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逃跑(1/2)
為什麼田靜的手機上會有我的指紋?
還有被更改了的我的手機號?
我腦子裡閃過無數個為什麼,到最後,都沒有找到答案。
這是明顯的栽贓嫁禍,我不能就這麼被人扔進牢房。
眼下的情況似乎不僅僅是進監獄這麼簡單了,甚至會……
有什麼能證明我昨天晚上沒出去呢?
所有人都熟睡,即便是我真的出去了,也沒有任何人能發現。
我根本沒法證明。
我的雙腿禁不住癱軟起來。
究竟是誰在害我?
誰是兇手?
我腦子裡的記憶開始急速回溯。
首先關於我代課的事……我得冷靜下來仔細想想。
等等,我好像不是自己主動去代課的,我想清楚了。
是我的室友馮毅主動請我去代課的,他說他有事要出去一趟,怕點名。
可是報告廳那麼大的地方,這麼多學生,點名根本點不過來。
我當時沒多想,畢竟平時一個宿舍的人不是你幫我就是我幫你。
代課就代課吧,我就代他去了。
實際上,他有可能是故意把我引到那裡。
我根本就不知道田靜也會去那裡上課,待不住倒是真的。
馮毅知道我不可能在那種地方待住的,可是我答應了人家過來代課,我也不能走。
我只能在門外這麼耗著,等到下課。
「是馮毅!」我趕緊將腦子裡確認好的記憶重新陳述給警察,「他主動要求我代他上課,我可以百分之百的確認,我並不知道田靜會上這堂課,但是他知道,他是故意的。」
「你現在說這個有什麼用?你自己宣稱沒有見過田靜,但是卻在她的手機上留下號碼,和指紋,然後你半夜打電話將她約了出去,這是事實。」
「指紋,號碼名字,通話記錄,這些都沒辦法改變。」
「通話記錄這種事,別人拿著我的手機照樣能打,這個手機又不是百分之百的代表我本人。」
我忽然想起來,吃晚飯的時候,馮毅說要上廁所,叫我幫他拿手機。
因為他那個褲子沒兜。
仔細想想,那個他遞給我的手機,似乎不像是他以前的那個,我當時還調侃他買了個女氣的新手機,而且他洗完手之後,並沒有用手接過,而是拖出一截袖子,隔著袖子拿住手機。
他當時的說法是剛洗過手,要防水。
我姑且信了,誰能想到,他全程都是用袖子兜著手機,只留下了我拿著那手機的指紋。
「而且要混入人群,偷取手機並不是難事。」
「可是別人要拿這個手機沾上你的指紋後再還回去,就很難了。手機如果丟失了一段時間,是很容易就被發現的。」
「而田靜的朋友反映,她當時並沒有手機丟失的反應。」
從下課到吃晚飯之間的這段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要說手機丟了卻發現不了,幾乎是不可能的,警察的話也讓我陷入了重重疑惑之中。
但是有一點是絕對沒錯的,馮毅是陷害我的人,他百分之百就是兇手。
可是他為什麼這麼做?
他為什麼要殺田靜?他和田靜認識嗎?更要命的是,毫無徵兆,他為什麼要嫁禍給我?
我自認為寢室關係還算和諧,沒有什麼得罪他的地方,有什麼理由要嫁禍給我呢?
簡直是百思不得其解。
「好了,你不用再辯解了,人證物證確鑿。」警察已經懶得在和我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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