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女神的極品公子 > 第一千零三十八章 激戰

第一千零三十八章 激戰(1/2)

目錄

「這,這是什麼東西?」

不少人已經看到了沈歡捏碎的妖卵裡面的黑色的蟲子,頓時臉色驟變。不少抵抗力差點的,都忍不住嘔吐了起來。

可是光在那嘔吐,能有什麼辦法?妖卵一旦入體,就會潛伏在喉嚨下方,猶如是吸盤一樣嵌入肉體之中。

而且妖卵潛伏之後,會和人體的血脈相連。這種情況下,就是醫生做手術,都無法摘除。強行扯下來的話,非但沒有任何作用。反而妖卵之中的幼蟲會進入血管之中,最後吞噬掉整個活人。

「你們這些人,賺錢都把腦子賺壞了。你們真的以為這世界上有丹藥嗎?是不是回頭還有修仙者,過來帶你升天?」

這一席話,頓時讓眾人啞口無言。如果只是沈歡說著丹藥是假的,這些人恐怕會以為他是神經病。可是當鐵板上的事實擺在眼前,他們就是不想認都不行了。

「哼,哪來的野小子。我之前看你年幼,給你機會。沒想到你還蹬鼻子上臉了!」服部一郎怒哼一聲,頓時周圍的衣服無風而動,看起來就好似是那絕世高手一樣。

眾人看到這一幕,都驚的臉上一陣變色,根本不敢抬頭去看。甚至連屁股下面的椅子,都被挪的發出了一陣令人頭皮發麻的「吱吖」聲。

「我看你是惱羞成怒了吧?這些東西你可以騙的了別人,你能騙我?」沈歡冷笑著盯著對方,服部一郎這次遇到他,算是到了大霉了。

可是話雖然這麼說,但是目前的情況來看,似乎並不是他們想像的這麼簡單。

有些人甚至覺得沈歡才是搞事情的,畢竟後者一上來就殺人,而且又弄來一枚丹藥捏碎說是妖卵。可是之前大家吃下藥丸都是有目共睹的,他難道沒吃嗎?那守衛是怎麼離開的?

就在眾人模稜兩可的時候,服部一郎忽然說話了。他對著沈歡勾了勾手指頭道:「小子,我看你是存心來搗亂的吧。我給他們吃的丹藥,那可是功能顯著的,你居然隨便弄個有蟲子的塑料球,你是要砸場子嗎?」

「塑料球麼?」

沈歡看了看手裡的妖卵,然後狠狠捏碎當場。就在這個時候,服部一郎忽然渾身一震,緊跟著他用手揉了揉心口,似乎是覺得有些疼痛。

看到他這樣子,沈歡總算是明白了,這妖卵的母妖,就是在服部一郎的體內!

之前天狼已經跟他說過了,這妖卵,是跟母妖有著密切的聯繫的。不然的話,服部一郎也不可能任由這些人離開,然後無法控制就等於白費了。

而且母妖和妖卵的聯繫,是沒有任何距離的。可以說只要在地球上,都是可以隨時發動指令的。

而同樣的,如果妖卵遭受了攻擊,母妖也是可以清楚的感覺到。

這麼一來,情況就變得特別的明顯了。沈歡之所以捏碎了妖卵,就是要試探一下母妖的存在。結果服部一郎的舉動,恰好就已經驗證了。

沒想到母妖竟然在服部一郎的體內,這老東西果然是老謀深算。這等於說他一個人就掌控了所有的富豪的生死了。

只要他願意,隨時都可以讓眼前這些人一秒鐘倒地身亡。如此計謀,如此手段,不可謂不狠辣啊!

「對啊,服部先生跟我們也不是第一次合作了,怎麼可能騙我們。這小子是誰啊!」

「就是,一上來就殺人,還殺了張老,估計是跟服部先生有私仇的。」

「哼,我之前從沒見過這個人,肯定是個細作!」

就在服部一郎說話之後的片刻,這群人都開始嘰嘰喳喳起來,莫說是對沈歡疑惑了,根本就是一副不相信的樣子。

看到這一幕,沈歡心中那叫一個鬱悶啊。這些人,真的是一群毒瘤。他真恨不得直接一個金屬風暴,把這些人都絞死。

只可惜這麼做的結果,內地里肯定要大亂。如此多的富豪身死,群龍無首,絕對要爆發經濟危機的。

想著,他也只能忍住氣,將目光重新轉向了服部一郎身上。至於這些富豪,等這次危機過後,讓玄黃組織直接派人過來審查,一個個全給撂到監獄去。

「哼,也不知道你從哪偷來的強體丹,竟然還敢在我面前放肆,今天就讓你付出性命的代價,讓你知道我服部財團是不能惹的!」

服部一郎現在仗著這些人信任自己,也懶得繼續跟沈歡進行懷柔政策了。反正只要殺了對方,這些人還是會聽自己的。

當下,服部一郎猛地雙手握拳,然後身子猶如大鵬展翅一般飛了下來,整個人的氣勢猶如泰山壓頂,下面的桌子都被巨大的壓力硬生生壓碎。

看到他這樣,周圍的富豪們頓時猶如見了天神一樣,嚇的蜷縮成一堆,猶如被老鷹襲擊而來,嚇的瑟瑟發抖的小兔子窩裡的兔子一樣。

「雕蟲小技,看來你也不算是異能者,充其量只能說是被妖怪附身了!」

沈歡很清楚,異能者是不可能做出如此動作的,就算是風屬性的異能,也絕對不會有如此的壓迫力。只能說,他的體內住著一隻風系的妖怪!

這些妖怪的屬性,其實是和異能者相對應的。而妖怪的天賦,往往要比異能者強大的多,一隻帶有屬性的妖怪,成長起來之後,就足以媲美2級的異能者了。

而異能者和妖怪不同的是,他們的異能是可以進化的,最後逐漸到達自己本身屬性的頂端。

而妖怪則不然,它們的修煉,根本不適合。甚至於說,妖怪本身就不是和人體一樣,融入到天地之中。

這也是為什麼當年上古時候,妖怪橫行整個大陸,而最後人類崛起,將其消滅,從而消失殆盡的原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