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七章 巴達維亞新政(二)(2/2)
「你們對朝廷,其實沒什麼用。」
「這事,我估計你們也想過,估計也存了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意思。但你既然讀過書,也知道《遷茂陵令》里的一樁故事吧?」
「大俠郭解,托關係找到了大將軍衛青,說自己不是豪強。漢武帝感嘆:能直接托關係托到大將軍這裡的,還說不是豪強。那豪強,到底得什麼樣呢?」
「所以吧,這事,你們也別想著動歪腦筋。朝廷最忌諱的,就是軍商勾結。若是軍人能用商人的錢,那朝廷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托我們,你這是把我們架在火上烤。陛下會怎麼看待商人托關係,直接托到了朝廷的總督海軍戎政、樞密院副使這裡?」
「托別人,你覺得我都不敢收這個錢,他們有幾個膽子,敢收這個錢?」
「所以說,別動歪心思。我說說朝廷的政策,你們先聽聽,若有什麼想法,一會便可提出來。」
簡單的幾句話,直接封死了連富光等人所有的路。
而且這話還說的特別重,軍商勾結、軍人拿商人的錢等等大帽子,連富光等人可是無論如何不敢接的。
連富光悄悄擦了擦汗,鬥著膽子道:「殿下、鯨侯,我等哪裡算什麼豪強呢?又哪裡能和大俠郭解相提並論?若真有那本事,又何必被荷蘭人欺壓成這般模樣?」
一邊說著,一邊心裡直叫苦。
心道自己算個屁的豪強啊,人家大俠郭解,能直接找到大將軍。
我在朝廷,能找誰?誰搭理我?誰認識我?
漢代大將軍,那是什麼級別?怕是眼前這位侯爵大人加上這位皇子,都趕不上吧?
莫說找到大將軍這個級別的,就是去福建節度使那,能進的了人家的門嗎?
自己這些家產,多半是朝廷看上了,這還有個好?
說什麼遷茂陵,自己家族的根基全在爪哇,遷走之後,自己不就是個屁?朝廷又以官為尊,到了別處,那還不是隨便被人揉捏?自己這點錢,如何填的滿衙門的大門?
關係到自己的家產、家族,連富光只能硬著頭皮說自己真的算不上豪強,也根本沒資格說什麼猛龍不過江之類的話。
若自己能讓巴達維亞缺了自己就過不下去、若能讓朝廷的衙門入得了巴達維亞朝廷的統治入不了巴達維亞,這麼說也還行。
可自己哪有這個本事啊?
是,自己家一堆親戚,都是南洋各處的甲必丹、雷珍蘭、最次也是個武直迷。
但都說姻親要門當戶對,難不成自己這個巴達維亞的甲必丹,卻去和糖廠的奴工結親家?互結姻親,這不是很正常嗎?連富光心道,我就不信你們這些勛貴,不是互相結親家的?皇帝也沒說把女兒嫁給個老農吧?
我一堂堂的巴達維亞甲必丹,整個南洋華人地位最高者,找幾個門當戶對的,這不很正常嗎?
心裡想說的話,多了去了。
可嘴上實在不敢說出口,只能支支吾吾地表達自己就是個小螞蟻。
劉鈺笑了笑道:「你覺得辯一辯豪強的定義,就能改變什麼嗎?你也不要覺得說,朝廷看上了你這點家財。真要是看上你這點家財,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你自己之前又是包稅人、又是甲必丹,做過什麼你心裡最清楚了,朝廷想治你的罪,有的是道理。」
「可我終究還是給了你機會,讓你反正立功。你難不成覺得,沒有你反正立功,在城內起事,我就攻不下巴達維亞?」
連富光嚇得滿頭是汗,哪敢再說什麼?只在心裡腹誹不止,心說朝廷果然是不如荷蘭人。
他又不知道原本歷史上自己的命運,至今仍覺得荷蘭人講法律、有律師、講道理。
換了朝廷,竟可以厚顏無恥,直接說什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然而外面就是歡聲雷動的巴達維亞百姓,證明劉鈺說的沒錯,朝廷本身就是華人的朝廷,用不著再搞一些甲必丹,甚至於當地土著甲必丹對朝廷的意義,都比他們大。
外面還有數千裝備精良、火炮比荷蘭人多、軍艦比荷蘭人大的軍隊。也確實,根本用不著他在城內起事,就能攻下巴達維亞。
想著這幾天詭異的一切,連富光又燃起了一絲希望,心道是啊,若是朝廷真要吞了自己那些家產,又何必給自己反正立功的機會?
借著這絲希望,連富光忙道:「小人不敢這麼想。朝廷天兵,雄壯威武,海軍艨艟巨大,自然可以攻無不克,區區巴達維亞,自不在話下。」
「只是……只是……」
他也不知道該只是什麼,只能盼著劉鈺真能放他一馬。荷蘭人統治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反抗的力量,或者說沒有反抗的膽量。現在來了個比荷蘭更強更大軍隊更多的新政府,他們又如何敢反抗?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連富光心道,罷了,這時候還有什麼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