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三章 君子帶劍(2/2)
只不過,少了這個秀才身份,將來在外面行走起來卻甚不方便。
辛知縣很欣賞謝自然,只可惜,他既然干犯了朝廷的律法,也只能秉公而斷了。嘆息一聲,問:「謝自然,本官這麼判決,你可有疑義?」
謝自然倒也磊落,一施禮:「老父母秉公執法,學生敬服。大丈夫做事,行必果,無疑義也?」
辛知縣一臉的惋惜,正要落筆定案。
這個時候,跪在地上的囡囡突然咯咯一笑:「什麼秉公執法,什麼學生敬服。判的人糊塗,被判的人也糊塗,叫人如何心服?」
辛知縣一呆,忍不住問:「怎麼了?」
囡囡道:「君子衣冠帶劍,乃是禮儀,難道有錯嗎?」
冠帶劍有相當的功用,即表身份、封爵及出使訪客時帶劍,此外古人帶劍還具有禮治和修身養德方面的意義,表現了劍除有與戈、矛等古代兵器共有的兵器屬性之外,還有其特有的非兵器屬性,正是這一屬性,使得春秋戰國間帶劍之風十分盛行。
佩劍習俗在中國歷代流行。秦漢時文武百姓皆佩劍,此風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到宋、明時,男子佩劍之習俗猶存。
只不過,明朝文人性格溫和,甚至有的時候顯得懦弱,加上朝廷實行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治安也好。所以,很多人都不帶劍的。
不過,不帶,並不等於不許帶。
帶劍也是讀書的特權之一。
辛知縣:「君子帶劍是法制允許的,可謝自然帶的是刀啊!」
「是劍,不是刀。」囡囡咯咯一笑:「這就是老父母你沒見識了,這種倭刀本就是劍,倭人都稱之為劍的,連刀法也被他們稱之為劍道。所以,小女認為,既然是寶劍,謝相公又有秀才功名,自然就不違制了。」
辛知縣一楞:「還有這種說法?」然後疑惑地看了一眼刑名師爺:「老郝,你是天津衛人氏,你們那地方海商甚多,也有不少倭貨。本官問你,是不是這樣?」
郝師爺道:「稟縣尊,是這樣,倭人都將這種兵器稱之為劍。這個梅姑娘,真是淵博啊!」
說著話,一臉的讚嘆。
囡囡得意地說:「爹爹當年可買了不少倭人寶劍的,我自然知道。」
正在這個時候,衙門口,徐婆大叫一聲:「既然謝秀才有資格配劍,既然這倭刀也是寶劍,那麼,謝相公是無罪的,請青天大老爺釋放謝秀才!」
今日來圍觀的都是扶風縣的好事者,而且,這個謝自然平日間為人也不錯,很多窮人都是受過他恩惠的。
頓時,所有的人都大叫起來:「請青天大老爺判謝秀才無罪!」
這光景,驚得衙役們連聲大喝:「肅靜,肅靜!」
好不容易才恢復了秩序。
辛知縣本有心放謝自然一馬,其實,這也不是什麼不得了的大案,就朝年教授看了一眼。
年老夫子緩緩地點了點頭,說:「梅氏所言,在道理和法紀上也說得通。」
辛知縣:「法律不外人情。」
他一拍驚堂木:「既然有這麼一種說法,按照我朝《大明律》有功名的書生可帶劍行走天下,那麼,謝自然無罪。不過,身為堂堂讀書種子,與販夫走卒與市井間鬥毆,卻有失體統。本官判決如下,罰謝自然小米一萬斤,於六月底解送至寧夏衛前線。」
然後,就將一隻火籤扔在了地上。
這件案到這裡,算是了結了。
外面旁聽的百姓聽到謝自然無罪,都鬆了一口氣。
不過,判他出三萬斤糧食,還得送去寧夏衛,心中都是嘆息。
三萬斤小米價值白銀好幾百兩,從這裡到寧夏衛千里迢迢,一路人吃馬嚼,家上腳力的工錢,上千兩齣去了。
今次,謝秀才可是大大地破財了。
黃東雖然沒看到謝自然倒霉,可一想到他要大大地出血,心中雖然不甘,卻也不再說什麼:「如此也好,他不是有錢嗎,就叫他破財好了。」
謝自然忙拜了一拜:「學生遵命。」
「至於你,民女梅之華。」辛知縣道:「報上你的的原籍和父母姓名,本官發個急遞過去,叫你家人來領。所需的急遞費用,一概由謝自然承擔。」
謝自然:「大人有命,學生自然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