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這事費煙(2/2)
「哈哈……」
早上九點的時候,我和胖子從警局走了出來,昨晚在裡面呆了一晚,現在渾身都累,還臭烘烘的,這裡面不好呆啊!
出來後,我看見張虎的車停在了警局門口,上了車後,張虎用雪茄指著我們倆鼻子罵道:「你們倆小子如果不趕快幫我搞定搭橋的事,那兩顆夜明珠就別想了,知道我花了多少人力物力才保你們出來嗎?那老頭身上都是你們的指紋,我花了多少功夫才幫你們洗清嫌疑,要被定了謀殺罪你們就完了!」
我把他的手撥開說道:「張老闆急什麼啊,這不還有兩天嘛,放寬心,我們回去洗個澡就跟你去把河底的鬼殺了。」
張虎冷哼了一聲,深抽了一口雪茄後就命令司機把我們送了回去,我看了一下時間,說大概中午十二點的時候就來接我們。
張虎有些不明白,說為什麼要中午十二點,是不是有什麼說法?
我說古代的時候,犯人斬首都是午時三刻,因為那時候一天的陽氣最足,古代的午時三刻就是現在的中午十二點四十五分,張虎十二點來,接我們到河邊的時候,就剛剛好這個時間了,河底的惡鬼太多太猛了,一定要陽氣最足的時候去收拾它們。
張虎明白後便叫司機開車走了,說中午十二再過來接我們。
張虎走後,我和胖子回店鋪美美的洗了一個澡,以後沒事還是不要去警局「喝茶「了,那滋味真不好受。
昨晚老頭死後,那些模型和活人就交換了回來,那些商場員工一臉蒙圈後,有人很快就走出了商場,然後就發現了樓下老頭的屍體,那時候我們還沒走,條子來了後我們被逮了個正著,本以為說得通,沒想到差點被冤枉成謀殺,說我和胖子進去商場盜竊,被老頭發現後兩人就把他推了下去造成死亡。
老頭身上有我們的指紋,而且商場的確有搏鬥過的痕跡,這我們很難解釋,幸虧有張虎,這年頭有錢好辦事,而且我們真沒有殺老頭,所以就被保釋出來了。
條子也有很多方面說不通,比如關門的商場為什麼員工都沒有回去,清潔工為什麼三更半夜還在商場,商店擺放衣服的模型為什麼散落在商場四周,就因為這些條子才沒辦法定我和胖子的罪。
這事算過去了,李志一個小時後來找過我,我說搞定了,叫他放心,不會再有什麼邪門的東西纏著他,有什麼問題過來找我就行。
李志連忙道謝,然後把尾款打給了胖子,又賺了三萬,加上鄭鵬那三萬都六萬了,現在錢來得越來越快,可真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
李志走後,我開始和胖子研究起河底那群鬼來,如果不收拾它們,橋肯定是建不起來的,可就算是陽氣最足的時候,我也不一定拿他們有辦法,它們會躲在水裡,晚上在出來作祟。
胖子說要不這樣,找人把河水抽乾,然後再慢慢收拾它們?
我噗了一聲,差點一口老血噴了出來,那條河是本市最大最長的河,想抽乾河水那是多麼浩大的一件工程,估計比造橋都難,算了,跟胖子這人也討論不出來什么正經辦法,現在只能見一步走一步了。
十二點的時候張虎準時來接我了,帶上傢伙事我們很快就來到了河邊,這時候太陽特別猛,別說鬼,連人都要被曬乾了,估計它們也不敢出來。
「葛樹和喬思的屍體撈上來了嗎?」我朝張虎問道。
張虎搖了搖頭的,說哪有人敢在這條河撈屍,再說了,這河掉下去還能有屍體嗎?
張虎說得也是,不過他說的是普通人,這大白天的,我就敢下水!
現在陽氣這麼重,我想不到別的辦法,唯一可行的就是先趁著這個時間段把河中間的陰眼給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