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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為什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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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若曦搖了搖頭,自然而然的將林峰最後的那句話當做是吹牛。

「是,回報率確實很低。」秦若曦認了。

「這次《我是歌手》第一期到底賺了多少錢?我按照播放量的計算,怎麼著也不會這麼少啊?」林峰忍不住問道。

「第一期一個月的時間,已經將所有成本收回來了。」

「一個月,回籠資金兩千萬?」林峰聽到秦若曦的回答,還是極為驚訝的。

儘管知道《我是歌手》極為火爆,但是沒有想到能夠火到這種程度。

要知道《我是歌手》的第一季的收益,目前只有播放收益,至於其他的GG,代言這些並沒有接。

即便如此,一個月也是回籠資金兩千萬了。

可以預料,《我是歌手》一旦放出GG位,那些廠商必然胡蜂擁而至。

即便是現在,也有不少人找上林峰,詢問GG位的報價。

但林峰每次將這件事報上去以後,秦若曦都只是淡淡說一句知道了,然後就置之不理了。

「嗯,對!」秦若曦點了點頭:「我只收到了播放分成的報帳,至於其他的收入,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嗯?」林峰有些不解,秦若曦身為《我是歌手》的總負責人,怎麼會不知道呢?

「還記得錄製《我是歌手》的資金怎麼來的嗎?」秦若曦淡淡的提醒了一句。

「總公司?」林峰試探性的說道。

「嗯!」秦若曦點頭,似乎也是有些勞累的揉了揉自己的額頭。

「所以,《我是歌手》的絕大部分收益全部進了總公司的帳面?」

「對,提醒一下,是百分之八十。」

「這麼黑?」林峰忍不住說道:「投資兩千萬,賠了我們擔責,賺了他們拿走百分之八十?」

「沒辦法。」秦若曦搖了搖頭,語氣中透露出無限的疲倦。

「那《我是歌手》第二期的GG位我們可以賣出去了吧,這樣我們也能增加收入了吧?」林峰忽然想到一直被秦若曦壓下去的GG位出售。

「呵呵,《我是歌手》不接GG。」秦若曦從《我是歌手》錄製開始,到現在終於說出了這個規定。

「啊,為什麼?」林峰更加無法理解了。

秦若曦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錢不賺?

但以往秦若曦的風格早就證明了,秦若曦在商場上絕對是一個有智慧的人。

「因為當初為了從總公司拉到投資,合同上已經簽署,《我是歌手》的所有GG收益全部歸總公司所有。」

「臥槽!」林峰聽到這話,忍不住大罵一聲,隨後更是狠狠的踩下剎車,然後扭頭看向旁邊的這個女人。

「你怎麼這麼蠢?」林峰也說不清楚自己是什麼心情,對於秦若曦既有幾分疼惜,又有幾分怒其不爭。

這還是自己印象中那個戰無不勝的秦若曦嗎?

如果是的話,怎麼會簽署這樣的合同呢?

如果不是的話,那這段日子,帶領團隊披荊斬棘的人又是誰呢?

由於林峰突然的急剎車,秦若曦因為慣性狠狠向前撲了一下,隨後又被安全帶牢牢的穩固在座位上。

淡淡的看了一眼林峰,隨後提醒:「急剎車是很危險的,以後別這樣做了。」

「為什麼?」林峰根本不在意這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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