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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七章宗法殖民體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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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革之後民族主義漸漸覺醒之後必然的趨勢,舊體系撐不下去,就不得不變革,往更先進的「封建宗法」里套。

而大順周邊這幾個,基本上都已經早就有了樸素的民族意識,在東亞作為宗主國,搞現在西方的那一套殖民體系,是玩不轉的。

在此之前的朝貢體系,有點像是大英國協體系,藩屬國的內政外交都是獨立自主的,只要承認天子是共同的天子即可。

但現在,大順算是往「後」退了一步。要求收回藩屬國的外交權,內政不會過多管束,但在貿易上肯定會加緊控制。

一方面是要絕對禁止朝鮮和日本私下外交的這種情況,另一方面也是必須要圈定自己的勢力範圍,不能讓西洋人染指,也不能讓藩屬和西洋人勾搭在一起。

皇帝是既不想讓朝貢宗藩體系在名目上套用西方的殖民地體系,因為皇帝擔心「藩屬驚詫」,以為大順要像西洋諸國對待殖民地一樣對待藩屬,以至設總督、管一切。

即便李淦有心郡縣朝鮮和安南北部,也是留給後代去做的。他雖性子急躁,也知道現在做就也太急了,還是先繼續加深影響,利用之前以商控蒙的經驗逐漸加深控制。

但皇帝又希望西洋人按照殖民地那一套,去理解宗藩體系,也算是告訴西洋人,天朝邊界之內的事,你們不要插手。你們要是不能理解什麼叫宗藩體系,就理解成一種特殊的殖民地就是,但不能說是殖民地。

劉鈺儘可能解釋了一番後,到了最後也儘可能照顧這些人的理解方式,朝著封建分封的角度去解釋,反倒更容易解釋清楚。

宗藩體系不是威斯特伐利亞條約後的神羅邦國,藩屬國沒有自主外交權。

正如劉鈺所料,西洋人對這一套封建體系心裡門清,他們自己也玩過封建,知道什麼叫王下封爵。只要說清楚宗藩體系不是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後的神羅,就算是差不多了。

藩屬沒有自主選擇宗教的權力。

藩屬沒有自主外交的權力。

解釋的差不多之後,皇帝見這些西洋使節都示意聽懂了,又道:「之前齊國公也說了,你們有你們的聖人,我們有我們的道德。我們既不會去你們那傳播聖人之言,你們也不要在天朝範圍內傳播你們的教義。」

「貿易往來、互通有無,朕是樂於的。但若傳教,本朝既以保天下為大義,必要斷絕往來,甚至,開戰。」

「爾等且記在心裡,勿謂言之不預也。」

翻譯過後,荷蘭人率先從這一套理論中找出了可以鑽的空子,問道:「如果你們的朝貢體系不是殖民地和宗主國,那麼外交受控、選擇宗教也受控,可是貿易是不應該受控的,不是嗎?」

顯然,荷蘭人想要抓著大順不承認朝貢國是殖民地的空子,追問了他們最關切的貿易問題。

劉鈺翻譯了之後,皇帝笑道:「此內政爾。關稅司已上奏摺,請行新政。」

「凡自天朝外而來的貨物,必要在五處通商口岸報備關稅。如無五處口岸關稅者,皆視為走私,一旦發現,立刻沒收。」

「其二,報備關稅之外來貨物,可以在天朝內售賣。」

「其三,由中國前往朝鮮、日本、琉球、安南之貨物,若行船運,必要用中國船廠製造的艦船;其船長必須為天朝子民;其水手必須九成以上為天朝子民;其船必須在關稅司報備並取得關稅司的許可。缺其一,皆不得行。」

「此內政也,非外事爾。」

其實這裡面理論上是有漏洞的,比如在松江報了關稅,走陸路去朝鮮……但關稅司之外,大順還有別的規定,不准西洋人隨意在內陸亂竄,只能蹲在口岸劃定出的區域內,省的到處竊取情報、測繪地圖、傳教,或者偷竊瓷絲等技術。

理論上,如果用中國船廠造的船、僱傭中國的船長和水手,並且去關稅司報備,倒是也行。但就像是之前關稅司的人縱然貪財,卻也沒有膽量讓戰馬、火器、兵書去日本。這還是上面一句話的事。

如果是別的地方,這一套東西就算提出來,也執行不了。日本四周都是海,靠大順巡查根本防不住走私。

但一來日本本來就是鎖國的,幕府想要繼續維系統治,就只能繼續處在一種「鎖國但又貿易」的狀態,就像是之前的長崎貿易一樣,只是排出了荷蘭,只開放給了大順。

二來反正要走私,不如直接把關稅包出去,制定壟斷集團去干。朝廷只要監管一下別賣武器,剩下的查走私、抓海盜,全看壟斷的貿易公司的本事。

至於安南,那也不過是先划進去再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是,反正暫時管不到。

所以,這確實只是內政,是天朝內部的法令。想要更改內部法令,外交部無能為力。

或者,派炮艦來,逼得大順更改法令。

說完這些,英國使節心裡先笑了,心道這特麼不就是東方版的《航海條例》嗎?悄悄瞅了瞅荷蘭人,不懷好意地笑了笑,心想拿出在歐洲對抗《航海條例》的本事,和大順開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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