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做事原則(2/2)
他的目標是賺錢,這一切都要在合法的框架內進行。
凡是對公司聲譽會引發不利的隱患,他都要將其排除。
檢查完菜品後,他走向另一塊砧板,開始處理那截魚。
這條魚不小,估計得有三十多斤;他們拿來的,只是中間的一截,莫約十來斤,合適做個油燜魚塊。
干泥鰍還有,也是一道菜。
早晨出去買了牛肉,純正的後腿肉,本來想做個煎牛肉片,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弄個玉蘭片煮牛肉吧。
羊肉,燉了。
梭子蟹?拿出四隻和干蝦做一個梭子蟹煲。
劉浩宇繼續砍豬腳後,骨面沒開始那般光滑,砍完後焯水。
龍建華看了一眼調料,要他出去買五瓶黃酒來。
家裡不是沒有黃酒,但那是存了至少十年的花雕,用來做紅燒豬腳,他有些捨不得。
不到十分鐘,劉浩宇買回五瓶黃酒,放到灶台上時說,「我們都是內地人,想要去香島上班,也不大可能。」
「這就要看你們怎麼想了。如果你們願意去,我每年可以安排一個月的年假。」
「如果有人想弄那邊的戶口呢?」
「呵呵,我想,你的辦法比我的多。」
抵壘政策要到今年十月才結束,各種手段都可以使出來。
在劉浩宇有那種打算的情況下,他不會提供任何幫助,不能留下這樣的污點。
「不過,等你們抵達,我倒是可以提供給你們一筆五千港幣的生活費,不論是否加入我的公司,都可以領,免得你們流落街頭。」
「但這個承諾的時間不能太長,到今年八月底為止吧。」
劉浩宇想不清龍建華為什麼這麼做。
如果說限制他們干見不得光的事情是為了公司聲譽,那給每人錢又是為什麼?
鼓勵人過去嗎?
十個人是五萬,百個人就是五十萬,不少的錢吶。
其實龍建華也只是靈機一動,突兀地出現了這個想法,並將其說了出來。
他的戰友不可能有千人想過去吧。
即使有一千人,也只需要五百萬港幣,並不是一筆很大的數。
「你確定我們抵達香島就可以拿到五千港幣?」
「不是香島,而是市區。你不會不知道吧?只要能成功抵達市區,就沒誰管你;不然,就會被遣返。」
「行!如果我不加入你的公司,我也會推薦一些過來。你只管放心,他們絕不會亂來,保證還是一樣的有組織有紀律。」
龍建華呵呵一笑。
很多東西,都是沒辦法保證的。
現在是這種想法,沒準過一會就改變了。
為何?
環境才是改變人的最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