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三章 不得不仁義的仁義之師(2/2)
海軍內部是有自己想法的,如今劉鈺並未失勢,掌軍的還是一位皇子,正是可以干一票大的時候。
當然,大略上還是要遵循樞密院的命令。
但樞密院遠在京城,海軍這邊的動作又可以反過來影響樞密院的決定。
再者說,想著劉鈺如今正在京城,相知多年。海軍的意圖,想來劉鈺定是看得懂,到時候也會順水推舟,助他們在「遵守樞密院之令」的情況下,成就大事。
要錢,這是海軍的整體利益。
有錢才能造艦,艦多了,才能讓那麼多頂著實習艦長名頭許多年的同窗兄弟有自己的戰艦、才能讓海軍有更多的實力去穩固自身的地位。
但要錢,也不能竭澤而漁。
這一次為了錢,想著反正對馬藩的商人早晚要得罪,直接來一波劫掠,或可多拿個十幾萬兩。
可那樣的話,後續的諸多圍城騷擾,問城中要錢的計劃,怕就難辦了。
而且天朝還是打著「禮法大義」的名義開戰的,真干出來殺人越貨的事,估計皇帝面上也不好看。
開戰之初,先讓日本的一個大名投降,皇帝面上也好看,也覺得海軍識大體。
一群人略微商議了一下,也有人試探著說道:「咱們要八萬兩,他們直接就給了,連談都不談……是不是,要的有點少了?」
這個數是海軍內部商量出來的,覺得算是一個行情價,也不好一棍子把人敲死。
只是現在看來,判斷要價的人,實在有些保守。
饅頭最後拍板道:「八萬兩就八萬兩,翻來覆去的沒什麼意思。多要個三萬五萬的,也就那麼回事。我看,就這麼定了?這就派人回釜山,請禮政府的趙大人出面?」
「嗯,好,就這樣。」其餘人也覺得數額的事,為長遠打算,也確實沒必要漫天要價。
這錢肯定是不能自己私留,不然將來朝中麻煩太多,肯定會有人彈劾。
可交還給李欗,由李欗處置,名義上是資軍之用。
朝廷那邊知道了,至少會獎勵士卒一部分,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也是阻止這時候的軍隊私自屠戮搶劫的唯一辦法。
朝廷只要腦子還夠用,就不會連這個都不懂。
又討論了一下,確定沒有什麼問題後,饅頭便和氏江如苗做出了保證。
氏江如苗現在就可以返回對馬,讓對馬藩藩主現在就籌錢,五天之內,這件事必須解決。
五天之後,海軍會允許對馬島上的船隻離開,反正不用怕宗義如跑了:跑了就是死,擅自離藩,大罪。
到時候,宗義如可以讓這些武士以「退卻是為了將來的勝利」為名,帶著家屬離開。
商人們也可以攜帶家產離開。
大順的海軍保證不會炮擊,並且會去釜山請大順禮政府的人前來,做保。
一旦這些人撤離,宗氏可以繼續留在棧原城,但是城上如果有大炮必須拆掉。
大順軍保證不會騷擾棧原城,至少對宗氏,秋毫無犯。
到時候會快船報知朝廷,朝廷想必也會很快派人來封賞。朝廷的聖旨一到,這件事就算是徹底解決了。
氏江如苗也沒想到談判會如此順利,雙方幾乎沒有什麼廢話,直入主題。
至於這種保證,是否可信,氏江如苗覺得談的過於順利,心裡反而有些虛。
「古人云,兵不厭詐。莫非你們海軍為盛,欺騙我們,卻讓我們登船準備離開的時候,半路截殺?」
軍官們呵呵一笑,各自從身上拿出一些在高知城拿到的戰利品,還有幾張高知城的山城圖。
「我等雖為海軍,實則陸戰最強。莫說對馬萬石之小藩,便是二十萬石高之土佐高知,也不過數日而下。不過我等既是仁義之師,這總不好做出不仁義的事。」
「你又不曾掌過軍,焉知軍中事?聖天子固然仁義,我等軍官也許仁義,可真要是打起來,殺紅了眼,事後屠戮,又豈是可以控制得住的?」
「商賈富庶,若是他們不走,難保不會出現劫掠之事。我們是為了保仁義之名,這還有什麼可不信的?」
「想要仁義不劫掠商賈,最好的辦法不是約束士兵,而是讓這裡無什麼可搶的商賈。此治標治本之別也。」
「這便叫,不得不仁義。沒錢可搶,不仁義也不行,對吧?只剩下農民,天天啃蘿蔔,有啥可搶的?」
一番歪理,反倒把氏江如苗說服了,心道大約還真的如此。
他雖不曾掌軍,但也知道兵災之事,真殺紅了眼,主將也確實難約束。天朝又向來號稱仁義,以儒治國,這話應當可信。
再者能攻下土佐的能力,攻下一個對馬實在是綽綽有餘。
一則土佐的石高本就比對馬高,二則土佐可比對馬遠得多。
石高不足以驚駭,這距離卻足夠驚駭。對馬藩常年貿易,雖然只是跨越個狹窄的海峽,卻也知道百里、萬里之別。
心中選擇相信,便先作別,希望大順這邊儘快把禮政府的人帶來。
相對於這些軍人,他們還是更相信儒生的信譽。
畢竟,對馬藩的儒生如陶山鈍翁、雨森芳洲等,都是真誠君子,足以拉高儒生的可信度。
而軍人……哪怕說的天花爛墜,也實在不可信。氏江如苗太清楚武士打起仗來燒傷搶掠的模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