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章 昨日投名狀、今日罪名簿(2/2)
「勃良安地區本身就有華人,他們在本地也肯定是有聯繫的。巴達維亞城中,一定會有一些間諜,混雜在唐人之中。」
「你們作為甲必丹、雷珍蘭。在中國大皇帝看來,你們都是叛徒。我想,如果讓中國人侵略了巴達維亞,你們的下場不會比當年因為叛國而被處決的那個彼得·埃爾伯費爾德更好。」
「叛國,可是大罪。」
「當然,你們對公司是忠誠的。」
說到這,東印度公司的參贊拿出一個小本本,挨個將在場的華人頭目表揚了一番。
「甲必丹連富光,1736年,曾舉報過連懷觀言行不軌,可能煽動叛亂。」
「雷珍蘭陳忠實,1738年,舉報連富光的弟弟連捷光,和烏衫黨頭目混跡在一起。」
「雷珍蘭林平,1738年,曾建議將城中沒有居留證的唐人全部審查、關押,送到錫蘭做債務奴隸,以確保留在巴達維亞的唐人都是良民。」
……每念一個名字,下面坐著的雷珍蘭、甲必丹們便哆嗦一下。
荷蘭人說,這是對公司的忠誠、是功績。
可問題是,若是朝廷奪下了巴達維亞,他們這些「忠誠」、「功績」還是忠誠和功績嗎?
或許,不是每一個雷珍蘭、甲必丹都與荷蘭人穿一條褲子。但是,巴達維亞的每一個甲必丹、雷珍蘭,身上都不乾淨。
歷史上紅溪慘案發生的時候,最早報信給總督的,也是三位華人雷珍蘭。而且,在事後讓連富光背鍋的時候,圍繞著誰是下一任甲必丹,雷珍蘭們展開了非常激烈的勾心鬥角。
那句著名的「連富光作為甲必丹,華人起義的事,晾他不應該不知道」的莫須有、並最終導致連富光背黑鍋被流放安汶的這句話,不是荷蘭人定的罪,而是陳忠實這位雷珍蘭提供的。
在大屠殺的當天,讓華人待在家裡不要反抗的,也是這些甲必丹和雷珍蘭,派傳令兵挨家挨戶通知的,並且主動收繳了一部分武器。
如今慘案並未發生,可這些人平日裡向荷蘭人表忠心的舉動,此時全成了壓在每個人心頭的陰影。
如同一口能直接把他們刺穿的利刃,一旦城破,這口利刃就會落在他們頭上。
此時的連富光,不由想到了王五讓他「納投名狀」的事。
現在看來,自己在荷蘭人這裡,已經納過投名狀了。
而且還不止一次。
他沒想到,荷蘭人此時會把這些東西拿出來。
悄悄看了看旁邊的雷珍蘭們,他們的神情也都極為難看。
他們不只是擔心這個。
而是,如今荷蘭人把這個東西拿出來,便足以證明一件事:巴達維亞,恐怕要守不住。
因為拿出這個東西,相當於是要挾。
一旦這次用了,日後那些華人恐怕就會留一手。就算是朝廷這一次沒打下來,但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下一次呢?
既然連只能用一次、一旦用了後患無窮的手段都拿了出來,足見事態的嚴重性。
事態都這麼嚴重了,巴達維亞守得住嗎?從荷蘭、印度調兵,來得及嗎?
一眾人茫然無措的時候,連富光主動站了出來。
「參贊大人,我們對公司的忠誠,是毋庸置疑的。巴達維亞也是我們的巴達維亞,我們當然會盡力維持秩序,不准那些隱藏在城中的間諜有作亂的機會。」
「我們會嚴格遵守公司的規定。您知道的,城中的唐人,和城外、以及那些烏衫黨、無褲漢暴民,是不一樣的。」
「他們有自己的產業,也和公司息息相關。可以說,很多人的生計,都依賴著公司。」
「我們當然是可以信任的。」
雷珍蘭們這一次就乖巧的多,並不像歷史上紅溪慘案發生之前那般,繞開甲必丹直接去總督府報告,以求總督大人誇獎。
按道理,也是甲必丹先說話、先表態。但神奇的是,這一次雷珍蘭們居然如此講道理、守規矩,對連富光站出來說話表示了極大的贊同,也沒有人搶著說這句話。
連富光的表態,讓荷蘭參贊很滿意。
他基本認可連富光的說法,城中的華人和城外的華人,確實不一樣。他們更聽話,也更喜歡公司。而且,確實來說,很多人的生計和公司息息相關。
公司董事會作出一個關於亞洲貿易的決策,就會對巴達維亞的許多華人生活造成影響。例如阿姆斯特丹到廣州的直航貿易;例如華人包稅權;例如從不帶華人奴工的船重稅、再到私自攜帶華人奴工的船不准進港……等等,等等。
而且,連富光等人,似乎已經沒有退路了。公司參贊心想,這些人當年都目睹過巴達維亞對叛國者的極刑,他們當然會擔心這樣的命運降落在自己頭上,只不過,行刑者不再是我們荷蘭人,而是中國人。
唯獨相同的,便可能是行刑地點,都是巴達維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