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六章 抓與放(1/2)
「15%?」
給的兩刻鐘時間一到,這些商賈們給出了劉鈺回答。
劉鈺面無表情,不驚不喜,依舊是慢斯條理地喝著茶。
這些年在官場上廝混,這喜怒不形於色的本事,和那些大順的職業官僚是沒法比,但多多少少也有了那麼一點本事。
既像是反問、又像是自問的一句話後,周圍便鴉雀無聲,都在等著劉鈺下一步的回覆。
其實劉鈺內心是很高興的。
15%的年息,雖然依舊不敢答應、不能接受。
但是,坐地起價、就地還錢,這還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嘛。
比他之前內心預估的20%,實在是低了不少,著實可喜。
半晌,這些人見劉鈺也不說話,只要又將林允文推出來。
「鯨侯,我等皆以為,這下南洋的事,涉及太多。軍、政都非我等商賈所能涉足。」
「是以皆以朝廷為準。」
「以15%之年息,已算是我等回報朝廷。」
「不管是民間借貸、亦或是國朝法令,三分利亦可接受,這二分利極為善貸。我等取一分五之利,足見我等真心。」
劉鈺對這番話還是點了點頭。確實,15%的年息,放在大順,真的是絕對的低息了。
朝廷規定的最高利息是30%,大順承明律,但大順或者大明的法律,尤其是關係到貸款這種經濟問題的,在基層其實就是個屁。
就算是兩家都有勢力,也有空子可鑽。
就像是阿拉伯地區,按照教法,是不能放貸的。
但是,我不放貸,我借給你十塊錢,但我只給你七塊錢。你還錢的時候還我十塊、借據上也是十塊,我一分錢利息都沒收你的,這怎麼能算是放貸呢?
類似的辦法,全世界通用。
無非大順這邊,因著有法律;中東那邊,有經書;西歐那邊,有經院哲學可以把利息解釋成風險收益金……
都差毬不多。
中國為什麼有九出十三歸的說法?
因為從明朝開始,法律規定的最高利息,就是三。
九出十三歸,就不違法;其實是同樣利率的十齣十四歸,理論上就違法。
這就是個標準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根本治不了。
不能拿著《大明律》或者《大順律》,將裡面的東西當成是全部的現實。
既然在現實中做事,劉鈺自是承認,他們給出的15%的年息,確實算是低息了。
點頭之後,劉鈺又問道:「你們說的皆以朝廷為準,是什麼意思?」
「呃……」
林允文一時間不該怎麼回答,心道這好像也不必說。我們這些商人,難不成真的能決定朝廷往哪用兵?難不成真能決定攻伐那些南洋小國?
朝廷怎麼可能給我們把控軍隊的機會?
南洋、西洋貿易,沒有軍隊,怎麼可能辦得成?
什麼叫以朝廷為準?那自然就是單純的以朝廷為準唄。
沉默後,劉鈺道:「要以朝廷為準,這麼說,對也不對。」
「說對,朝廷的法律、規矩、制度,當然是要遵守的。」
「可說起來,這南洋貿易,朝廷又不是專營官辦。只要守法律、按規矩做事、按制度做事,朝廷也不想伸手太多。」
「軍隊、政權、稅收、土地政策這些東西,你們確實不能觸碰。」
「但是,貨棧、價格、運輸、囤貨……這些東西,朝廷亦不想多管。」
「做生意,沒有隻賺不賠的。」
「軍隊、政權、稅收、土地之類的事,不能單純考慮利益經濟。」
「但做買賣,你們若入了股,自是股東。你們便要擔風險、擔責任。要出決策、定貿易,這怎麼能叫一切以朝廷為準?」
「我只說,若是將來朝廷賠了錢,你們心裡怨恨不?只覺得朝廷的決策不對,那朝廷就要被你們怨。」
「可若你們自己定的貿易決策,到頭來賠個一塌糊塗……就像是你們自己做買賣,不是因著朝廷關卡稅收賠了錢,而是自己沒搞好,你們怎麼也怨不到朝廷吧?」
「有些責任,朝廷不想擔,也根本不想管。」
這話,說的就有些意思了。
在場的商賈們琢磨了一番,心裡咂摸出一絲滋味來,心道若這麼說,好像還是更類似於對日貿易公司的模式?
若是那樣的話,這可就另有一番說法了。
「依著鯨侯這意思,是說朝廷管軍政大權、貿易的事還是我們管?」
劉鈺笑道:「廢話,難不成你們覺得這是朝廷缺錢問你們借錢,你們只管收利息?」
「說句不好聽的,你們覺得15%的利息,亦算是給足了朝廷體面。可實際上,朝廷真想借錢,在歐羅巴,不說5%,至少百分之七八的利息,還是可以借到錢的。」
「天朝上國之名、地大物博之蘊,加之歐羅巴人多年的鼓吹,信譽足夠,沒人會懷疑朝廷還不上這個錢吧?」
「如今時代變了。至少,上層的時代變了。」
「各省的小農,感覺不到。他們也不可能跑到歐洲去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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