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三章 最後的鬧劇(十九)(2/2)
而漢密爾頓,以及其背後的資本家、商業資本、種植園土地需求者,則最終制定了《1785土地法令》,最小買地面積,4000畝。一次性買不起4000畝土地的,就別買地了,打工吧。
這裡不談漢密爾頓背後的階級支持者,也不談他的《1785土地法》的階級屬性。
只說漢密爾頓的思路,就是北美不缺土地,國家也沒有太大的人地矛盾,但缺錢。
既然這麼多的土地,不如快速售賣出去,把土地變現,折算成現金、國庫收入。
一方面可以迅速償還國債。
另一方面,大量國有土地的私有化售賣,可以迅速募集到資金,從而投入到他的《製造業發展規劃》當中。
漢密爾頓也承認,這樣必然會讓金融資本集團迅速擴張,土地投機行為不可避免。
而且顯而易見的,會導致金融資本囤積土地,然後再切割成小塊售賣,賺取差價,甚至金融資本會大放高利貸。
但是,同樣的,依靠小農購買,讓國有土地迅速完成私有化,從而快速變現,用來償還國債和作為發展製造業的補貼,顯然太慢了。
凡事,都有好壞兩面。
土地投機固然是壞的一面,但只要能夠快速地完成製造業發展,那麼其好的一面就勝過壞的一面。
漢密爾頓認為,只要能夠建立一個強效的、高效的中央集權的政府,依靠調控手段和國家投資全力發展製造業,那麼這種土地法帶來的負面的土地投機問題,就是可以接受的。
歸根結底。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主導」之爭。
政府構成上,這是州權分散和中央集權之爭。
階級屬性上,是資本和小農之爭。
客觀的講,漢密爾頓的政策,失敗了。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一套土地法,助長了金融資本的快速生長、造成了高利貸和轉租問題長期壓制了土地開發的節奏。
並且因為漢密爾頓的紐堡陰謀失敗、中央集權構建失敗、以及他的製造業發展規劃被否……
他預想的好處,沒怎麼見著。
他心知肚明的壞處,卻是處處生花。
但是,最終,漢密爾頓的思路,卻以一種「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方式,完成了。
即,前期的土地投機活動,快速造就了一批資本雄厚的金融集團。
而伴隨著漢密爾頓死後,鐵路的出現,這批完成了積累的資本雄厚的金融集團,以手中的大量從土地投機中積累的資本,投資到運河、鐵路的建設中。
最終,因為運河、鐵路的建設,使得《宅地法》有了現實意義,也最終推動了西進運動。
應該說,漢密爾頓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確的。但終究,還是少考慮了一個問題。
他認為,北美當時不缺資源、不缺土地,缺的是「積蓄在一起的資本」。這個資本,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國家,比如他的集權構想和《製造業發展規劃》。
甚至,他對工商業的態度,也非常明確:擠死小農、擠死小手工業者,發展大企業才能和歐洲競爭,比如他的《威士忌稅法》。
包括說,他的土地法令,其設想,就在於:消滅潛在的小農,迫使他們隸屬於資本,而不是擁有自己生產資料的自耕農,解決北美工商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但他的失敗之處,在於沒有考慮墾殖殖民地的痼疾,妄圖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消滅第一種私有制,並迅速建起第二種私有制。
不過,鑑於北美的現狀,他認識到了缺乏資本的現實,認識到了原始積累的重要性,以一種極端的方式,通過售賣國有的土地來幫助資本集團完成原始積累——在北美製造業完全被歐洲碾壓的現狀下,似乎也只能依靠土地來完成原始積累,這的確為後來的運河和鐵路發展的投資,奠定了基礎。
只不過,大順的情況,要比這個問題更複雜一些。
但本質,尤其是對於那些可以墾殖的荒地,可能還要加上一個更複雜的分歧。
如果說,傑斐遜與漢密爾頓之爭。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工商業主導」之爭。
政府構成上,這是州權分散和中央集權之爭。
階級屬性上,是資本和小農之爭。
那麼,大順這邊,倒是不需要考慮政府、中央和地方關係的問題。
但是,不可避免地,鑑於井田制的復古空想,以及劉玉說的歪經的「聖西門主義」,只怕,還要再加上一個東西。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主導」之爭,還是再加上拿三的《論貧困的消滅》里那種農業莊園合作社之爭。
階級屬性上,除了資本和小農之爭,還必須要加上軍功貴族,這在大順是個不可忽視的力量,同時也是李欗若有野心必須「回報」的力量。
而如果軍功貴族、原本的封建統治階級,和資本貼在一起了呢?是不是,這玩意兒,叫日式財閥、普魯士容克?檢測到你的最新閱讀進度為「第一四九章有格調的小圈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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