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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我們都在夢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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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微笑皺眉苦思:

「小白,難道你想是說這島上有鬼?Nonono,偵探我可是無神論者!」

「不。偵探,其實我是想說,這些所有的不正常的現象,導致我現在有一個腦洞——」

方白一字一句地講話:

「我覺得,我們現在都在夢裡。」

此言一出,滿座皆驚!

幾乎沒有任何一個玩家,會想到過這樣的展開。

就算是方白,如果是在之前沒有得到節目組資料暗示的情況下,也絕不會提出這樣的推論。

但現在他毫無顧忌了:

「偵探,你們就沒有考慮過嗎?

如果從現實的角度看,這個無名島實在太反常了,根本不可能存在。

但是如果是一場夢呢?夢是無所不能的啊!!」

是啊,眾人一陣恍然。人死又不能復生,現實里怎麼可能會存在這種異常事件?

但如果是在一個所有人聯通的夢裡呢?

那就一切都說得通了。

因為在夢裡,一切皆有可能。

「我覺得鷗小編沒有死,我們甚至不能夠再用這個字眼,」方白斟酌著道,「我覺得鷗小編她……怎麼說呢,她不是死了,她是了。」

「她醒了,然後在現實生活中笑,我們這裡的所有人都在睡覺,所以可以感覺到她的笑聲。」

撒微笑悚然驚覺,攤手搖頭道:

「各位,別忘了你們登島之前,都在湖面上的一片水霧裡乘船,還在船上睡過覺……

我覺得白月光說的這個推論,完全可以成立,也許我們現在真的都還在睡覺呢?!」

包括原本在江上打漁的偵探師徒,所有來到這個島上的人,都經歷了「睡覺」這麼一個過程,如果說大家從未醒來的話,那麼這個無名島,很有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所有人都在夢裡!!

但是這又是誰的夢?這個夢裡到底有沒有人主導?

這些問題,誰也不知道,很有可能夢主本人也不知道,大家一籌莫展。

「那不斷倒數的鐘聲又怎麼解釋?」

何超問。

這是目前唯一無法用夢來簡單解釋的東西了,因為倒數的鐘聲是一件嚴密的、有自我規律的事。

夢境雖然可以解釋無規律的混亂事物,但絕對不能解釋一件有規律的有序事物——按照這個觀點,「鐘聲事件」與「夢境推理」有不小的矛盾。

對此,方白早有準備。

他摸著下巴,語氣帶著些自矜:

「何老師,我是這樣想的。

我覺得這個鐘響,不是說在倒計時或者說是在怎麼樣,反而是在提示我們:

我們其中,有一個人知道我們正在做夢。

而不斷倒數的鐘聲,很有可能只是一個對我們的提醒。

也許,當鐘聲歸零的時候,就是我們夢醒之時。」

偵探撒微笑問:

「小白,你說的這些都很有價值。

但是我想問,這些對我們目前的破案有什麼幫助嗎?」

他之前是很贊同,但過一會兒又覺得這個話題太燒腦、太玄乎了,於實際工作無益,再討論下去,也只是白白浪費寶貴的推理時間而已。

方白道:

「偵探,你覺得我為什麼要講這些?

如果說這一切都只是一個夢,而且又有一個人從始至終都知道我們在夢裡的話,那麼,你猜這個人最有可能是誰?

我猜他一定就是夢主。

因為只有夢主,才能做到剛一進島,就知道所有的密道、機關、暗室,包括鏡子迷宮裡相互連接的的秘密通道走法……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夢主憑自己的想像構建的東西!他當然應該知道!!」

何超表示不能接受:

「不,白月光,我覺得照你這麼說的話,我們就變成了不是在找殺害死者鷗小編的兇手,而是應該在找……怎麼趕快醒過來?

這裡面的差別太大了。」

撒微笑同意何超的說法。

主要方白提出的論點太具有顛覆性,如果真是那樣的話,這遊戲後面的環節還怎麼玩兒下去?

投票環節投啥呀?反正人家甄小編又沒有,而是了。

所以他一狠心下了定論:

「即便這是一場夢,我們現在要找的,也是那個在夢裡殺害了鷗小編的人。」

只有這麼做,才是符合節目流程的。

話說到這一步已經夠了。方白就沒再繼續吱聲兒,離開小黑板,默默溜了下去。

剛才講的這個推論腦洞實在太大,眾人沉思了好一會兒,一時之間竟然無人主動上台。

撒微笑只好又點名:

「何超,這次換你上去。」

何超是跟偵探一組搜索的,拿的證物和線索,他心裡都有數。

這裡面有:

一、鷗小編房間的柜子里,有男性大碼腳印的模糊痕跡。

這意味著襲擊者事先就藏在了柜子里,待等到偵探撒微笑把鷗小編送回房間之後,就立即出來襲擊,把人給敲暈帶走;

二、鏡子迷宮五號通道的盡頭,實際上聯通著一節未被發現過的走道。

而這節走道上,滿滿地散落著新來的魏護士的私人物品;

三、五號通道所連接的未知走道,其實通往無名藝術館的一個神秘出入口。

很明顯,魏護士與所有人都不一樣,他是從這個神秘出入口進來的。

何超把這些線索一一講完,自己又貢獻了一段推理。

那就是之前眾人一起推開鏡中世界大門的時候,藝術館忽然停電了一會兒,隨即就出現了魏護士、還有小黑屋裡不同的六扇迷宮門。

然後大家選擇迷宮門進迷宮的時候,也完全是隨機選擇的,沒有受到任何人的影響或者指令。

就算是選擇了直通密室通道的方白,他也是無意為之。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行兇者有個自信——他自信無論從哪個通道進去,都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在不熟悉路況的眾人之前進入密室,完成殺戮,然後回到迷宮裡大家一起裝模作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啊,何超的這個推理,和方白最開頭的那個推理,是完全吻合的。

兇手並不一定要走六號門才能到達密室。

他一定有其他的方法,來確保自己無論走哪號門,都可以順利的到達案發現場玻璃房,行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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