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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售出《我是歌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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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經理終於從秦若曦的辦公室裡面出來離開了。

看到這一幕,林峰就著急忙慌的向秦若曦的辦公室走去。

「這是怎麼回事?」林峰急切的問道。

「很明顯啊,來摘桃子的啊。」秦若曦揉了揉自己眉頭,顯得有些疲憊,但還是帶著笑意的說道。

「看上《我是歌手》了?」

「是啊,《我是歌手》一直沒有接GG,然後這次聽說王龐出了車禍,下一期的節目錄製可能要受到影響,於是就派人過來協助我。」

「你答應了?」林峰有些緊張的看著秦若曦,雖然知道秦若曦不可能答應,但畢竟對方是總公司派來的。

「怎麼可能?」秦若曦用看傻子的眼光看著林峰:「我要是答應了,這個團隊還能跟著我姓嗎?」

「那《我是歌手》下一期的錄製怎麼辦?」聽到秦若曦這麼說,林峰也是鬆了一口氣,但是想到王龐車禍的影響,又問道。

「交給總公司唄。」

「嗯?」林峰沒有聽懂秦若曦的意思。

「總公司現在眼紅《我是歌手》的熱度和流量,但是決定權都在我手中,他們也沒有辦法。既然如此,索性把《我是歌手》這個節目賣給他們。」秦若曦緩緩的說出了自己的決定。

「賣出去?」

「對,我要價三個億。」秦若曦眯了眯眼說道。

聽到秦若曦的話語,林峰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

三個億?

一個節目。

這怎麼可能?

「這,如果三個億賣出去的話,好像也不虧啊。」林峰喃喃的說道。

「何止是不虧啊,簡直就是大賺。」秦若曦說道:「但是,沒有人是傻子。三個億總公司肯定不會買的,最多一個億出頭吧。」

「一個億也不少了。」

「那是自然。」秦若曦得意的說道:「只是接下來還需要慢慢的談判,如果談下來,我就自己重新創辦公司。」

林峰有些詫異的看著秦若曦,沒想到秦若曦居然有著這麼大的野心。

只是,秦若曦的這個計劃,到底能不能實施下去呢?

接下來的日子,林峰就看到趙赫天天就守在自家公司門口,那也就代表著王經理每天都過來和秦若曦商談。

偶爾林峰還能聽到王經理憤怒的大喊:「秦若曦,你堅持這樣的話,《我是歌手》那你就別想拍下去了。」

「那就不拍了。」秦若曦的聲音依舊是平淡的聽不出喜怒哀樂:「反正我又沒損失。」

「哼!」王經理憤恨的一拍桌子,起身離去。

就這樣過了差不多一周的時間,秦若曦終於是告知了林峰一個好消息。

「談成功了,一點二億。」秦若曦的臉上也是帶著笑意,顯然對於這個結果很是滿意。

「厲害!」林峰忍不住對秦若曦豎起了大拇指,當初秦若曦就預測最後可能就賣出一個億左右,沒想到還真就一點二億賣出去了。

「不過以後,《我是歌手》就徹底和我們沒關係了。」秦若曦說到這裡的時候,還是有些難過:「甚至就連製片人後面的名字也不會寫上我們了,只是有些對不起你,這個創意明明是你想出來的。」

「沒事的。」林峰心中倒是沒什麼感覺,這個創意也是自己上輩子看到的綜藝,而現在秦若曦居然還能把這個節目賣出一點二億,也不得不佩服秦若曦的能力。

「我說了,他們拿走我們的,都必須要還回來。」秦若曦臉上帶著勝利者的笑容:「等過幾天簽了合同,款項到帳,給你們發獎金!」

「那就謝謝秦經理了。」

「走吧,去看看王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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