了。
博甘斯就很不高興,他本是為了斷蕭寒的球而來,蕭寒本該小心翼翼,沒曾想,卻拿著球往他眼前送,這已經不是蕭寒托大與否的問題了,而是在打臉,打博甘斯的臉。
尼爾森很想在這個時候也起到點兒什麼作用,可是他根本夠不到球,除非他去拉蕭寒的胳膊,或者推蕭寒一把,否則他根本不能對蕭寒造成任何干擾。
說來也有些奇怪,誰能想到一次雙人包夾的防守竟陷入如此尷尬的境地?居然到了讓尼爾森想到要用犯規來幫助博甘斯解脫的地步。
但是尼爾森也不敢這麼做,因為如果這次包夾以他和博甘斯中任意一個的犯規告終,只怕比眼下這局面更讓人難堪。
尼爾森只能是盡力的從蕭寒身邊往過繞,試圖與博甘斯回合,只有他們再度連接在一起,才能達到他們最初的目的。
蕭寒豈能讓他如願?或者伸一下腿,或者張開一下胳膊,又或者轉動一下屁股,總之是用盡了各種辦法,將尼爾森給攔在了身後不讓過去。
要說尼爾森也是死腦筋,你不會跑遠了再跑回來嗎?如果這樣認為,那就錯了,尼爾森不是沒想到,而是他不敢留下博甘斯一個人來面對蕭寒,因為那就等於是他自己把包夾給破掉了。
即便是在這個時候,蕭寒運球的右手依然穩若磐石,半點顫動都沒有。
博甘斯的臉紅紅的,昭示著他此時是何等的激動。也難怪,蕭寒任何閃轉騰挪都沒使,雙腳就那麼站在原地,只靠一隻手,甚至只是手腕的轉動,居然就把他給難住了。
臉還能丟的更大一些嗎?
可是博甘斯確實是沒辦法。
蕭寒的運球是在是太低了,低到了讓博甘斯必須全力探下身子才能夠得到的地步。
能夠到,並不同於已經夠到。
博甘斯經歷出手了三次,每次都沒蕭寒巧妙的躲開了。
雖然博甘斯是藍領,可他也有麵皮,如果他只是被蕭寒過掉了,那不算啥,可是被蕭寒用一隻手就給收拾了,著實是有些傷不起。
仿佛蕭寒手裡是一隻肉骨頭,而博甘斯就成了一條饞嘴的狗狗。
博甘斯確實是有這種感覺。
這就是蕭寒的高明之處,他故意把運球的高度壓得那麼低,就是算定了比他還高的博甘斯不可能會有他的柔韌性,腰肢不可能比他更軟。
用一隻手去探都需要盡力彎腰才能夠到的位置,雖然是在身前,但也有危險。而更大的問題在於,沒有人敢用兩隻手一起去夠那樣的一個位置,難保會產生什麼不雅的後果。
在一定的高度,一般是自己的膝蓋上下,人類還可以自如的用兩隻手去做他想做的是,而這也是球員一般的運球高度,在這個高度,雙手隨便的扒拉都有可能會碰到皮球,可是如果這高度再低一些,甚至低到了地面那樣的高度,別說扒拉到球,就是隨便扒拉兩下,都會非常困難。
誰不信,誰可以去試,不過要注意,這裡說的是身前,而不是自己腳下。
普通人尚且如此,一個近兩米的大高個兒,豈不是要難上百倍?
只是一個運球的高度,蕭寒便廢掉了包幹死的一隻手,間接的讓本來就防不住他的博甘斯對他更加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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