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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零章 暫苦諸君十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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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讓所有被俘、或者在萩城被困的武士,聯名打欠條,實際上也是在保長州藩。

長州的債,長州還。幕府的債,幕府還。

真要是長州等西南諸藩將來有朝一日取代了幕府,要麼認了幕府的欠帳,要麼打贏大順就不還錢了;反過來其實也一樣。

這是所有武士欠的債,武士又不事生產,總得有地剝削才能還錢。所以幕府就不得承認長州藩的地位,至少長州藩的封地是不能減少的。

李欗又道:「古人云,君子焉用質?但你既戰敗,幕府豈不治你之罪?屆時你不再是長州藩主,這帳我去管誰要去?贖買武士的花費,也自該是武士家裡自己湊出來。本朝仁義為本,也不忍放任你們去盤剝百姓還帳,對吧?」

毛利宗廣心想這是極好的。

這筆錢得是毛利氏欠的、得是武士們欠的。可不能是長州藩欠的。

毛利氏欠的,毛利氏還,毛利氏想還,大順就得保毛利氏為長州藩之主;若是長州藩欠的,換個長州藩主一樣得還,這可未必就是毛利氏了。

債主總是會保護欠債的。

於是諂笑道:「以中華武力之盛,這萩城貴軍還不是想來便來、想走便走?便有欠帳之心,亦無不還之力。日本國自有國情在此,與中華郡縣殊途。毛利氏之債,自是毛利氏還;諸武士之債,也自是諸武士還。」

李欗心想你倒是打得好算盤,皺眉做出一副為難的樣子,晾了毛利宗廣半天,這才道:「此事……卻有兩個難處。」

「一則朝廷給我等的命令,是占據萩城。我羨春秋故事,私自放人,朝中未必肯。是故,就算如此,也得留下一部分人為質。日後若是朝廷以為,私放乃大錯,亦好有個交代。」

「二則天朝行仁義之事,乃仁義之師。日後你卻多收稅賦,以償還贖買之名,這倒有損天朝仁義之名。」

「這樣吧,就以十年為限。你可派人傳告百姓,天朝仁義之師,乃命爾等十年之後減賦三成,此皆天朝之仁也。」

「只此二條,若不從,此事再也休談!」

大順有句俗話,叫既當又立,李欗現在所說的條件,就是既當又立的風格。

他又不是不食五穀之輩,焉能不知金銀稻米皆取自百姓?

毛利宗廣心道這第一個條件,聽起來也算合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扣押一部分人作為人質,只要將來還能釋放,那就沒什麼問題。

但第二個條件,就有些難受。

十年之後,減賦三成。

作為藩主,最怕的就是百姓有了盼頭。

一旦小百姓有了盼頭,就會生出希望。

若是將來希望破滅,還不如一開始就不給一丁點的希望。

關鍵這希望還是大順給的。

大順既想要錢,又想要名。要錢其實簡單,保持現有的賦稅水平不變,贖買的是所有武士,所有武士都要分擔,十年還清大順這邊的要求,武士們是可以忍受的。

但忍受之後,可不能把這種忍受作為常態。若作為常態,武士們定會心生不滿。

要是公布之後,十年後卻不行此政,繼續保留原本的稅收,百姓定會揭竿而起。到時候大順可就有足夠的理由干涉了。

然而如今被逼到這個份上,當真是人如刀俎我為魚肉,毛利宗廣心想戰敗的自己是沒資格談條件的,只好硬著頭皮道:「此事非我毛利氏一家之事,還請許我回去與眾人商議。」

李欗也不怕夜長夢多,更不怕他跑了,大度地一揮手,叫人帶著毛利宗廣離開。

回到山丘,親信家臣都圍了上來,毛利宗廣便將李欗的條件一說,眾武士只當是他竭力談成的,想著各自欠了十多年的債,雖有些肉疼。可總比戰死在這地方,最後一無所有要強。

毛利宗廣知道這時候正是個收眾人之心、叫眾人忠誠的時機,便道:「諸君皆吾之肱骨,萩城之中尚有一些糧米財物,可先償還一部分。諸君十年之內,恐要忍耐,俸祿減半以為償還債務。」

「暫苦諸君十年。」

在眾人一片感恩戴德的表忠心中,按照武士層層分級的制度,將欠條寫好,又商定了留在大順軍中當人質的。

毛利宗廣知道自己是跑不脫的,自己肯定要留下來。這是屈辱,但日後若是大順軍守信,和談之後將其釋放,自己在大順這邊當人質的事,便可成為武士心中的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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