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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三章 惡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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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作為皇帝,他要考慮日後南洋怎麼「取利」,以及南洋的統治模式。

明朝那一套,說白了,其實和荷蘭做的差不多。

換了個皮,里子還是那個裡子,簡而言之兩個字:壟斷。

官方壟斷,和貿易公司壟斷,單就形式上,差距其實不大。

海禁加朝貢貿易,可以使得皇室壟斷對外貿易。比如鄭和下西洋,皇室想要得利,必須要有一個先決條件:禁海。

鄭和下西洋時期的海禁,與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的「非公司船隻不得過好望角,違者擊沉,貨物公司一半、王室一半」有本質的區別嗎?

大明前期禁海,自己的大船縱橫西洋帶貨;這和東印度公司的船縱橫好望角以東,但私人的船敢越界,東印度公司直接擊沉……無非是一個在岸上抓、一個在海上抓而已。

禁止私人出海,同時官方壟斷貿易渠道,這就能夠獲得超額利潤。不壟斷,哪來的超額利潤?

皇帝為了摟錢,一些做法其實也和東印度公司可謂殊途同歸。看上去有差別,但思考一下本質,差毬不多。

荷蘭人為了確保香料價格,一船船的香料往海里倒,確保稀少,賣上高價,這是市場調控物價。

鄭和下西洋帶回來了大量的胡椒、蘇木。前期稀少,百斤二三十兩;後來下西洋次數多了,降到百斤七八兩,這也算是市場調控,供需關係。

成祖為了「賣上高價」,按照固定的價格,用胡椒、蘇木折算錢,給官員發工資,強行高價。

這就類似於前些年奧斯坦德事件,茶葉價格暴跌,荷蘭東印度公司分紅的時候,不給錢,而是按照去年價格高漲時候的茶價,一個股東發兩包茶葉,可以想像股東會作何想法。

下西洋被廢,本身也是個很明顯的利益衝突。

內帑、國庫分開。造船下西洋的錢,國庫出;回來之後的利潤,歸內帑。

這就類似於東印度公司募集股本的時候笑嘻嘻、分紅的拜拜了您吶,要是這種模式都能持續下去,所有的經濟學書籍都得撕了重寫。

純從經濟角度去考慮鄭和下西洋、大明帝國的貿易策略,就是「皇家南洋壟斷公司」,靠和東印度公司差不多的「禁海」政策,獲得超額利潤和壟斷權。

這就是為什麼「東印度公司」模式無法適應大明或者大順。

搞不好就搞成禁海倒是禁了、壟斷沒壟成。

海岸線太長,走私無法杜絕,皇家想搞貿易壟斷的錢,只能選擇便於壟斷的方向。比如滿清為了弄錢,弄出的十三行。

說一千道一萬,都是為了一個字。

錢。

商人的錢,不是皇帝的錢,就這麼簡單。

為什麼大順可以在日本搞壟斷公司,因為日本自身鎖國。大順這邊查一道、貿易公司半途查一道、日本自己鎖國還能查一道,所以可以搞成壟斷。

要感謝德川家的鎖國政策。

松江貿易公司對日壟斷,靠的是日本,而不是靠的大順朝廷發的那張壟斷令。

沒有日本的鎖國,壟斷令算個屁,就日本鎖國都有海商強闖馬關海峽、往小倉走私的「武德」,朝廷的壟斷令還不就是個屁。

而南洋,是沒辦法壟斷的。

荷蘭人那麼牛,照樣沒法壟斷,英國人、華人照樣可以走私,照樣可以繞開荷蘭搞香料。

最終鄭和下西洋的壟斷模式被毀,也是因為江南商人們希望打破壟斷。這和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荷蘭內部許多人反對其壟斷權的原因,基本如出一轍。

李淦和劉鈺討論過這其中的區別,也一起談過鄭和下西洋的教訓,最後得出了結論就是南洋是沒辦法壟斷的。

但是,卡住巽他海峽、馬六甲海峽,是可以維繫對歐洲貿易的壟斷的。

皇帝要拿的錢,不是南洋和大順貿易的錢。

而是,與西洋貿易的錢。

大順商人和南洋的貿易,愛怎麼搞怎麼搞,查查海盜、查查偷稅就好,反正海岸線那麼長,走私沒法查,也收不到幾個錢。

但,南洋的香料、大順的絲綢瓷器茶葉、蔗糖等,對西洋的出口,皇帝是要卡住口子壟斷的,是要照著養得起海軍,還能順便往西域、鯨海移民的利潤去琢磨的。

皇帝琢磨的,和劉鈺琢磨的並不一樣。

皇帝琢磨著,如果貿易公司能走出去,能借著和瑞典人的合作把貨賣到歐洲去,那最好。

如果不能,那就拿下馬六甲,在馬六甲搞一口通商,靠壟斷對歐貿易獲得利潤。

在馬六甲關上門,將南洋作為大順的後花園,徹底清除西洋人的勢力,將西洋人的商館都扔到馬六甲去。要買香料、瓷器、生絲、茶葉等,就在馬六甲買,別的地方別想。

而南洋那些小國,也只能和大順貿易,但不是官方主導的,而是讓利給商人,任他們自己玩去。

這種統治和盈利的想法之下,華人在南洋立國,就成為了一件不可容忍的事。

既然南洋作為後花園,那麼類比安西都護府,可以有安西四鎮、可以有西域小國,但卻絕不能有漢人自己成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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