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繼續練舞(1/2)
采俞娛樂公司是不提供員工伙食的,
而采俞娛樂剩下的網紅,都是最底層,每天靠著直播時長賺錢,一場直播12個小時不可能不吃不喝,
臨時關播觀眾肯定會跑,所以吃飯也在播,連去上廁所也不會關播。
中午12點,阿彩叫了一份外賣,打算一邊吃一邊直播,接到外賣小哥的電話後,她對直播間的觀眾說道,
「寶寶們,阿彩要去拿外賣了,不要走開哦。」
今天的直播,打賞不錯,借著對抗新老闆的噱頭,粉絲打賞了4-500元錢,
阿彩非常高興,一邊拿下耳機,一邊放下話筒,還戀戀不捨的看了一眼評論,
她的直播間評論自然是清一色的,讓她趕快去拿外賣,大家都會等她回來的評論。
阿彩出了直播間,馬上就聽到大廳動感的音樂,接著又看到5名本該在直播的同事在跳舞,
阿彩突然有股不詳的預感,自己不會錯過了什麼機會吧!
她沒管舞蹈和音樂,認真的看了一遍大廳里的人,除了5名同是網紅的同事,一個在一邊跟著學跳舞的老闆女兒外,
還有一個坐在主控台操作電腦的男人,阿彩見正在跳舞的六個人,會時不時看一眼對方,那麼這人不是新老闆,就是新老闆派來的主管。
看上去不像是那麼好說話的人,他應該不會計較她上午沒出來的事情吧!
阿彩忐忑的望著主控台的陳漢文,有點後悔上午的魯莽了,
而陳漢文那裡會計較這些小事,他控股這家公司是為了方便自己,管你們愛簽不簽,
大部分藝人都離不開經紀人,如果不簽約公司,經紀人一般情況下占藝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就像采俞娛樂公司新合同一樣,公司、藝人、經紀人是按60%、20%、20%,這是一份最低級的藝人合同,當然這種合同都有保底工資,這也是網紅們爽快簽約的原因。
那些娛樂公司給陳漢文的b級全約合同肯定要高,為40%、40%、20%,
笇采俞給陳漢文的s級合同是公司+經紀人20%、陳漢文獨得80%,他的經紀人只是拿工資的,而且還不用他發,雖然現在他還沒經紀人。
藝人和公司的合約分全約和經紀約,全約是指藝人在合約期限內的所有出演的事務都包給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歌舞影視劇和GG,
經紀約是指經紀公司或者經紀人代理藝人的演出,影視劇,通告等,
作為擁有幾百個G資源的男人,陳漢文會傻得簽全約嗎?
哪怕笇采俞的S級合約,也僅僅只是經紀約,
有這種合同,他為什麼還要自己成立藝人工作室,
而且這20%里他還占65%,當然剩下的80%他也不會全部歸納成個人收入,
他的作品版權全簽給了漢武文化有限公司,自然這個漢武公司他擁有100%股權,
漢武文化公司是屬於文化創作類公司,國家為了扶持文化創作,這類公司納稅為6%,
所以陳漢文的作品版權收入只需要繳納6%的稅,
當然陳漢文的演出,GG,等等一些不屬於文化創作類的收入,他還得繳納45%的個人所得稅,
這屬於合理避稅,不算偷稅漏稅。
弄好鐵窗淚編曲後,陳漢文查了一下樂庫,隔壁泰山作曲作詞已經拿到了電子版權,
至於原唱版權無所謂,因為陳漢文根本沒有開放演唱版權,就像劇本放進版權庫里,沒有導演買下之前,劇本的版權還是劇本作者的一樣。
娛樂圈雖然對版權很看重,但詞曲作家待遇卻並不怎麼高,
一般的明星歌手要唱一首新歌,他的公司或者個人會買下這首歌除著名權外所有的版權,否則他寧可不要這首歌,
當然非常知名的詞曲作家,也會擁有一部分權益,但是原唱翻唱版權絕對在歌星手裡,
哪怕再出名的詞曲作家也會放棄這部分權益,不然人家唱火了,你收回版權,再給另一個出價高的明星唱,原唱反而不能唱了,多尷尬!
普通作詞作曲作家一輩子可能只創作一兩首非常流行的歌曲,但他當時也無法確定這一兩首歌能不能火,所以價格也不可能貴到哪兒去,
等這首歌火了,後續又跟你不相干了,最後也只能趁機加價多賣幾首普通歌曲。
陳漢文為王淑芳作詞作曲50多首,這些歌所有的版權都在王淑芳或者她的公司手裡,有些甚至連著名權陳漢文都放棄了,
所以雖然陳漢文寫了非常多的歌,他現在卻得不到一分錢的後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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