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新秀」的定義(2/2)
「音協頒發的新秀認定只有三年,而三年過後,除了那幾個最終成功的人,其他的都只會泯然於人海。」
他認真地說:
「方白,藍星從來不缺演員和原創音樂人,缺的是舞台。」
「你懂了嗎?舞台。」
「如果你不能符合舞台的要求,哪怕你的作品再優秀……就像孔雀舞的賽事舞台上面絕不能出現機械舞一樣,不符合要求是行不通的,懂嗎?」
「……」
方白沉默了一會兒。
年輕人接受現實總是需要些時間的,這很正常。韓顯之也不急,靠著椅背,就那麼看著方白。
終於,他把膝上的貓狗柔和地放到地上,沒了之前那股隨意的勁兒,坐正開口道:
「我明白了。」
「韓哥,謝謝你。」
語氣很真誠。
韓顯之愣了一小會兒——本來他已經做好下一輪反駁的準備了。
隨即他笑了笑,給自己嘴裡餵了口完好的餅乾,又把mp3推回方白的身前:
「沒事,你懂了就好。」
要不是老師推薦來的後輩,他才懶得說這些長篇大論。要是換做別的所謂「新秀」,那就等著試試影視界第一噴子座下親傳弟子的功力吧,保證把他罵的狗血淋頭!
「既然如此,你回去把這首歌改一下吧,旋律什麼的不用了,改一下歌詞就好……」
韓顯之理所當然地說著,卻沒想到剛剛還不曾反駁的方白,這時又忽然不同意了:
「不,我不會改的。」
「我沒有資格改它,還是換一首吧。」
他皺起了眉頭,心裡想著這小子怎麼就這麼倔呢……明明剛剛還覺得他挺聽勸的。
定歌的期限就在這兩天,這麼短的時間內怎麼重新製作一首歌?明明修改一下歌詞就能解決的問題……
再說【沒有資格改】是什麼意思?年輕人真把自己完成的音樂當做有生命的藝術品啦?
呵呵。
韓顯之強硬的一面再次展現出來:
「方白,聽著,既然你是老師推薦來的後輩,就真心把我當成哥。」
「這件事,聽哥的,不用考慮。」
方白摸了摸後腦勺,不知道怎麼解釋這件事情,遲疑道:
「可是我覺(jio)得……」
「沒有可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相信我,這件事聽哥的,沒有錯。」
「我……我還是覺得重寫一首比較好。」
「放下你那愚蠢的堅持!就剩這麼點兒時間夠寫什麼辣雞音樂?聽你韓哥的話,把這首歌重新填詞再唱一遍,省時又省力,它不香嗎?」
「我寫歌真的超級快……」
「放你娘的狗屁!」
他們兩個爭論不下,卻沒有發現桌子上投射出了一道黑影。
黑影和藹地道:
「我覺得,這位小兄弟說的對。」
「這歌很好,歌詞很棒,為什麼要改呢?她讓我想起了一些從前的事,我很喜歡。」
說著,他從褲兜里掏出了一個長方板兒。
「是還沒來得及發到音樂軟體的新歌吧?我用這個換一份你的電子歌曲復刻版,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