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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四章 新舊利益的衝突(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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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租制。

比如說,這塊地,如果賣的話,正常賣10兩銀子。

但是,地主不想賣,大順賣地是敗家子這是一種普遍心態。但又急需現金來投資。尤其是諸如對日貿易公司增股的時候,明顯賺錢的買賣,肯定要投錢的。

那麼,這時候有農民站出來,說我租你的土地。我給你6兩銀子押給你,你把地租給我種,每年我象徵性地給你點地租。什麼時候你想把土地要回去了,你就把這6兩銀子給我,我就把土地退給你。

這有點類似於典當。

只不過,典當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為什麼不直接花10兩銀子買呢?

一來,能花6兩無限期的租,每年只給一些象徵性的地租,為什麼要花10兩?

二則,地主自己也不想賣地。賣地容易買地難,土地也是留給子孫最好的基業。將來萬一買賣失敗,收回土地即可。

三則,土地在誰手裡,誰就要承擔稅賦。大地主有關係,可以只交國稅,避開那些攤派。而買地的人,只想要地的使用權,不想要地的所有權,因為有了所有權,就意味著要納稅,承擔徭役等等。

四則,地主急需錢,又不想賣地。折中一下,怎麼可能按照原價去「押租」?

如此一來,也就形成了松江府佃農的一些特殊性。

詢問之後,可知眼前這家佃農,原本就是自耕農。

家裡有四畝地。

將四畝地賣了,換成現金。

然後,在大地主急需現金的時候,拿著賣掉四畝地的現金作押,租十畝地,每年只需要繳納一石租子。

比起正常的、普遍性的租佃,這租子其實就可以忽略不計了。劉鈺見過最離譜的,是收糧時候,百斤一算,六十五歸田主、三十五歸佃戶。這十畝地才收一石的租子,真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這等於是什麼?

等於是四畝變十畝。

還省下了之前四畝地要承擔的國稅和雜稅。

他是佃戶嗎?

是,因為他自己沒有土地這個生產資料。

但是,他窮嗎?

不富,但相對於大順的普遍性的佃戶來說,肯定不算窮。

這種租佃,對雙方都有利。

首先,松江府因為大量的南洋米、東洋麥,使得傳統的收租子的收益下降。

其次,投資需要現金。

再次,拿著土地抵押去借債;和將土地的使用權租出去,收取將近一半的土地售價的現金,這兩者完全不同。

前者,那土地抵押出去借債,主動權在債權人手裡。而且,松江府工商業的投資,也沒有密西西比泡沫或者南海泡沫那樣「誘人」的回報率,借高利貸去投資,那投資回報率得多少才能值得借高利貸投資?尤其是大順高利貸利息如此高的情況下,誰不到萬不得已,敢去借貸?

後者,土地的所有權,仍舊是地主的。當地主投資失敗,或者又想繼續收租子的時候,將押金推給佃戶,土地仍舊是自己的。

而且,松江府這邊,是保護這種租佃模式的,是走官方印花契約稅的。大部分情況,雙方也不會閒著沒事幹違約:地主收回去幹啥?佃戶退了幹啥?

繞了一圈,其實誰受損了?

仔細想想,似乎也沒有人受損。

國稅不高,按照正常國稅繳納的話,大明也好,大順也罷,小農破產並不容易。

稅高的,還是地方的攤派,以及各種理由加派的錢。而大的地主是可以規避這些額外稅費的。

既是要做社會調查,不管是真正的佃農,還是這種實際上是中農的假佃農,都需要詢問詢問。

劉鈺心道這松江府尹,亦算是能吏了。

不管是考慮到基層民情的慈幼院佃農抱養政策,還是對兩種不同租佃模式的了解,都足見此人既知道變通,也確實對民間有些了解。

考慮到這戶佃農的家庭狀況,劉鈺也沒有哪壺不開提哪壺地詢問他們關於「進口糧食」的看法。

這都不用問,顯而易見的事。

糧價降低,這些名為佃戶、實則屬於承包土地的中農,他們肯定是不滿的。對他們來說,主要的收入,還是種糧食、賣糧食。

而且由於他們一不需要繳稅,二來押租制下,他們給田主的租子不多,所以他們最有可能趕上某年糧價飛漲而達成階級跨越的階層。

劉鈺估摸著,若是問一句,只怕肯定是諸多不滿。

明顯不滿的問題沒問,劉鈺反問了一下這裡婦女紡織的情況。按照以往的習慣,摸出了一些冰糖分給家裡的小孩,又差人去準備些餐飯,如此平易近人的做作下,這家主人的膽子也漸漸大了起來。

說到女人紡織的事,這家主人便道:「城裡的商人提供棉花,這邊村子的女人便拿著城裡商人提供的棉花紡紗線。月初領多少棉,紡出多少,商人收購多少。價格也是商人那邊定。」

「趕著農忙時候,白天做農事。晚上,村子裡的女人便聚在一起。」

「譬如今日張家、明日李家。每家晚上點一次油燈,每日輪換,誰也不吃虧。」

「若是手藝好的,亦可織布去賣。只是拙婦手笨,只好做些紡紗線的活。待過些日子,我再租佃些地。若糧食夠吃,便種些棉花。」

「如今糧價又低,棉價卻高。想來再過些年,自己種棉、自己紡織,再去售賣,或能多得一些錢鈔。到時候也好給孩子們多置辦些土地。」

「只恐過些年,這土地或種棉、或種桑,價格又上來了。便是押租,也要多花不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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