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神來之筆(1/2)
誰人不曾年少輕狂?誰人不曾心比天高?
陳浩南非常理解此時周小傑青春年少時的心態,在周小傑轉身回去舞台跟幾個樂手聚在一起進行一番商討時,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端起茶杯喝茶等待著。
柯志華咬牙切齒地說道:「陳浩南,你怎麼回事啊?你居然可以忍受這樣的毛頭小子在你面前這樣的態度跟你說話。」
陳浩南放下茶杯,笑著回道:「華哥,人總是會變的,以前我們穿牛仔褲緊身衣,看誰不爽就扁誰,現在我們穿西裝打領帶,打架不再適合我們,這就是進步。」
柯志華這時腰板子挺直,雙手順了順身上的名牌西服,笑嘻嘻地說道:「也對,這身衣服要是弄皺了,也要幾百塊乾洗費,沒必要,哈哈哈!」
山雞這時看到柯志華袖口的商標還完好無損地鑲嵌在那裡,便起身湊了過去,指了指他袖口上的西服商標,滿臉嗤笑地說道:「老表,農民穿西服才會留下商標炫耀,我看你也差不多。」
「嘿嘿嘿!」
柯志華被山雞說穿的想法,用手擋住袖口的商標笑了起來。
陳浩南看著一臉憨笑的柯志華,抿了抿嘴唇,腦海中浮現的記憶讓他臉色緊張了起來。
前世2000年,三聯社團前任社長雷功之子雷復轟野心勃勃、精於算計,利用擁有香江洪興屯門領導人和寶島三聯社團毒蛇堂堂主雙重身份的山雞與日國山口組聯姻,試圖打造亞洲第一大聯合利益集團。
柯志華和山雞在這一場陰謀鬥爭中遭逢大難,柯志華在街頭以生命為代價幫助山雞僥倖躲過一劫,但柯志華卻享年35歲,再沒見到隔日的太陽。
雖然自己重生回來,所有的事情都已經改變,他雖然不知道這樣去改變歷史的後果,到底是好還是壞,不過僅憑前世柯志華能用命換來山雞的存活,就應該跟對待兄弟的感情待他。
想到這裡,陳浩南低頭用雙手抹了抹臉龐,順勢用大拇指將頭髮拂向腦後,看向柯志華思索了幾秒,最終笑一笑,說道:「華哥,有沒有想過離開寶島去其他地方發展?」
柯志華聞言嬉笑道:「我在這裡拿命換回來的日子,讓我離開不是讓我丟掉我的性命嗎?」
陳浩南輕輕嘆一口氣,無奈之色顯現於臉龐。
他明白柯志華所說的意思,只好轉頭看向山雞,希望山雞能開口勸說,即使因為自己重生已經讓原來的既定事實發生逆轉,但終歸這樣的路,柯志華是需要用生命去行走的,誰也不能保證就算沒有了日國聯姻事件,接下來又會發生什麼。
山雞感覺到了陳浩南的眼神表達,他認同陳浩南的洗白從商的未來規劃,於是對柯志華勸說道:「老表……」
話未出口,周小傑已經帶著幾個樂手一起走到餐桌前伸手在桌面上敲了幾下,然後將手裡的曲譜放在桌面推到陳浩南跟前,傲慢地說:「陳老闆,你要是一個星期內能把這個曲譜歌詞做出來,我跟你走,你叫我去哪裡我就去哪裡。」
這個曲譜是周小傑和樂隊集體用了幾個月時間結合東西方音樂風格而創作,旋律流暢而清晰,輕快和具有韻律感的東方風格再結合西方R&B曲風,散發出無限的想像空間,又經過不下二十輪修改才最終確稿的作品。而拿出來的心態其實是想勸退陳浩南,讓他知難而退。
陳浩南從桌上拿起曲譜,看了幾分鐘後抬起頭自信地說:「一個小時。」
一個小時的答覆,讓周小傑眾人集體呆住,身體也感覺僵硬了不少,幾乎所有人心裡的第一反應都大差不離。
「瘋狂」、「自大」、「不自量力」.......
陳浩南忽視他們的表情,搖頭笑而不語,從上衣內側里掏出蔣天養送的金筆,開始在曲譜上填寫,周小傑身邊的樂手們驚訝的神情過後,開始互相埋頭接耳。
「開玩笑的吧,這個人怎麼這麼狂?」一身穿著破破爛爛復古風格的短髮樂手側了側腦袋對身邊的夥伴說道。
小套西樂手雙眼盯著陳浩南手中的筆,回道:「不知道,不過那支筆是真不錯,一看就是高檔貨。」
「噗!」
短髮樂手無語。
「JAY,他不會真的能寫吧?這首曲子可是吳老闆看中以後找了幾個行家都完成不了填詞的曲啊!」
周小傑聞言搖了搖頭,眼神落在陳浩南筆下的曲譜上,有些失望,然後轉頭看向身邊的樂手小聲說:「我看不能,你看他寫的速度,跟抄書一樣,」
陳浩南沒有理會眾人的議論,在桌上奮筆疾書,連柯志華也無法相信眼前發生的情景,銅鑼灣陳浩南居然會寫歌,這簡直天方夜譚,匪夷所思,他怎麼也想不到陳浩南放下砍刀還能拿筆,脫下牛仔褲緊身衣穿上西裝居然還是個文化人。
半個小時不到,陳浩南在曲譜上落下最後一筆,最後在曲譜的抬頭上寫下《可愛女人》,便宣告創作完畢。
在原作者等眾目睽睽之下,這首原本在2000年才上市發行,並且讓周小傑拿下最佳作曲人獎項的歌曲,被陳浩南提前呈現在1997年。
可是此時的周小傑並不認為陳浩南此時完成的填詞能有多少水準,在他的認知里,創作需要才華再加上時間也未必能創作出優秀的作品,但是有才華沒有經過時間磨合的作品,水準再高也有限。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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