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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七章 坐莊(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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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是寫的明明白白了,那麼肯定就有人老琢磨著鑽法的漏洞,按照那場爭論的說法,這是鼓勵每個人都做壞人。

但史世用知道,劉鈺今天說的這個,和這麼大的話題無關。

在他看來,劉鈺壓根不關心這麼大的事,而是一直琢磨著讓資本往工商業上跑,而不是往土地上跑。

雖然其實和那個刑不可知的爭論差不多,但又不一樣。

劉鈺說湖北鹽政改革,是工商業的商鞅立木。

說開賭場的、坐莊的想要贏錢,既不需要賭本多,也不需要賭術好,只需要一個規矩立在那,坐莊的維護這個規矩,那就必贏。

重農抑商的根本邏輯,要和「禁商有田」這個一直以來的想法配合在一起看。

商人積累資本的速度太快,比種地快多了。而土地私有、土地允許買賣,商人兼併土地的速度有多快?

這個問題,是劉鈺解決不了的。

他很清醒,不解決這個問題,就是修修補補,他拼盡全力、拿出幾百年的見識,最多也就能保證幾項收益高於土地投資的工商業項目。

並且還要用盡手段,讓工商業獲得的高額利潤,不要去投資兼併土地賺地租這種會導致自己掛路燈的事,用盡辦法往外走。

史世用尚在琢磨的時候,劉鈺又道:「有些事啊,治不了本。土地兼併之弊,明末時候,諸多大儒都講的不需要再講了。之後顏李之學,也講均田。」

「但,《淮南子》有句話,其道可以大美興,而難以算計舉也。是故日計之不足,而歲計之有餘。」

「土地就是這麼個玩意兒。可能有時候收益不高,可能今年賠了,但平均算下來,終究是賺錢的,所謂有餘也。」

「而土地那邊的規矩,可是明明白白的。一點錯不了。哪怕你想兼併土地,也得按著這個規矩來。」

「在這個大規矩下,災年買地、放貸收地……也包括啊,秋天時候去人家地里放火讓他欠債用地抵押;旱天的時候掘斷水渠,讓他顆粒無收,然後借債買地。等等、等等,甭管用啥手段,我就問你,這地契連本朝開國,是不是也得認?」

史世用點點頭,這話倒是不假。

土地兼併的手段很多。

但是,土地地契的規矩,是大家都認的。哪怕大順當年造反,九宮山之後,也是保這個規矩的,雖然有很多稍微偏向性的政策,但這個基本的大規矩是絕對認的。

認了這個大規矩,才有資格和士紳地主講天下、漢人。

不認這個大規矩,結果就是如同歷史上喊出「減租減息、永佃不變」的福建田兵那樣,漢人地主帶著滿清韃兵聯合圍剿,殺個精光。

而在這個大規矩之下,投資土地成為了第一選擇。

所謂:

天下貨財所積,則時時有水火盜賊之憂。至珍異之物,尤易招尤速禍。草野之人有十金之積則不能高枕而臥。

獨有田產,不憂水火,不憂盜賊。

雖有強虐之人,不能競奪尺寸;雖有萬鈞之力,亦不能負之以趨。

千萬頃可以值萬金之產,不勞一人守護。

即有兵燹離亂,背井去鄉,事定歸來,室廬畜聚,一無可問。

獨此一坎土,張姓者仍屬張,李姓者仍屬李……

這麼深刻的覺悟,是這邊獨有的嗎?

並不是。

1720年的泡沫爆炸之後,法國那邊也有人這樣想過,得出的結論,就是投資工商業,完全不如投資土地保值。工商業投資可能會爆炸,但土地炸不了,最終手裡還是會有一片土地。

當然,大順這邊更願意買地的原因,不止此一項,還有很多原因,很複雜。

但,土地的法、土地的契,是執行的相對來說最嚴格的法、相對來說最認可的契,這是沒問題的。

「制民恆產」大義加身,阜寧縣土改,也不敢用「制民恆產」這個大義,搞三十年贖買之類的空想。

而是,劉鈺下套,用「剋扣河工款」這樣的大罪名,殺的人。土地是抄家之後,再分給百姓的。

小農是小資產者,他們不會背叛自己的階級,他們認可的最終還是私有下的法權,只是希望有人把他們頭頂上的人拉下來而已,但絕對不支持把他們腳底下的經濟基礎法權制度都改變。

這樣的經濟基礎,鑄造了大順最穩固的上層建築、道德法律。

也就是最穩固的地契、相對來說最嚴格的土地規矩。

就像是兩個賭場。

一邊是土地。

一邊是工商業。

土地那邊的規矩非常穩、非常明確,賭客也就都喜歡往那邊跑。

雖然,大順的工商業要發展,有諸多諸多的問題。但,一個穩固的規矩、一個願賭服輸的規矩,也是可以略微吸引一點資本往工商業上跑的。

現在劉鈺真的是蚊子再小也是肉,他要盡一切可能,在不敢、也沒能力動大順土地制度的情況下,把資本往工商業上拉。

大鹽商破產,不會讓工商業兔死狐悲。願賭服輸嘛。

大鹽商在大順朝廷不由分說抄家之類的打擊下破產,工商業才會兔死狐悲。

鹽引總承包商不是什麼好鳥,劉鈺也沒想著和他們講規矩,真要是自己玩砸了,他絲毫不介意直接動軍隊。

但只要還沒有徹底玩砸,他就需要製造一種假象:定下的規矩之下,願賭服輸而已,老子沒有掀桌。

如果這種假象實在製造不下去了,他絲毫不介意掀桌,讓他們嘗嘗封建帝國的鐵拳。因為淮南產業轉型更重要一些。

這就和他在淮北鹽改時候搞得「明票暗引」、「讓合適的人拿到合適的票」一樣。

他只是製造一種假象,好像是有明確規矩的假象,目的是騙人把錢往工商業上投而已。

正所謂積土成山嘛,不敢動根本的土地問題,只能是任何有利工商業的都要用,況且這也不是蚊子肉。

真要是玩砸了,不得不用封建鐵拳的時候,那兩淮鹽商積累百餘年的資本,可是未必會往新興工商業上跑,而是更可能嚇得埋地窖里、能買地就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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