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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凡爾賽和約(十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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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石頭,砸腳可是砸的劉玉齜牙咧嘴的疼。

《凡爾賽和約》中與大順相關的貿易問題,用馬爾薩斯經濟學,倒也確實可以解釋的通本國的有效需求不足,所以要尋找有效需求嘛。

現在法國的凡爾賽那邊,大順在貿易問題上,其實已經談的差不多了。

大體上就那麼幾條內容:

其一:

法國解散東印度公司、英國解散東印度公司、丹麥解散東印度公司。歐洲各國不得組建以中國和印度為目標的獨享壟斷貿易公司。

各國應該約束本國船主,不得越過好望角向東航行,也不頒發任何形式的、以好望角以東為貿易範圍的許可狀。

此條,並不是大順反對自由貿易,也不是大順要搞壟斷貿易。

而是因為,大順禁絕天主教、新教等非大順在冊的、牧首由禮政府冊封的、使用大順依託景教那一套搞得譯文的《聖經》。

用諸如「三一妙身」、「彌施訶普尊大聖子」之類的翻譯。且人員按照僧、道、尼等類似的手段,需要禮政府頒發度牒。且「大法主」,也即大牧首,必須由禮政府選拔認可,沒有禮政府點頭,假的,不認。

除此之外,不得在內地傳教,主要是為了分化瓦解和吸納大順之前已有的大量天主教徒。

故而,這不是個貿易問題,也不涉及到自由貿易,只是宗教問題。

鑑於荷蘭人之前在日本,滿嘴胡咧咧,為了貿易,壓根撒謊說他們根本不信基督教。

故而有此前科,大順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號稱自己脫教」者,前往好望角以東進行貿易。

其二:

法國將法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領地,交給大順管理,以作為大順對保衛法國的西非殖民地的感謝。

法國將不在模里西斯駐軍,法國的海軍將撤離模里西斯,但法國對模里西斯依舊擁有主權、治權。

英國將割讓在印度、南洋、明古魯等地的殖民地和貿易站。東印度公司成員和駐軍,將全部從南洋和印度撤離。

英國放棄在馬斯喀特、索馬利亞、波斯等地的貿易站。

葡萄牙將放棄帝汶、果阿等在南洋和印度的殖民地,交由大順。

丹麥將放棄特蘭奎巴殖民地,交由大順管理。

西班牙的直布羅陀,將暫時由大順和法國共管。西班牙在呂宋的殖民地得以保留,但西班牙不得支持羅馬教廷向大順內部派遣傳教士,西班牙的呂宋總督區將履行審查義務,清查各個教團在呂宋的活動。

大順將為西班牙,提供4000名「死硬的天主教徒」,移民密西西比地區,由西班牙當地教區管理。如果西班牙願意出錢,更多的大順這邊也能提供,把所有的死硬天主教徒全都移走才好呢。

大順將與西班牙在蘇祿進行呂宋地區的貿易,大順的商船不會前往呂宋、西班牙的商船亦不可前往大順港口。

葡萄牙的莫三比克問題,暫不在討論之列,但莫三比克的奴隸貿易,需要在大順辦證,以通過好望角。對於無證商船,大順可以擊沉。

也即,除了西班牙的呂宋、葡萄牙的莫三比克,好望角以東,歐洲勢力一掃而空。

丹麥是湊數的,就算大順不逼著丹麥籤條約,丹麥的東印度公司也要解散了,特蘭奎巴整天被「海盜」堵著,也實在受不了了。

呂宋問題比較麻煩,這個不著急,以後慢慢來,反正有直布羅陀當抵押;莫三比克,則是因為奴隸貿易,葡萄牙不可能放手,而且西班牙太不給力,打個葡萄牙被葡萄牙的農民頂的喘不動氣,大順暫時也沒力氣把手伸那麼遠,卻徹底清理葡萄牙在莫三比克的勢力。

主要是葡萄牙在莫三比克的政策,弄得一堆本地的「奴隸貿易受益者」。大順又不搞奴隸貿易,拿了莫三比克也是麻煩。

奴隸貿易、鴉片貿易,這是兩個底線,大順這邊是堅決不做的。

反正葡萄牙是廢了,也不急,早晚的事。

其三:

