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章 城裡城外(上)(2/2)
「我這是救人,你不要以為我是小人。」
「荷蘭可不是天朝,荷蘭人是講法律的。人家的法律說的很清楚,沒有居留證不得在巴達維亞居住。那些窮鬼本就是犯了罪的,荷蘭人依法行事,難道不應該嗎?」
「再說,那些窮鬼鬧事,我們有什麼好處?不但沒有好處,我的甘蔗園也受影響,我的糖廠也無人幹活。我還包著巴城的許多稅,鬧起來就全完了。」
「咱們這些住在城裡的、有產業的體面人,和城外那群人根本不是一回事。」
連捷光冷笑道:「你也知道會受牽連,你以為你和城外的人不一樣?可在荷蘭人眼裡,咱們不都是一樣的天朝移民嗎?」
連富光拍著馬車道:「所以我才要告發連懷觀,讓荷蘭人知道我們和城外那些人不是一群人。如果城外的那群人鬧事,害死的是咱們!如果他們真的要鬧大的,我會帶人去城牆守衛,荷蘭人就會知道,咱們是和他們站在一起的。」
「哈哈哈哈……荷蘭人連槍都不准咱們摸,你站在城牆上守衛,荷蘭人就能當你是自己人?」連捷光忍不住大笑起來,諷刺之後直言道:「就按你說的,荷蘭人是有法律的,你是遵守荷蘭法律的。那當初你的糖廠里,就沒有運來的、沒有居留證的奴工嗎?」
「既然荷蘭人講法律,那荷蘭的法律里,有牽連這一條嗎?你不是有個叫威廉·克拉斯的律師朋友嗎?你可以問問他,牽連是什麼罪?荷蘭人哪項法律規定的?」
一句話把連富光問的無言以對,今天他本來就是要去見那位叫威廉·克拉斯的律師朋友,但可不是詢問牽連是哪條罪。
而是因為在他的糖廠里出了事。
十幾個華人奴工因為沒有居留證被抓,但這十幾個人也不是好欺負的,是有幫會窮兄弟的。附近糖廠里的百餘名奴工兄弟在幾個人的帶領下一起反抗,打了抓人的幾個荷蘭人。
巴城震動,城內華人大嘩。
是以,他要去他的律師朋友威廉·克拉斯那裡,展示一下自己的證據和票據,證明自己的糖廠在幾年前因為蔗糖生意不好,就轉包給了其他人,那裡發生的事和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
連富光看著嘲諷自己的弟弟,忍不住嘆了口氣。
他覺得自己是個好人,是個合格的甲必丹,是為了保護城裡華人的利益而去舉報的。
如果自己不去舉報,將來城外的那些華人鬧事,難以控制,那麼城裡這些遵紀守法有身份、有居留證、有產業的華人,多半會受到牽連。
城裡可是有大幾千人呢。
城裡的大部分人,都希望荷蘭人明白,他們和城外的人,不是一類人。
雖然都是華人,但不應該這麼劃分。而且幾個雷珍蘭也都表示,如果城外的窮鬼暴動,他們願意組織城裡的華人上城牆去抵抗,以證明自己對荷蘭的忠誠。
可是……荷蘭人並不同意給他們槍,也依舊不准華人當兵。
荷蘭人是不可戰勝的,不管是海盜、英國、葡萄牙,在南洋都要對荷蘭人禮讓七分。之前大順去瑞典的官船,不也被荷蘭人扣住了嗎?這是埋在他心底不可磨滅的印象,荷蘭人不可戰勝,就像是太陽從東邊升起一樣,是一個不需要去考慮的問題。
作為甲必丹,還有一些雷珍蘭,以及一些包稅人,他們希望向荷蘭證明自己的忠誠;證明自己和城外那群人不是一群人。
他覺得,他舉報,實實在在是在保護華人。只是,他的弟弟並不能理解他,相反還覺得他是一個小人。
自己是穿鞋的。
人頭稅外面那群窮鬼交不起,對自己來說,一年兩個銀幣,隨便吃一頓酒席也不止這個數。自己差這兩個銀幣嗎?沒有居留證的要抓起來,或是關押,或是送往錫蘭修城堡,和自己有什麼關係?
那群窮鬼鬧起來後,真要是占了巴達維亞,難道不會分了自己的家產?自己這個甲必丹,是荷蘭人封的,荷蘭人都被趕走了,自己這個甲必丹誰會認?
再說,怎麼可能打得過荷蘭人?打不過荷蘭人,那鬧騰起來,吃虧的不還是城裡的人嗎?
城外的人爛命一條,是不怕死,反正活著就挺可怕的,他們死就死了,為什麼要牽連城裡有產業的、遵紀守法、最怕動亂、一直在向荷蘭表忠心的華人呢?
還有那個連懷觀、黃班等幾個和他有過生意往來、但此時卻和窮鬼站在一邊的人。雖那幾個人財富不如他,卻也只是不如而已。可不是是那種連兩個銀幣都拿不出的人?為什麼和外面那群窮鬼摻和在一起?
不過,荷蘭人應該會很信任自己。
畢竟,自己可沒有和城外那些華人勾連的動機,一點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