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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九章 巴達維亞新政(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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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鈺寬慰道:「你們有錢,去哪不一樣?江南好地方,美食美姬也不缺,還不像是巴達維亞這麼熱容易得病,而且還有投資發財的機會,如何不強於在巴達維亞?」

「我也不妨告訴你,你留下來,並無好處。一來包稅是不可能的,二來你們幹的很多產業,朝廷也是不允許的。那你說你留下來能做什麼?地又沒處買,貿易估計日後巴城也日漸蕭條。」

「蔗糖產業,這幾年我看是難了。日後好了,你自在松江投資,募股興辦,亦非不可。」

「朝廷愛不愛你們的錢?當然是愛的。但朝廷也不是那種守著錢財舒服的守財奴,要錢是為了花。」

「有些事,只要目的達成,朝廷花錢、你們花錢,有甚區別?無非就是一些賠本的買賣,你們不可能投錢,比如讓你們去西域買地,僱人移民,你們去嗎?你們肯定不去。」

「但去往鯨海移民,捕魚捉蝦,搞海產,賣與倭人,你們投錢不?若能得利,肯定是樂意投錢的。」

「可對朝廷來說,要的就是鯨海移民漸多,使得朝廷控制得住。你們出錢、朝廷出錢,對朝廷來說,當然希望你們出錢。」

「還有就像是興辦作坊,容納流民做事。朝廷當然不希望無業流民遍地,但朝廷要麼官辦、要麼效仿宋時制度都編入軍中仍舊是做官辦工人,以前朝經驗來看,也不是很好。」

「是以你們不要擔心,也不要覺得這是羊入虎口。真想吃你們,在這就吃了,何必還要去松江吃?」

「況且你若是去了松江,便知比你們巨富數倍者,何其多。你們這點產業,算個啥嗎?松江好多是搞對日貿易壟斷的、搞漕米運輸的,哪一個不比你們這點產業大?他們都不怕,你們怕什麼?」

或是寬慰,或是恐嚇、或是講道理,劉鈺儘可能不用那麼粗暴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太粗暴的話,雖然遷走的目的也能達到,但遷走之後讓他們相信朝廷、大膽投資,而不是去買地耕讀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按個罪名抄家倒是簡單,但抄出來的金銀到了皇帝手裡,有多少是用在殖興產業上,那就難說了。

連富光心裡仍舊惴惴,這時候也只能道:「若真如此,我等也願意聽從朝廷的安排。其餘田產之類,皆可拋售。但這祖宅,還請大人高抬貴手。我只盼安排一些老家人在此看守,時時祭掃。」

劉鈺笑道:「你也不必想著如同被流放一般,又不是不准你們回來。朝廷早有規定,身家巨富登記在冊者,出海也不是不行,但兩年之內是要歸來的。所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我是有信心的。」

「到時候,你手裡的錢多半換成了股票、債券,去到別處這都是廢紙,自會主動長留。」

「你們真要跑,也沒地兒去啊。對吧。去歐洲,你們雖懂荷蘭語,但終究是外人,且不說你們給朝廷納投名狀奪下了巴達維亞,便沒有此事,去了也是受人欺壓的。」

「讓你們遷走,我早就考慮過,你們遷走的牴觸不會太大。只要說清楚了朝廷的政策,免了你們各種陰暗的猜測、不安,其實真的沒什麼。」

「你之前說,你不算豪強。這麼說,倒也不全錯吧,畢竟你們不是漢代的那種豪強,土地數萬。你們主要還是做生意,手裡的資產多半還是流水、現金、債務。而土地什麼的,在荷蘭人的統治下,你們也不會多。」

這話倒是說在點上了。

這些人不算是地主階級,他們其實土地等不動產,並不多。包括糖廠之類,這幾年不怎麼賺錢,也都是包租出去轉手了。

他們算是殖民統治下的一個特殊的階層,說是買辦吧,又不是;說是狗腿子吧,好像難聽點。

總之,他們的大部分收入是依附於殖民政府的統治的。

劉鈺要在爪哇大刀闊斧地動土地問題,動的也不是這些華人,而是當地的土著貴族,和這些巨富華人的關係也不大。

整日說什麼資本主義萌芽,劉鈺也算是搞一場「拔苗助長」。

連富光也沒想到劉鈺這樣的朝廷官員,居然能想到這一層面,見劉鈺說的在理,也終於稍微放心了。

「鯨侯說的沒錯,我等的田產確實不多,至於糖廠之類,如今也不賺錢,正要賤賣亦可。」

「鯨侯既連知這些底細,我等也安心了。若去了松江府,真有投資的渠道,我等當然也願意發財。按鯨侯說,亦算是為朝廷出一份力,達成朝廷的目的,我們也賺了錢,這等好事,使我們之前多心了。」

「我等這就回去,將各自的田產、糖廠等地契呈上,一切聽從朝廷的。」

說是這麼說,心裡卻想,不聽也不行啊,看朝廷這架勢,能讓我們帶著錢走就不錯了,還想什麼田產土地?

說是拍賣,真要是朝廷收歸官有,難不成還要哭鬧要回不成?還不如識相點,主動交出來,若是能給幾個錢便給;不能給,那就賣個人情,送於朝廷便是。總比到時候被人壓到衙門,安個罪名拿走好吧。

他這個甲必丹這麼一表態,剩餘的雷珍蘭也只能跟著連富光一起表態,只說這就回去將田產地契都拿來,不日就按照朝廷的法令,遷到松江府。

臨走之際,劉鈺又說了一個讓他們徹底安心的話。

「若辦,就要從速。朝廷既得了南洋,這香料之類的總得賣出去。說不定,也會效荷蘭人的辦法,搞個壟斷專營的公司,到時候定是在松江府募股的。你們若是去的晚了,只怕失了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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