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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向左走、向右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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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告使用傳票(包含電子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雖然不管王淑芳出不出現,郭導都會把責任推給對方,她不出庭,他會更好的操作。

作為老油條,當初他怎麼會把把柄留給王淑芳?

匕首雖然是他的,但匕首上根本沒有他的指紋,

而且他心腹打包好的匕首交給王淑芳的助理,是她助理送到酒店,王淑芳親自出去拿的。

當初他就有留意到通道監控,是拍不到客房得裡面的,

陳漢文當初拿著玩具匕首倒下時,大家都已經在房間裡面了。

最關鍵的是,王淑芳受傷報警的時間段,他已經離開了酒店,不在現場了。

還有法院給他的傳票並沒說他打傷陳漢文,也就是陳漢文並沒記起他是被他砸暈的,

也就是說陳漢文以為自己是醉酒抓姦,暈過去,然後被陷害的。

所以只要王淑芳閉嘴,那麼這一切與他無關,

是陳漢文買玩具匕首抓姦,現場暈倒,他郭某人見姦情敗露,趁機離開了現場。

後續陳漢文是被陷害的,還是醒過來再捅王淑芳,他什麼都不知道。

……

法院立案後傳喚被告,然後到開庭,中間有可能被告拒絕出庭,所以整個案子時間跨度3-6個月,

這期間陳漢文自然不可能一直守著案子,不干其他活,

事實上他上訴後,等著法院通知開庭就沒再管這事了,

億雲音樂送了這麼一個大禮包,陳漢文肯定要報答的,但報答歸報答他的信譽還是要維持的,

「許經理,第一張專輯我答應斗音了,不能食言,你看這樣行不,我同時再髮型一張專輯在你們億雲音樂可好。」

許經無語的看著陳漢文,他費這麼多功夫,是為一張專輯嗎?他是為了不讓休閒娛樂視頻網,開這個口子。

視頻網站你就該放你的影視劇綜藝撒刁視頻,

音樂就該在專業的音樂平台發。

什麼活都接,一點規矩都沒有。

陳漢文見許經理沒做聲,以為他擔心自己為了應付,隨意弄一張專輯,連忙說道:

「許經理,我保證第二張專輯達到第一張銷量,如果達不到我用第三,第四張來補,不算總銷量,只要有一張銷量達到或者超過第一張才算完成,否則我一直在億雲音樂發下去。」

聽到這裡,許經理終於心情好了很多,

陳漢文說這話就是他自己作死,第一張專輯,肯定是他用心的作品,匆匆上架第二張專輯,質量肯定沒有第一張好,這是消費自己的口碑,

這樣下去第三,第四,第五自然沒有第一張成績好,這就相當他找點線索,免費獲得陳漢文以後專輯的獨家權,

當然如果陳漢文把第一張專輯換成給億雲,斗音用匆匆趕製的,那就更好了,億雲音樂直接就解決了心頭之患,還得到一張陳漢文的精品專輯,

所以不管陳漢文怎麼做,億雲音樂都能坐收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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