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六章 聖人之道,為而不爭(2/2)
只問一句,戶政府的庫房裡有沒有銀子?
有的話,穩賺不賠,戶政府為什麼不把銀子投進去?
宋朝之後,王相公行青苗法,拿著國庫、常平倉的資產對外放貸,也不過是二分的利。
現在劉鈺忽悠說,回報率在30%,這可比王荊公的青苗法賺的還多。
既然如此,朝廷在良家子裡復三舍法,對王荊公也不是全盤否定,那麼朝廷為什麼不拿國庫的錢投資呢?
青苗法號稱國家放貸,也不過二分利,一年回報率是多少?
朝廷對王荊公到底是肯定還是否定?
朝廷的官方意識形態沒說,不爭論。
但從良家子復三舍法這件事來看,至少不是否定的。
開發蝦夷,按劉鈺這說法,隨隨便便就是30%的回報率,朝廷連王安石都能肯定,為什麼不直接投錢獲利?
朝廷缺錢嗎?
缺。
朝廷想要銀子嗎?
想。
既然如此,朝廷卻不投錢,劉鈺又說的這麼誘人,終究有人開始懷疑了。
這問題,其實還是有水平的。
勛貴和內帑的錢,會不會是將來募集了錢之後,勛貴內帑的錢如數奉還,剩下的錢三七分帳?
劉鈺雖是想過大順的商人對朝廷矛盾的心態,卻真沒想到有人膽子這麼大,直接把這個關鍵的問題說出來。
其實朝廷內部是有紛爭的,國庫的錢要不要投資,這不只是個朝會爭論的法理問題,取利取義?
還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從皇帝,到有資格在前些日子宴會上吃飯的官員到,都清楚,朝廷把錢投進去,就算是賺錢也得賠掉底褲。這和理論上賺不賺錢無關,只和吏治有關。
劉鈺知道這是許多人心頭嘀咕的事,並未有一丁點的沉默,笑道:「這便是,不與民爭利。」
「《道德》言: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本朝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非純用德教、周政。非全黃老,亦非全霸道,更非全德教周政。」
「你們以為,朝廷的存在只是為了收稅。事實上,就以西域而已,朝中早就爭論過,是否放棄西域?」
「又要花錢,又無收益,難道朝廷就不投錢了嗎?」
「你們言利,朝廷自有想法,又豈在區區銀兩?」
「蝦夷地,歸我,漢人多,則鯨海安穩。倭人、羅剎,皆無染指之能。」
「蝦夷地,歸他,不管是羅剎還是倭人,鯨海周邊,永無寧日。」
「古人云:禮不下庶人。」
「其實另一個解釋,便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見君子,談義;見商賈,談利。」
「與朝廷而言,朝廷得到的是一個漢人充斥的蝦夷,橫亘在倭人和羅剎之間,使之不能勾連。只要蝦夷在朝廷手中,則鯨海周邊都是朝廷的。」
「你們都知,我起步於鯨海永寧寺。昔年對羅剎一戰,不過萬人之爭,耗費國庫四五百萬兩不止。」
「蝦夷在手,朝廷看似沒賺到錢,但日後也不會再有花費數百萬軍費的情況。對朝廷而言,不賠,就是賺。」
「而禮不下庶人,你們這群商賈,無非求利。既然求利,自要言利。」
「我只問一句,若是朝廷控股,戶政府投資,你們真的還敢投錢嗎?」