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謀奪財產!(2/2)
的確,關於遺囑的事情,柳紅葉也早就知道,父親將名下所有的產業都留給了自己!
可卓雲的一句「不過」,讓原本就傷心的柳紅葉心中一怔,仿佛開始察覺到了卓雲的陰謀。
果然,卓雲接下來說道:「紅葉,你的年紀畢竟還小,董事長也不放心把一切都交到你手裡。所以,為了能讓你更好的控股公司,董事長在臨終之前特地把我叫了過去,在他立的遺囑上額外附加了一個條件,這個條件,就是要你跟小遠結婚,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在背後幫你。」
卓雲所說的小遠就是她那個白痴兒子,名叫卓學遠。因為卓雲的丈夫很早之前就已經死了,所以她的兒子跟了她的姓。
「你說什麼?這不可能,我爸不可能會這樣。你一定是在騙我,我爸肯定沒死,是你,是你們這些人合起伙來騙我的!」
「紅葉,我沒必要騙你,我所說的也都是事實。如果你不相信的話,董事長的律師就在這,遺囑也在律師的手裡,你可以看一下。當然,我要提醒你的是,遺囑上附加的條件寫的很清楚,如果你不願意跟小遠結婚的話,那董事長留下的一切,就都歸屬於我們董事局共同管理,你不但一分錢都得不到,還必須馬上辭去總裁一職。」
說罷,卓雲將一個戴眼鏡的男人叫了過來,這個男人就是柳天明的私人律師。
「總裁,卓董說的都是真的。董事長的遺囑您可以親自過目一下。」
這個律師叫蔡長風,除了是柳天明的私人律師之外,也是宏圖集團的法律顧問,所以他所說的話就是一種權威,不會有人去質疑!
柳紅葉立刻接過蔡長風遞過來的遺囑,一目十行,卻又是非常仔細的將遺囑上的內容全部看完了。
基本上,遺囑跟自己知道的一樣,只是最後面的附件條件是新加上去的,而且還有自己父親的簽字印章!
「這不可能,這絕對是作假的。蔡長風,這些年我爸可對你不薄呀,你居然勾結卓雲做出這種事,你們這跟直接搶我爸的財產有什麼區別?」
沒錯,不結婚,就一分錢都得不到,還要辭職,這跟直接搶有什麼區別。當然,柳紅葉是不會在乎錢的,如果錢能買回她父親的命,她寧可身無分文。
但父親辛苦了大半輩子打拼下來的產業,不能落到卓雲這種人手裡。
「總裁,這份遺囑,是我跟卓董共同見證的,也有著絕對的法律效應。當然,我也能理解總裁現在的心情,但也請總裁尊重一下我的職業操守,我是不可能做那種自毀前途的事情的。」
在場其他人都抱著一副看戲的心態,沒人幫柳紅葉說一句話,不落井下石就很不錯了!
「紅葉,遺囑你也看過了,等董事長的後事結束後,你就馬上跟小遠結婚吧,這也是怕夜長夢多,被我們的對頭公司找到機會來對付我們。」
其實卓雲早就算準了柳紅葉不會同意嫁給她的兒子,這也是她的聰明之處,如果明著奪取柳天明的產業,就會有很多人在背後說她的壞話,像她這種身份的人,最忌諱的就是那些流言蜚語。可如果是柳紅葉主動放棄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她桌雲也可以說是名正言順接管柳天明的一切,誰也不能說她什麼!
柳紅葉的性格本就烈,面對這種事情,她不可能會做沉默的羔羊,也不可能會去接受。
那兩隻手死死握緊,牙也咬的緊緊的,這是要跟卓雲拼命的節奏呀。
然而,不等柳紅葉做出什麼過激的舉動,就聽後面有人說道:「死三八,你瞎嗎,看到老子在這裡,居然還敢叫老子的女朋友嫁給別人,信不信老子拉你去廁所,把你的頭塞進馬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