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章 死與復仇(十九)(2/2)
當然,這件事,應該說,馬爾科姆大約沒有走私,即便走私,也可能早把貨物挪走了。
這就是波士頓地區的獨立派,挖的個坑,派人去舉報線索,又一手主持了這件事,來製造衝突的。英國這邊傻呵呵地就掉坑裡了。
還有那個很著名的在宣言上簽字的約翰·漢考克的走私船搜查事件,也是差不多的路數。
威廉·皮特的這番話,就是針對這種事說的。
他的話,是正確的。
這一點,無可否認。
單獨拎出來,是進步的。
但是,有個問題。
為什麼招致了這種情況?
為什麼走私橫行?
為什麼走私,被英國人、北美十三州的人認為,這是一件「沒有受害人的犯罪」,是值得大家稱讚的英雄,而不是罪犯?
為什麼大家對走私犯加以幫助?
威廉·皮特知不知道,這是因為《航海條例》導致的?
顯然,他是知道的。
那麼,他反對《航海條例》嗎?
他執掌內閣的時候,是否提議要廢除《航海條例》?
並沒有。
在總的罪惡上,他支持罪惡。
在具體的細節上,他又支持人的權利和自然法。
這能說明啥?
要麼說明,他腦子根本不好使,水平一般,不能看到問題的本質。
要麼說明,他有腦子,也知道問題的根源,但他只敢在細枝末節上扯犢子,卻不敢觸碰真正的既得利益者的核心利益航海條例所造就的大量的得利者。
要麼說明,他只是那種對著地圖一通畫的人,卻對稅收、財政、國債問題根本沒有概念。
這麼多標籤,總得拿一個,否則怎麼解釋這件事?
徵稅可不可以征?徵稅要搜查,可不可以?
這事,不好說,因為涉及到了辯經。
往大了說,只要取消了消費稅、取消了關稅、取消了酒稅,那麼不就沒有走私犯、沒有私酒販子了?
如果沒有了走私販子、私酒販子,那麼這個協助搜查令的入戶搜查問題,不就在根源上解決了嗎?
這是辯經。
但是,辯經的世界,在現實並不存在。
所以,這就不得不涉及到一個和稀泥的辦法:
因為關稅太高了、因為酒稅太高了,所以大家才把私酒販子、走私販子,當做「沒有受害人的犯罪」,認為這是光榮的。
故而,可以把關稅降低、酒稅降低,降低到一個大家覺得其實還好的程度,是不是這樣一來,就可以搜查走私了呢?
但這件事,從辯經上,又說不通。
50%的關稅走私不是壞人,那麼10%的關稅,走私就是壞人了?
問題就在於,從當初劉鈺去阿姆斯特丹,大談自由貿易問題的時候,跟著劉鈺擴張的大順新學派的侵略擴張派,一直都在拿著這一套經書來宣傳。
尤其是當時正處在威廉·皮特反對波沃爾的消費稅問題的關口。
皮特是用風能進、雨能進的理由,反對波沃爾增加消費稅。因為消費稅就涉及到清查走私品和不交稅的那些貨。
而劉鈺,則是以「只要取消了消費稅、取消了關稅、取消了酒稅,那麼不就沒有走私犯、沒有私酒販子了、逃稅者了」的理由,來評價這件事的。
很長一段時間,劉鈺和皮特,在英國和北美,都被視作真正的自由的象徵。
劉鈺當初在阿姆斯特丹大肆宣傳自由貿易的時候,就用了一個「治標治本」的詞,來解釋這件事。
他說,他這種要求歐洲取消消費稅、取消關稅的做法,是治本;而皮特,就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而很……很有些不好意思的,是劉鈺很會喪事喜辦。
大順的稅收能力,吃屎一般,和大明一脈相承。劉鈺把「沒能力」,解釋為了「故意的」。
借著中國熱、和啟蒙運動的「借東諷西」,劉鈺說,你看我們大順,這麼大的國家,一年就收2000萬兩銀子的土地稅,消費稅、酒稅、茶稅什麼的少的可憐,你們也應該這樣。我們為啥富庶?就是因為我們收稅少啊!
算了算,法國按照大順的標準,一年國庫收入400萬兩就行;而英國200萬兩就行,多餘的,都是「暴政」、「與民爭利」。
這些年宣傳的可是不少。
這也就是此時英國面臨的問題。
東印度公司之前的種種辯護,解決了「白銀外流未必是壞事」的經書。
劉鈺鼓吹的自由貿易,解決了「走私販子是英雄」的經書。
前者,解決了「用外國貨是愛國」問題;後者,解決了「違法的心理障礙」問題。
在意識形態和認知方面,大順已經做好了全面經濟殖民的準備工作,這一定要感謝東印度公司,之前每年花那麼多錢遊說和僱傭筆桿子,消弭了白銀外流的認知問題。
就像要感謝東印度公司,培養了茶葉、絲綢、棉布的消費群體,還幫著大順打開了西非市場,為松江棉布贏得了「哀傷之布」的好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