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 改革計劃(二)(1/2)
第二天開始,就陸續有反對理藩院改革的摺子從通政司遞到鳳鳴宮。九離俱留中不發。
兩天後,鳳九淵和中書令翁尚聯名具奏的摺子也遞進了鳳鳴宮。較之上次朝會提出的改革方案,這次無疑溫和了許多,最為明確之處就是照顧到了各方的利益。
古語有云:君子言義不言利。
只要一言了利,那就是墮入小人之流了。所以,自古以來的讀書人儘管滿腹心思地想謀盡天下之利,但嘴上依舊是仁義道德地說個不停。而朝廷政府則是為了『教化萬民』,活脫脫地也成了一個最大號的偽君子,什麼勞模,什麼先進,什麼時代先鋒,什麼……什麼什麼鳥都能整得出來,今天開會說反腐,明天開會說廉政,後天開會又說為民服務。
一句話,卻你娘的蛋,官樣文章誰他媽的不會做?
天天反腐說明腐敗已經到了根子上,天天說廉政證明舉國腐敗,天天說為民服務是因為沒人為民服務……會議也好,宣傳也罷,只有反著讀你才能品出真正的品道來。
人心都是有欲望有想法的,宣傳可以愚弄一時,愚弄不了一世。越是對追名逐利晦莫如深,嚴加禁止,就越是物慾橫流,禮崩樂壞。所謂堵不如疏,堵得了一時最終會換為濁水橫流天下。
旁人覺得當政者言利會荼毒萬世,會敗壞國民風氣,鳳九淵卻不這麼看。人是有社會組織性的動物,欲望是客觀存在的,如果你把它藏在暗處,長久見不到陽光就會惡臭腐敗,致命整個社會污濁不堪;如果把它擺在明處,經常有陽光照曬,自然乾燥如常。
言利和言義兩者只要把握適度了,才能對治國理政和社會風氣起到最佳的引導作用--當然,這話不是九王殿下說出來的,而是武長史根據鳳王爺的話總結出來的。
所以,在新陳奏的摺子里,鳳九淵裡所當然地把保證百官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帝國的利益還退居其次,他甚至這樣說:不能首先保證百官的利益,那麼百官就不會積極地保證帝國的利益,最終受到傷害的依舊是帝國的利益……
九離在看了摺子之後,仿佛看到一個脫得赤裸裸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直感到臉頰又燙又燒,心下有種說不出的難言彆扭。暗道:「……他怎麼把這些問題全都挑明了?哎,這下可倒不好處理了。如果把摺子交部議,廷臣們知道了會不會有什麼看法?百姓們知道了又會有什麼看法?」糾結了半晌,總是拿不定主意。
恰在此時,門下侍中歐陽齡來回事,九離就把鳳九淵的摺子給他看了,問道:「你怎麼看?」
歐陽齡雖不是道學夫子,但也非傲視流俗之輩,看完鳳九淵的拍子後,喃喃半晌不知道該作何評價,在九離又問了一遍後,他才答道:「回皇上,臣覺得,臣覺得……九王爺是個實誠人!」
九離笑道:「還用你說?他這人從小就這樣,討厭拐彎磨角。可一旦拐彎磨角起來呀,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我是問你對這摺子怎麼看!」
歐陽齡道:「這個,臣認為九王爺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本末倒置?」
「有國方有家,國不能立又何以保家?臣認為,應以朝廷的利益為重才是正理!」
九離暗道:「又是一個偽君子!」嘴上淡淡地問道:「這麼說來,你也是支持九王爺的改革方案了?」
歐陽齡這才知道皇帝竟然在不知不覺間給自己挖了個坑,忙道:「臣只是,臣只是……」九離一擺手道:「好了,朕知道你的意思。」這才拿起硃筆,在鳳九淵的摺子上批下了交部議的字樣。想著又覺得不夠全面,又加上了一句:另著各省、部、院、府堂官佐貳就此折各抒己見,奏朕知道。欽此。
部議,顧名思議,就是交由朝廷各部討論決定。只有疑而不決的重大國策或是事態才會交部議處,一般的事件都是直接指定由某部或某院議定陳奏的。
九離這不單是要三省六部、督察院、大都督府和理藩院都參與到理藩院改革的大討論中來,還要求各部門的首長和副首長都必須發表自己明確的意見,並以書面的形式讓她知道。
她這是在逼百官表態!
到底是支持,還是不是支持,亦或是反對,她都要先掌握清楚,再作下一步的定奪。
摺子的副本傳到各部之後,頭頭腦腦們一刻也坐不得了,立馬馬地召集起了所有的手下開會,討論九王爺提出的理藩院改革方案。
三天前的朝會上的大辯論已經傳遍了整個中京,甚至連各星球的總督府都知道了。所有人都覺得九王爺的手下得未免太狠了些,這一刀切下去固然是暢快了,難保帝國不會因此而滅亡呢?因此,反對之聲洶洶而起,幾乎聽不到贊成的。
其實並不是他們認識不到當下理藩院的弊端,而是鳳九淵在朝會上提出的改革意見里絲毫沒有提到有關保障百官利益的條款,他們怕自己一旦同意了這個改革方案的執行,以後每年就領不到那筆數目可觀的清敬錢了。這可就會令他們原本優裕的日子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帝國律法規定:貪賄一百金鳳幣以上者罰5年苦役,終生不得為官為吏;貪賄五百以上者,罰十年苦役,刺面,終生不得為官為吏;貪賄一千以上者,斬雙手,終生不得為官為吏;貪賄五千以上者,抄家,斬首;貪賄一萬以上者,抄家,斬立決,三代不得為官為吏;貪賄兩萬以上者,斬立決,滿門貶為賤奴,五代不得為官為吏;貪賄十萬以上者,滿門抄斬,同族三服以內三代不得為官為吏。
嚴懲的同時,也制定的驚人舉報獎勵制度。所有舉報者可獲得貪賄數額15%的獎勵,並受到律法的保護,誰如果敢打擊報復,與貪賄者同罪。家人舉報家主貪賄者可獲20%舉報獎勵,並可免除不知情家人的罪責……
其實,就算有再嚴厲的制度,如果沒有相應的獎勵來支撐,一樣難以杜絕貪污。就好比當下的帝國,官員們除了俸銀外,還有豐厚可觀的清敬錢可拿,誰的手還敢亂伸?
要知道一戶普通人家,一年的全部使費也不過50-70金鳳幣左右,一個最末等的獄卒或是城門衛兵干一年下來就可獲得80金鳳幣的清敬錢,再加上120金鳳幣的年俸,足有200多金鳳幣的收入,足是三戶人家的年度全部使費了,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官做到翁尚這一級,除了20000金鳳幣的年俸外,每年還有80000的清敬錢和其他的獎勵,總共收入約在12萬左右。有了這筆錢幹什麼還不能夠?再如果去貪賄,別說律法難容,百姓們用嘴也能罵得你三代不得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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