荷蘭永久中立。

由中、英、法、俄、奧、西、瑞七國,共同保證荷蘭的永久中立地位。

奧屬尼德蘭低地地區,將去武裝化,各國不得駐軍、法國亦不得在邊境地區囤積兵力。

奧地利對奧屬尼德蘭擁有治權,但不得駐軍。

新教荷蘭與天主教奧屬尼德蘭,各自不得互派傳教士。

大順將保證西里西亞屬於奧地利。

「波蘭問題」和「普魯士問題」,將在隨後的中、俄、奧、法四國密約中解決,並不在大順的直接利害之內,但是作為奧屬尼德蘭和荷蘭永久中立問題的談判籌碼。

大順將與荷蘭組建聯合艦隊,保衛荷蘭,確保荷蘭的中立地位。

任何對荷蘭宣戰的國家,視作對大順宣戰。

大順堅決維護阿姆斯特丹的歐洲金融中心地位,並對荷蘭的「完全無管制的貴金屬出境政策」表示支持和肯定。

其四:

大順的商品,將在阿姆斯特丹期貨市場,集中銷售。

大順保證不會在好望角以西的其餘地方,派出商船售賣商品。所有的大順商船,都將在阿姆斯特丹集中貿易。

大順將對阿姆斯特丹的商品,徵收統一的「歐洲關稅」。

各國商人在購買商品前,需註冊確定商品去向,由大順按照比例,將關稅交給各國。

荷蘭不會在阿姆斯特丹再徵收一次關稅。

因為對荷蘭而言,征關稅已經沒意義了,荷蘭的聯省議會已經廢了,軍隊養不了、海軍養不成。

而只要阿姆斯特丹的歐洲金融中心地位能夠保證,那麼荷蘭的商人階層,將可以出賣一切。

同樣的,如果阿姆斯特丹作為東西方貿易的唯一周轉中心,那麼將為阿姆斯特丹帶來再度的繁榮,甚至重回「黃金時代」的繁華,亦未可知。

金融、物流、消費、旅店、妓館、碼頭工人、債券、保險等,足夠撐得起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的繁榮。

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也不會再去北美走私了,因為那無意義了。

但是,荷蘭是「來茵河入海口」的地理優勢,是不可改變的。

那麼,神羅地區的來茵河沿岸市場,實際上也就是在荷蘭商人的手中了。他們將能拿到廉價的大順商品,利益巨大。

畢竟,奧斯坦德公司早就沒了,奧地利想要重建這樣的貿易公司,也建不起來了,之前市場已經被荷蘭吃了,奧地利現在失血嚴重,也無力幹這個事。

其五:

所有英國商人購買的大順商品,由英國駐阿姆斯特丹海關的官員,進行登記和印花。

在此之後,英國對所有阿姆斯特丹海關的東方商品,不得徵收子關稅。

在英國所有的殖民地和本島,都將暢通無阻,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亦不可二次徵稅。

包括一切形式的稅收或者行政命令,均視為違反和約。包括且不限於奢侈品稅、通行稅等。

英國將取消任何形式的對東方貿易品的管控行政命令,包括且不限於棉布禁止令、茶葉交易令等。

此條約所能實現,則是因為大順和北美的走私販子、英國的商人集團、商業資本早早進行了勾兌。

不是只靠大順的軍艦來保證「自由貿易」。

而是依靠英國的商業資本,來保證「自由貿易」。

而這,則是整個《凡爾賽和約》中關乎大順工商業發展的最為關鍵的一條。

這個和約,或者說這個「自由貿易」,可不只是單單一個英國。

而是面向整個歐洲。

歷史上,北美的走私販子,為什麼會搞出來波士頓傾茶事件?

根源在於,荷蘭的茶葉,是不征茶稅的。

某種程度上講,在歐洲,1800年之前,距離「自由貿易」這四個字最近的國家,是荷蘭。

阿姆斯特丹的金融業為什麼發達?

因為貴金屬出境,完全不受限制。

荷蘭的走私販子為什麼橫行?

因為荷蘭的商業資本,乾死了本國的行會和地方勢力,阿姆斯特丹一省,「殖民」了其餘六省。

以至於,荷蘭幾乎掌握著全歐洲半數以上的茶葉貿易,但荷蘭連艦隊都組織不起來,因為聯省議會都是大商人、大金融家掌權,難道收自己的稅?

「自由」到,荷蘭的商人可以在戰時,繼續買敵對國的國債,而沒有任何的金融管制;「自由」到,荷蘭的商人,可以在戰前,囤積木料,高價售賣給軍艦製造業……

荷蘭距離「自由貿易」太近了、「金融的自由」太發達的。

所以,1780年,第四次英荷戰爭,荷蘭被錘爆了。

購買的高額英國國債?英國直接拒絕支付利息。

荷蘭購買的英國國債貶值,英國直接低價回購國債,不但利息不用支付了,本金都省了。

一波,把歐洲的金融中心,從阿姆斯特丹,干到了倫敦。

當然,這裡只談「東方貿易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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