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不喜歡記仇(5/5)(2/2)
「如果是真的,就比如有人說范劍的歌是自己寫的,可能就是那個人發現范劍把這首歌給唱火了,他心中不甘心,想要范劍多給一點錢,范劍不給,就遇到這樣的一件事,自然就鬧到了網上,只要我們能找到相關的證據,那怕只有一條也足夠讓他不能翻身了。」
「那如果是假的怎麼辦?」
「如果是假的,那就告他,剛成立的法律部門就可以用這個來練習一下怎麼打官司。」
江新雨不解,「就算要告,但是用什麼理由來告呢?」
「比如告他侵犯名譽權,又或者告她污辱自己的偶像,對自己弱小的心靈造成了不可恢復的傷害,就讓他賠錢,來補償自己受傷的心靈。」
「反正找個理由就行了,總能找到一個理由,就算法院不受理,我們也可以讓他們一直處在大眾的視野的監控下,過不了多久,他們自然會崩潰。」
江新雨聽後,心中想說出一句我艹出來,但做為一個女孫子,江新雨覺得這不合適,強忍了墕。
不過,這方元也太會玩了吧。
這樣狠的方法也能想出來。
此刻,她心中想著之前有沒有什麼地方得罪了方元,現在趕緊道個歉。
想了半天,好像真沒有。
不管有沒有,表個態再說吧。
「方總,不管我以前有沒有得罪過你,還請你放過我。」江新雨一本正經的說道。
「放心,我大人有大量,不會在意的。」
誰知,江新雨卻轉身一變,惡狠狠的說道:「你要是敢這樣對我,我就咬死你。」
咬?
這可不是一個好的詞。
江新雨想了想方元的計劃,問道:
「這樣會不會使用太多的錢啊?」
「一點錢,算什麼,反正明天幾個億又到手了。」方元對於這個問題,表示非常不屑。
江新雨頓時不想說話。
你還會不會聊天啊。
不過,對公司的擔心還是勝過了對方元的吐槽。:「我們這樣做,會不會把他們都給得罪了。」
方元卻搖搖頭,霸氣的說道:「他們做這種事情的時候,已經把我得罪了,那我為什麼還要讓著他們,原諒他們是上帝的事情,我負責送他們卻見上帝。」
「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再說,我竟然反擊了,怎麼還會給他們機會重來。」
「再說,我這個人不喜歡記仇,實在是太累了,肯定要當場報啊。」
「我要讓他們後悔得罪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