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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軍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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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出了一個叫在場三人都驚訝的「二百萬兩軍費」之後,三人頓時一驚。

「兩百萬兩?」

雖知道此戰應該不會比征準噶爾花的多,但要說只花兩百萬兩,著實不敢相信。

「兩百萬兩。最多上浮不過幾十萬兩頂天了。」

趁著眾人驚詫不信的機會,他又重複了一遍。

只不過劉鈺這也算是打了個埋伏,玩了個障眼法。

之前海軍造艦、興建海軍的錢,不算。

軍改、新軍訓練、換裝的錢不算。

後勤運輸用將來的貿易壟斷權外包給了貿易公司,這也不算。

開戰期間的軍隊正常軍餉,也不算,反正不打仗也得花錢養兵。

這麼一說,給出的這個兩百萬的數額,聽起來就叫人震驚了。

兩百萬兩,看似挺多,可對於大順這樣的體量而言,其實幹不成什麼事。

雖然也知道日本不是太強,但有前朝在朝鮮作戰的經驗,總覺得這最起碼也得是個高句麗水準的大國。

二百萬兩把這麼一個水準的大國打趴下,聽起來就像是兒戲。

二百萬兩能幹啥?

原來的戶政府尚書盧摯壘對數字相當敏感,經歷過當年征伐準噶爾的戰爭,當日可真算是花錢如流水,二百萬兩放在當年的西北,也就是聽個響。

要不是劉鈺當年兵出阿爾泰山,借大策零敦多布的誘敵深入之計,將計就計,一舉擊潰了准部主力,征准一戰的錢,還得照著當年的一倍去花。

當然,事後這錢也沒省下來。一番軍改、造艦,把省下來的那點又都花進去了。

他覺得劉鈺是不是算錯了?

皇帝也是被這個數目搞得有些震驚,細細追問,雖心裡信任劉鈺,卻也不敢相信會報這麼個數。

可聽劉鈺詳細一說,又覺得好像的確是這麼回事。

聽劉鈺解釋了一下錢都省在了哪,皇帝笑道:「江南的漕米,沿著運河走,京城要一分,百姓負擔不下四分。征伐準噶爾,十成軍糧,到了前線也只能剩下半成。一兩銀子一石的米,運到阿爾泰山,折算下來竟要二十兩銀子不止。」

「這征伐倭國,鷹娑伯給出的海運損耗,是十成取一。倭國相隔數千里,大海相隔,竟和從京城出兵打到張家口差不多?」

劉鈺心道,戰爭花錢的大頭,永遠都是後勤。你從北京打到張家口,這糧食的消耗,還真不一定有從松江運糧到長崎多。再怎麼說,南洋的商人可是能從暹羅運米去廣東賣的,還有不少賺頭。

司馬遷的《貨殖列傳》里說: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在大海面前,已經不怎麼對了。

又想,你要是當初征準噶爾的時候,規定運到哈密的米價是二兩一石,商人早就嚇跑了。但你要是打廣東,告訴商人不管哪來的米,二兩一石船到付款,只要有制海權,海商能把棺材本都拿出來去南洋買米。

鴉片戰爭的時候,從英國和印度運兵,打了兩年,加上工資和新造的一些特殊船,一共才花了1200萬兩而已,這裡面還把當兵的工資算在了裡頭。

從大順去打日本,又不求占地,又不求統治,距離又近,把之前造艦、軍改的錢都刨除在外、也不算軍人的軍餉工資,二百萬兩絕對足夠。

最關鍵的一點,便是征倭一戰,朝廷最頭疼的後勤問題,「承包」給了貿易公司,朝廷一分錢不用花,所需的只是兩年的對日貿易壟斷權。

而之前劉鈺插手之前,就大順海關的收稅水平,和走私橫行的狀態,對倭貿易的海關收入,一年也就大幾千兩銀子。

對日貿易不是劉鈺開創的,而是一直存在的。但錢能流入到海軍、作坊、軍工等方向,則是劉鈺主導的。

對朝廷來說,尤其是大順這種古典陸權朝廷、認為英國出口補貼反給商人錢的英國丞相腦子有問題的朝廷而言,總覺得沒拿到朝廷手裡的錢,就等同於根本不存在。

大順特殊的高地租、高利息的情況,是沒辦法成立銀行搞債券國債的:老百姓沒錢買、有錢的自己放貸或者買地,收益都比國債高得多,除非大順朝廷能拿出年息百分之三十的高回報率,否則傻子才買國債。

而年息百分之三十的回報率,大順朝廷是還不起的。

故而劉鈺選擇了這種極為讓利的方式,用壟斷權換戰爭國債,看上去讓朝廷覺得一分錢沒花,但實際上兩年的壟斷權,至少價值個二三百萬兩白銀。

尤其是趕走荷蘭人、放開朝鮮貿易、放開日本貿易信牌制度的情況下。

但只要不從府庫里往外走,在朝廷看來,那就等於沒花。至於壟斷權預支……朝廷之前也沒有預支的機會,這個自然也不算。

故而劉鈺說的兩百萬兩,水分極大。

這兩百萬兩,也就是火藥、炮彈、鉛塊、藥材、撫恤金、殺敵餉之類的錢。本來松江今年的漕米就有一部分是要運到威海做軍糧的,運到威海和運到長崎,對這些跑了無數次長崎的海商來說,差別真的不大。

如果換算成正常全算上的情況,當在八百萬兩左右;算上軍改和造艦,更是當在一千三四百萬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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