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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八章 海上馬車夫的遺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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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東南亞,敗也東南亞。

歷史有時候要從更長的角度去看。

荷蘭曾經太強大,搶了上個時代歐洲人人眼饞的東南亞。

印度是英國在東南亞競爭失敗、退而求其次的目標;連紐約,都是荷蘭「賞」給英國的,因為在上個時代,整個北美當然不包括西班牙的銀礦區都不如一個小小的安汶島值錢。

可時代變了。

以百年為單位,荷蘭人在上個時代走了一條絕對正確的路。

以三百年為單位,荷蘭人這一步可謂是錯的離譜。

這不再是一個五百年前的人從棺材裡復活、當年就能無礙生活的、不變的、靜止的時代了。

劉鈺要徹底毀掉舊的荷蘭,自然也要考慮搞出一個新的荷蘭。

荷蘭很強。現在仍舊很強。

若此時大順在大西洋,能讓荷蘭海軍把大順打的遷都西京、避其鋒芒、海岸荒廢。

但大順不在大西洋,而是在太平洋。

在大西洋能被荷蘭打到全軍覆沒的大順海軍,能在南洋把荷蘭打的媽都不認識,VOC是荷蘭最重要的命根子,而這個命根子此時就捏在大順的手裡。

切下荷蘭的命根子,大順就有與荷蘭進行商業合作的可能,就有讓荷蘭東印度公司解散重組、成為買辦集團的可能。

原本歷史上的波士頓傾茶事件,走私販子們搞得是荷蘭走私茶。

但現在,澤蘭省和瑞典東印度公司,平分秋色,因為歷史上七年戰爭荷蘭中立,澤蘭省才能全力擴張走私業基本擠垮了資本不足的瑞典人。

現在以七年戰爭為分水嶺的兩大走私販子,劉鈺都要捏在手裡。

很多人想像中的東印度公司,是資本主義商業傾銷的馬前卒,但那至少不是此時的現實。

此時的現實,是東印度公司賺得還是本國百姓的錢,是把印度和中國的商品賣給歐洲老百姓。

英國東印度公司沒辦法當買辦,因為國內的紡織業、大地主、圈地養羊的舊貴族、玻璃製造業、英國瓷器等等,代表著向外賣貨的力量。

英國渴望當買辦的力量,掰腕子,掰不過英國強悍的新興資產階級和舊貴族。

荷蘭則恰恰相反。只是缺一個契機。

荷蘭國內的手工業已經毀了,當初《楓丹白露敕令》驅逐新教徒的那波手工業人才紅利已經吃的差不多了。

最關鍵的就是金融業和商業的過度發達,使得荷蘭的資本理所當然地流向了商業和金融業就像劉鈺認為在大明或者大順沒辦法發國債的道理一樣,在荷蘭,如果海外投資和金融業投機,能有10%的年平均回報率,資本會投資年平均回報率只有5%的手工業嗎?

放貸、炒股、投機就能賺錢,為啥要興辦工廠?

荷蘭有識之士呼籲「振興民族工業、讓荷蘭的紡織業再次偉大」,所以阿姆斯特丹股交所的大佬們,就以愛國熱忱,把錢往不掙錢的紡織業上投?

再說荷蘭的條件,以及當初走錯的路,在東南亞的過分成功,也使得荷蘭沒有搞工業的條件了。

後世以玩電的萊頓瓶出名的那個萊頓市,曾是荷蘭的紡織業中心。但現在呢?

歐洲紡織的是羊毛,可整個歐洲都在紡羊毛、賣呢絨,大家瘋狂內卷,互相之間高關稅。

英國有圈地運動養羊、法國有得天獨厚的耕地和草場條件,荷蘭有什麼?

