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五九章 妄想(2/2)
這事兒,本就不是正常的生意,是和朝廷掛上鉤的買辦,你說不干就不干?
你不幹了,那朝廷負責這個事的官員怎麼向朝廷交代?你不幹了,牽扯的人可多。
這也不是股份制公司,覺得行情不好,提前就把股票都賣了兌換現金。
到時候,要麼使錢行賄,請求朝廷放了他們吧,找別人吧;要麼就是把自己之前賺的那點家底都賠進去。
在場的這些商人,一般情況下,都不願意碰這種事。
而且,但凡是朝廷特許的買辦,一旦朝廷用錢,是有捐助義務的。
這一點,裡面有一個大家默認的道理:就像是鹽商,朝廷給你壟斷的機會,讓你賺錢。但朝廷缺錢的時候,也得從你們身上摳。
故而松江府的這些商人,真不是很喜歡碰這種事。這些年松江府的商業氛圍,也讓他們更喜歡股份制的合作模式。
如今漕米這事,雖說和當年買銅還不一樣,可終究讓他們有些不安。
一旦沾上,日後就容易有麻煩。
畢竟這玩意和銅還有一點一樣。
銅,最多少鑄點錢,湊合著用,實在不行發寶鈔。
漕米,關係到京城,關係到朝廷穩定,真要是漕米出了岔子,可就不是跟買辦銅料似的賠點錢的事了。
然而這裡面的利潤,也著實讓他們眼饞。
均價一兩二一石的大米,怎麼看都能賺上一筆。
而且,還能在南洋圈一些土地,日後白賺了幾萬畝的土地。
米價貴不貴的,他們心裡是有數的。
南洋米大概是什麼價格、以及米價有時候為什麼會貴,他們心裡也清楚。
從南洋把大米運到天津港口,對這些已經開始參與西洋貿易的人而言,和去趟日本區別不大,而且還是長崎直達航線開通後的日本。
劉鈺說的也很透徹了,朝廷不希望把這筆錢給小農,也不想搞小農模式,因為管起來麻煩。
就說給個農民二十四兩白銀,讓他去開墾土地,刨除去買牛買農具的錢,還剩下啥?今年能見到大米嗎?
就算農民會躍遷,不用考慮怎麼去南洋。就說直接躍遷到了南洋,種出來了大米,徵收成本又是多少呢?需要多少人去管徵收?又會鬧出多少問題、貪腐?
現在朝廷直接當甩手掌柜,點錢,只要到時候在天津港見到大米就行。見不到,一共百十號人,管起來也容易。
商人們也明白,朝廷是拿他們做個緩衝,其實也就是默許他們對移民的控制。
比如,簽長工契約,在契約到期之前逃走的,朝廷多半也會幫著給抓回來。按合同辦嘛。
朝廷搞青苗法,自己放貸,收不回錢的時候逼著百姓賣兒賣女,那是一回事。
民間放貸,借貸還不起,判處房子牛馬歸債權人,這又是另一回事。
當然,真要是壓榨的太狠,要鬧出大事的時候,朝廷也會出面安撫。
畢竟這關係到漕米。
總體上,商人們覺得對他們還是有利的。最主要還一點,只要海軍軍艦在,再不濟,也能買到米,即便賺的少點,也不至於買不到。
而若是軍艦不在了,朝廷也不會傻到不復運河,而繼續把漕米安全寄托在南洋。
眾人七嘴八舌地討論了一陣後,得出了一個基本一致的意見。
干,大有利可圖。白賺幾萬畝土地。
但是,怎麼幹,還可以和劉鈺討價還價一下。
「國公,上次開發蝦夷,國公提及了維吉尼亞公司的模式。我們這些年也看了不少,學了不少。既說三人行必有我師,師夷狄之長技……那,這南洋,為什麼不搞成維吉尼亞公司模式?或者……是不是可以搞成有限責任制?」
正在喝茶的劉鈺,噗的一聲把茶水噴了出來。
「有限責任制?」
「漕米你要搞有限責任制?不是,你們爭論歸爭論,但能不能想出點陽間的意見?」
「這事兒,已經是極大的讓步了。你們不要覺得,松江府這二十年的商業環境,就是理所當然自來如此的。」
「別的都好說,我還能爭取。唯獨這漕米,你覺得朝廷能允許這一套嗎?」
「開發蝦夷,和南洋漕米能一樣嗎?蝦夷那邊,純粹就是錢的事,朝廷也就收點壟斷錢。漕米只是錢的事嗎?」
「事關漕米,朝廷最多只能接受這種保守的官商買辦制。別的都好說,唯獨這個,絕不可能。甚至我可以這麼說,朝廷能接受漕米搞官商買辦制,已經是極大的讓步了,一部讓到了天邊的那種讓。」
「為了漕米安全,朝廷都能默許運河兩岸大小官員貪腐,只要漕米送到,別的一切好說。你們不要搞得做了幾年海外貿易,便似不是大順人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