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又想走一人(2/2)
荊建差點兒就想破口大罵,走就走唄,給錢就行,可是你比利一驚一乍幹嘛?可突然之間,荊建就想起,自己似乎……好像……曾經與比利說過「珍妮弗是非賣品?」
想了想,荊建就做出決定:「和珍妮弗談談,她是公司未來計劃的核心,也就是我們力捧的重點,所以希望她留下。如果實在想走,就拿出全額賠償金。」
關於珍妮弗的未來?還有她值多少賠償金?荊建根本沒興趣去關心。可既然她倒霉,被選中成為了露米娜的「陪綁」,那就要有「陪綁」的覺悟。
「已經說過了。」比利回答道,「珍妮弗的經紀人就向我們提出,可以有另外的選擇——結束新人合同,改簽新合約,並且要大幅提高待遇。可這麼一來,其他成員的待遇就沒法控制,成本也將大幅提高。」
荊建其實是知道這情況的。作為老闆,他也是與比利一條戰壕的。
原先精靈鳥的十位成員,他們其實連新人都算不上,只要能有唱片公司簽訂合同,就已經是阿彌陀佛。甚至連比利這樣的老闆、經紀人身兼數職,也同樣沒有異議,也不敢有異議。
其實嚴格來說,這是違規行為。在歐美,唱片公司和經紀公司是絕不能天下大同的。道理很簡單,如果是一家,藝人的權益又如何得到保障呢?
當然,隨著後來北美經紀公司的勢力大增,同樣導致了唱片公司和影業公司的製作成本大增,甚至出現了許多不健康的高薪酬,並且導致唱片公司和影業公司的紛紛倒閉。不過,那已經是另外的問題。
因此,在第一張專輯推出後,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種子娛樂就放棄了原先那種違規的經紀資格,而那十位成員也都有了自己的經紀人。
經紀人為自己的藝人客戶爭取權益,這本身就是無可厚非。所以才會出現那三位成員的挖角跳槽。然而種子音樂也不可能改變那15年的新人合同,情願每次唱片成功後,再發放一次性的獎金。要知道,這一改,就是足足十個人,加起來的錢實在不少。所以到最後,情願是友好分手,也不願意大幅提高待遇。總不見得,原先都是平起平坐的一個演唱組合成員,你提高待遇,而他卻不提高吧?
而珍妮弗其實就是這樣一個情況。所以到最後,比利請求道:「您還是來公司,我讓珍妮弗和她經紀人與您面談。」比利根本就摸不透荊建的想法,他還以為,也許想要潛呢。反正這種事你情我願,最好當事人能當面說清楚,比利也沒那個興趣去摻和。
荊建並不知道,比利的小想法倒還挺多。他一琢磨,反正最近幾天也沒事,面談就面談吧。於是就答應第二天見面。
第二天,當荊建來到種子娛樂,珍妮弗和她的父母、經紀人早已經在等候。與比利一起,把他們迎進自己的辦公室,荊建笑道:「珍妮弗、格林先生、格林太太(珍妮弗的父母),還有布洛克先生(珍妮弗的經紀人),不提公司的以前,自從我買下公司,公司變得蒸蒸日上。而且就只有你們這幾位藝人,我們種子娛樂是一心培養,並且還想為你們打造個人專輯。有這麼好的條件,你們為什麼想要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