羊毛靠買、市場被堵、紡織根本不掙錢。

過早的金融業和商業投機,大量的資金積累,荷蘭物價飆升。萊頓的一個紡織工人的平均工資,是德國的三倍、瑞士的2.5倍,英國的1.8倍。

不是荷蘭工廠主心腸好,而是物價太高,給工人的工資,最起碼也得保證工人能持續當工具,人得吃飯才能第二天繼續去當工具。

如果本國的工業資產者,無力壓制商業資產者,那麼對商業資產者而言,當買辦就是最佳選擇。

英國東印度公司敢說降低中國棉布進口關稅,第二天倫敦的公司總部,就得被本國的紡織業、羊毛業、圈地鄉紳帶著人砸了,怒斥賣國無恥,骨灰都能給揚了。

放在荷蘭說這話,紡織業的人當然也想砸,但問題是還有幾個從事紡織業的呢?有多少力量?多少能量?能鼓動多少人?

劉鈺之所以一定等待荷蘭參加歐洲戰爭,是為了耗盡荷蘭人最後的一丁點愛國熱情。

歷史上荷蘭此時已經迷茫了,開戰之後愛國熱忱讓七省再度聯合,擁戴了奧蘭治家族。然而他死的時候,全國哀悼時,已經有很多人開始反問:一個世襲家族而已,死就死了,有什麼值得悲痛的?

如果這一次荷蘭最後的愛國熱情仍舊擁戴奧蘭治家族,仍舊選擇參戰,大順只要忽然動手,切下荷蘭的命根子、拿下南洋,荷蘭必垮。

空心化的荷蘭,東印度公司不只是東南亞貿易的那點利潤,而是關係到股票、金融、貸款……牽一髮而動全身。當初一個南海泡沫就搞得英荷吐血,要是VOC破產呢?

大順奪下南洋,當天,阿姆斯特丹股交所就會上演一出時代大戲:拋售。

VOC綁架議會,宣布不准拋售,那麼早已經對VOC壟斷不滿的人,會上演一場革命。

VOC遵守規矩,允許拋售,那麼荷蘭會瞬間崩潰。荷蘭崩潰,VOC的主營業務已經是放貸了,而且很多是貸給外國的,以前荷蘭很強,不得不還;現在跨了,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

這一次他聯合法國,給法國帶去了新槍新炮的技術,用西洋參和貂皮為法國輸血,為的是將來讓法國在北美多流血,而現在則是要把荷蘭僅存的一丁點愛國熱情徹底打散,告訴他們一個殘酷的現實時代變了,小國荷蘭的愛國狂熱,只會給荷蘭帶來毀滅。

毀滅掉最後的這一點愛國熱情,也就掃清了戰後談判讓荷蘭當買辦的最後一道阻礙。

搞金融業、商業的荷蘭大佬們,既不靠實業賺錢,也不投資實業,那麼為什麼不和大順合作,一起賺英鎊、西班牙銀元呢?

VOC必然垮台,但VOC的股東們、幕後大佬們,仍舊掌控著一切。再開個公司,與大順合作,叫不叫VOC,也沒什麼區別。

本土工業資產者無力,他們即便有意見,認為大順的棉布會毀了荷蘭的紡織業,但是……他們有幾個人?有幾個錢?

荷蘭有龐大的運輸業、有成型的走私途徑,這些人,也得吃飯。

海上馬車夫的遺產,是馬車夫,至於運誰的貨,馬車夫會在乎嗎?

是跟著大順,均分南洋的貿易品利潤、配合大順法國瑞典以及北美的走私販子打破英國的《航海條例》?

還是……然而沒有還是,荷蘭沒能力奪回南洋,更沒能力誓報此仇攻破京城。

當然,大順別吃獨食就行,拿下南洋,看在海上馬車夫遺產的面子上,還是分一半餅給荷蘭吃才行。有錢大家一起賺。

大順自己吃獨食也吃不下,荷蘭人是沒辦法奪回南洋的,可一樣,真要是不死不休吃獨食,大順的船,一條也過不了開普敦。去一條、沉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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