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零章 站台(2/2)
不是這些資本家心腸好,大善人,主動去圈范公堤以東的大片荒灘。
他們倒是想去圈已經開墾好的耕地,但問題是他們敢去嗎?
敢去村落圈地,能直接被人打死,爆出來大規模起義,這點錢都不夠賠的。
之前讓劉鈺頭疼的第一家墾荒公司打死人的事,就非常典型。
墾荒公司圈占了土地,大量的無主草盪也都圈了。而當時的幾家鹽戶在場主的帶動下,反對他們圈占草盪。
因為他們要煮鹽,要煮私鹽謀生。
這不是合法不合法的問題,甚至也不是他們是好人還是壞人的問題。
情況就在這擺著,正常煮鹽根本維持不了生計,這些無主草盪的草,是他們煮鹽的根本。他們煮私鹽也是為了生活。
而這種煮鹽的模式,又基本可以確定,真正所謂「獨立」的小鹽戶,必須要依附鹽商。
基本上就是鹽商場商豪強,占據大片的無主草盪,這些草盪是誰的,誰強就是誰的。
鹽戶在這些場商鹽商的庇護下,產官鹽也產私鹽。
圈地圈的那些名義上無主的荒灘,在民間法裡,是有主的。而那些荒灘草盪被圈了之後開墾,就等於斷了他們煮私鹽的生計。
用來煮官鹽的草盪,是有數的。朝廷為了方便控制,你多少草盪、該出多少鹽,心裡大致是有數的。
但只靠官鹽是活得很慘的,投效場商之後煮私鹽,日子還是可以過下去的。
小生產者是不肯去當農業僱工的,這也是顯而易見的。
雙方的矛盾就這麼爆發了。
兩邊打仗的、動手的,是鹽戶和高價從海門那邊招募來的會種棉花的農業僱工。
幕後勢力,是新興資本,和原本的場商草盪地主。
一開始的矛盾很簡單,鹽戶把圈地公司的邊界木牌給拔了,然後兩邊就開始動手。
上頭之後。
鹽戶這邊,把農業僱工的工棚少了。
僱工這邊,把那些鹽戶的房子和煮鹽的器皿砸了。
然後就打,然後就死人了。
然後就劉鈺一句話知會了當地縣令,然後當地縣令就問那些鹽戶場商要證據:那些荒草盪,你可有證據證明那是你的?你可納稅了?
煮官鹽的草盪,是要納稅的,雖然稅低,但也是納稅的。納了稅,才能說這草盪地你有使用權,是和「灶」綁定的。
這個煮鹽的鐵鍋,綁定一定範圍的草地。鐵鍋的主人會換,但鐵鍋綁定的草盪不會變。
其實,鹽商場商也是地方豪強,也縣令也是有交情的。
但官大一級壓死人,劉鈺遞話了,明顯是偏向這些墾荒公司,縣令能咋辦?
最後也就判了鬥毆,墾殖公司賠償那邊一些燒埋銀子,就此了事。
這個風波過去之後,本質上這邊的問題,也就變成了「淮南到底是墾荒,還是煮鹽」的爭執。
這需要朝廷最終定下來。
一旦定下來,淮南就是要墾荒,不再煮鹽,那麼圈地的範圍也就更大,要把鹽戶的草場全部圈走種棉花。
大順的國情在這,最終決定拍板的,還是皇帝。
說句難聽的,百萬漕工,運河都廢了,就那麼光鮮?就沒有起義、反抗?
都殺了那麼多了,也不差這點鹽戶。
況且,大部分鹽戶是接受墾荒的,他們中的大部分生存極為艱難。
林敏說,劉鈺手段粗暴,說的就是這一點。劉鈺才懶得去搞區分,直接一刀切。
他既沒有足夠的基層執政能力去挨個分清,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在「一戰」爆發之前給蘇南搞出來足夠的棉田。
這一次更是直接帶著軍隊來的,那就更加簡單粗暴了。
當然,淮南廢鹽要一步步的來,要一點一點的圈。
最適合種棉花的地,先圈起來。
剩下的,靠在海州那邊的大型曬鹽場的低價鹽,直接把所有的煮鹽戶全部逼破產。
只要海州曬鹽,能拿到在淮南區銷售的許可,哪怕海州鹽全都收稅,淮南煮的私鹽也必死無疑。
但雖說要一點一點的圈,可整體策略是不變的,劉鈺就是堅定地給這些墾荒公司站台。
耕地不圈,也不敢圈,惹不起。
草場地,通通圈。
明碼標價,不接受也得接受。
要麼,拿錢走人去工場去鹽場去抗包去南洋;要麼,在這裡當僱工;要麼,分給小塊土地三年後破產。
沒有別的選擇。
如果反抗,直接頂著後世劊子手的名號,直接上軍隊。
這一次既然決定在海州擴鹽場,將湖北鹽區劃歸淮北鹽負責,那麼這一次圈地的範圍,就大多了。
等於是把整個提供湖北食鹽所需的草場,全部圈占。
牽扯十餘萬人、幾萬戶,這要是不出事就見鬼了。不是每個鹽戶都願意放棄自己的那先小產業、主動擁抱這種所謂的「進步」的。況且背後還有大量的鹽商場主。
林敏這個小小的江蘇節度使,真的鎮不住。他敢這麼搞,能直接被人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