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八章 八字不合(下)(2/2)
短時間內,不會再出現太大的亂子,以至於迫使大順不得不出面解決。有多短?至少他瓦爾克尼爾卸任之前,應該沒問題。
可問題是瓦爾克尼爾這個總督不是世襲的,這些華人甲必丹雷珍蘭們,卻幾乎是世襲的理論上也不世襲,但要根據財產數量決定能否當上,而財產是世襲的。
這種情況下,甲必丹雷珍蘭們的訴求,和總督之間就出現了矛盾。
他們希望,大順這邊明確一點:巴達維亞的事,大順管不著,大順也別派官員深入到華人社區。
這件事也挺黑色幽默的。
如果歷史上的紅溪屠殺發生了,這些人一定盼著大順駐派官員。可若是發生,他們都死了,連富光自己沒死但是財產也全部被吞了,死人不能說話、也不能要求。
然而,現實是,紅溪屠殺沒發生,這些人活著,所以他們不希望大順派駐官員。
荷蘭人在此時的控制力,需要華人做線,把爪哇一個個分散的點,連到巴達維亞,為公司不斷吸血。
也需要華人高層,去作為統治中下層華人的工具。
人頭稅也是包稅的,所以包稅人是不用交人頭稅的。換言之,歐洲人在沒有占據印度、工業革命和海軍後勤局革命以至於有足夠的統治力統治南洋之前,對金字塔頂端的華人,是合作關係。
合作到歷史上荷蘭商人跑到阿姆斯特丹公司總部告狀,說總督過於優待高等華人。
對中層的手工業者、買賣人、開飯店的、開旅店的華人,有沒有壓迫?有。而且很深。
對底層的奴工、契約工、債務奴隸等華人,有沒有壓迫?有。而且非常深。
但是,對金字塔最頂端的十幾家華人,此時幾乎是沒有的。
在大順,他們頭頂還壓著一個朝廷這樣的龐然大物。
而且,八字不合。
大順的主要矛盾是土地問題,所以大順最擅長調和的矛盾也是兼併和小農的矛盾,用同樣的邏輯去處置工商業矛盾,就會經常性出現「割以永治」的情況:我把萌芽都幹掉,不就不用處置我不會處理的工商業矛盾了嗎?
最簡單的開礦,為什麼王朝經常禁礦?因為礦主和礦工的矛盾,用對付地主和農民那樣的手段,處置不了。
地主的地,逼急了,萬一遇到清官,查清楚,退還土地,人人歌頌。
再不濟,揭竿而起,均田免糧。
礦呢?工廠呢?拆成小塊?
一個集中了權力的封建王朝,怕那幾個礦主、機戶嗎?隨便就弄死了。
怕的是和礦主、機戶對立而生的礦工、織工。
與其說封建王朝害怕資本主義萌芽,不如說他們害怕萌芽帶來的無產者。
巴達維亞這邊的情況,就是類似的。
糖廠工人,和糖廠老闆之間的矛盾,是地主和農民之間那樣的矛盾嗎?能用同樣的思路解決嗎?把榨糖的機器拆成小塊?把甘蔗園分成小片?
《大順律》是傳統封建王朝的法律,解決不了巴達維亞布爾喬亞的事。
大順這個國家,是地主和農民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它無力調和僱工和資產者之間的矛盾。
除非是後者的矛盾達到了一定程度,舊的統治階級和統治手段無法照舊統治的時候,一個能夠調和此種矛盾的國家就會誕生:
這個國家可能叫大順,也可能不叫大順,但肯定不是現在的大順。
也不僅僅是「奴工」、「壓榨」這些黑暗面。
《大順律》同樣無法解決巴達維亞這邊的股份制、僱傭合同、產權所有、私產保護等等一系列新問題。
所以不論是暗面、還是亮面,巴達維亞的高層華人,都不希望大順的統治延伸到巴達維亞。
在大順的本土,舊有統治階層的實力強大,他們無力反抗,也無力如同歐洲同行一樣,能摁著皇帝的腦袋要求答應他們的條件。
所以在遠離大順的海外,他們也不希望大順的手,徹徹底底地伸過來。
除非大順這邊明確給出了日後如何統治南洋、如何保護他們利益的條件。
一來紅溪慘案並未發生,這些人並不知道荷蘭人的危險;二來屠殺未發生的情況下,七省共和國的法,也確實比封建大順的法,更適合他們這些金字塔頂層的華人。
種種因素下,連富光覺得,自己要做點什麼。
至少,主動把這件事挑明。
倒不是說自己去說自己不要天朝的管轄,而是只要點清楚這件事要解決,至於怎麼解決留給大順和荷蘭。
自己,則根據大順的態度,判斷該怎麼站隊、如何站隊。
此時大順的戰列艦已經靠的很近了,自小被荷蘭人的分屍之刑嚇到認為荷蘭不可戰勝的連富光,內心的天平已經傾向了大順不可戰勝。
在這種情況下,他,或者說巴達維亞的高等華人的渴望,也就明確且清晰地分出了輕重。
最好,大順不管巴達維亞的事,一切照舊。
其次,大順攻下南洋,但法律一切照舊、統治手段一切復用荷蘭之法。
再其次,順荷開戰,不分勝負,生意好幾年沒得做。
最最次,大順攻下南洋,用在大順的舊制度,統治經濟基礎完全不同的南洋。
如果真有可能是最壞的結果,那現在就要考慮斷尾求生,準備轉型了:比如,變賣家產,跑路回大順,買房子買地,捐個監生,請個西席教兒子讀十三經,準備孫輩科舉,重孫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