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六章 毛遂自薦(2/2)
前期嘛,最好還是借著對日貿易公司打下的信譽基礎,講點誠信。帳目儘可能弄清楚,該分紅分紅,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既說荷蘭東印度公司那麼多大股東,最終還是一個十七人的董事會負責一切,大順這邊也可以用類似的手段。
至少,用於前期過度。
大股東只有一些知情權,卻沒有決策權,決策權還是在朝廷手裡。
關於這一點,還是有一定的可能的,靠的就是劉鈺這些年的信譽,或者說劉鈺所代表的皇家在海商群體中樹立起來的信譽。
信譽這東西,很脆弱,很容易碎。
不過暫時來看,這信譽還能湊合用。
加上這些年在如威海、松江等地培養出的參股商業氛圍,用來短期過渡是絕無問題的。
而且,只要信譽還沒丟,其實大多數人就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小股東差不多:只要能按時分紅,誰管到底應該是十七人紳士團,還是七八十人的大董事會?誰管到底該一年公開一次帳目,還是十年公開一次帳目?
很多東西,是鬥爭得來的。而鬥爭的前提,肯定是出過事。
否則若是VOC保證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紅率,只要能保證,再過一百年,也沒人真的去質問董事會為什麼就十七個人。
日後待過渡期過了,就可以學習一下19世紀開始英國對東印度公司的控制方式。
將經濟活動與政治活動分開,參股者大股東只負責經濟活動。
當然,前提是路都已經鋪好了,該處理的問題基本處理完了,只要按部就班搞一些純粹商業活動的方向上。比如建個貨棧、比如在某地種咖啡、造幾艘商船、今年的貨該裝什麼之類的。
而朝廷任命的總管,主管政治、軍事、外交等活動。
但南洋以及對歐洲的貿易,又絕對不是單純的經濟活動,其中的主流還是戰爭、外交、和統治。
其實也就是朝廷借用民間資本的力量,均攤統治南洋的費用,不動用國庫的錢。而同時,也能讓民間資本跟著一起吃點肉、喝點湯。
能讓皇帝少吃點肉、漏出點湯的真正理由,其實還是劉鈺報了個大致的帳目,認為皇帝的內帑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
尤其是現在是一夜之間全面取代了荷蘭在東南亞的統治,要全面接盤,方方面面都要花錢,絕對不是皇帝內帑拿得起的。
這不是當年荷蘭人才來南洋的時候,從零開始,一點點開拓。靠著最開始的幾百萬股本,逐漸成為一個上億規模的大公司。
而是一下子全面接手了一個上億規模的大公司,維繫運轉的資金流水,和從零開始開拓的那點錢,根本沒法比。
至於國庫的錢,劉鈺也說到了皇帝內心的觸點。
下南洋固然是為了賺錢,但朝廷或者說皇帝賺錢,除了個人享受之外,總還有別的用處。
錢得花出去,否則守著一堆錢有什麼用?
站在皇室和朝廷的一貫利益上去考慮,可以說,長遠來看,下南洋是為了緩解土地矛盾,維繫小農經濟的傳統。
短期來看,朝廷還有另一件大事要做。而這件大事,也是需要很多錢的,並且這些錢,民間資本絕對沒有任何興趣出,只能是朝廷來出。
那就是……廢漕改海、整治黃淮。
從單純的軍事角度看,下南洋,是廢漕改海的基礎。
否則,西洋戰艦在明末就能攻澳門、劫舟山。
這種情況下貿然改海運,皇帝那得是生怕自己的漕米斷不掉、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矛盾壓得住。
現在這個軍事基礎已經有了,之前江蘇省的漕米試走海運也大獲成功。黃淮地區作為南北連接、天朝腹地,年年為了保運河出現的水患,都已經快讓那裡成為火藥桶了。
若能根治,這當然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若能治好,在皇帝看來,給大順多續個幾十年的命,是絕無問題的。
廢漕改海,當然得花錢。
而且,這錢,民間資本絕對不可能出一分。
最多也就是朝廷希望捐獻,全國能捐個幾萬兩十幾萬兩就算頂天了,相對於這麼宏大的一項工程,簡直是杯水車薪。
這種情況下,也算是掐住了皇帝的命門,不得不在南洋貿易上向民間資本讓步。
短期來看,朝廷即將用大錢,不能把家底子都扔在南洋,而且也扔不起。
長期來看,萬一將來錢不夠,松江外圍的野戰駐軍是幹什麼的?直接開入,沒入官營,也能讓朝廷有錢用。
至於說南洋貿易的一些軍事行動,劉鈺的意思,便是讓民間資本募股之後的錢,來「僱傭」朝廷的軍隊來干,以此確保南洋貿易公司手裡沒有艦隊和軍隊。
這僱傭,當然不是私下裡僱傭。
而是給朝廷錢,出軍費,由朝廷派將領去幫著或是占領、或是打開國門、或是強迫貿易、或是割讓土地等。
將來分紅的時候,這些都算作成本,剔除即可。
包括南洋的駐軍、官吏的開銷,都要算作成本。這也很合理。
前期過渡很麻煩,既要與荷蘭談判,又要全面接管南洋一大堆的爛攤子。朝廷這邊強勢介入,抓的狠一點,也可以穩定地渡過前期這段混亂時間。
奏摺上,劉鈺倒是很坦然地毛遂自薦,希望由自己主持,渡過這個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